有趣的是,在海軍陸戰隊參謀長是否擁有成為主席的權利上,陸海空三軍的態度非常一致,即海軍陸戰隊只是獨立兵種,而不是軍種,因此就算其參謀長列席會議,也沒有資格成為會議主席。結果就是,參謀長會議有四名成員,但是隻有三人有資格成為主席。
當然,這些都是後話了。
當時,陸軍與空軍還提出,在國防部下還應該設幾個與總參謀部類似的,由軍人當家做主的機構,比如總後勤部、總裝備部等等。陸軍與空軍提出的理由也很簡單,這些機構都直接影響著軍隊的戰鬥力,更決定著軍隊的展,因此應該由更懂得軍事的人來做主,而不是讓文職官員當家。
只是,陸軍與空軍的要求都被否決了。
原因很簡單,不管是總後勤部、還是總裝備部,都與軍費有直接關係,而掌握軍費是文職官員的事情,因此不可能讓軍人來管理這兩個部門。
當然,政府也做了妥協。
這就是,在國防部的後勤處與裝備處,各設有三軍種辦公室,由三軍種各派將領擔任要職,專門為部門領導人提供建議。只是,最終的決策權掌握在部門領導,也就是文職官員的手裡,而重大的裝備研製與採購專案則需要得到國防部長的批准,某些極其重大的專案則需要由總統批准。
總而言之,這是新中國建立之後,波及範圍最大的一次軍事改革。
要知道,在此之前,陸軍司令部與海軍司令部都是部級單位,與中央政府的其他部級單位平起平坐。更重要的是,陸軍司令部與海軍司令部都擁有很大的影響力,甚至連後來成立的空軍司令部也是一個強權機構。這種三軍分立的局面,除了導致軍隊擁有的權力過於龐大之外,還造成了一個極為嚴重的問題,即三軍單獨申報預算,導致軍費開支難以降低,極大的加重了政府的財政負擔。
結束三軍分立的狀態之後,由國防部統一申報軍費,能節約不少錢。
當然,成立國防部的最初目的,就是為了減少軍費開支,或者說是更加合理的利用每一分錢。
六月中旬,國防部試執行。
所謂的試執行,就是處理一些必須立即處理的事情。事實上,當時國防部連基本框架都沒有,甚至沒有確定由誰擔任國防部長。此外,國防部的辦公機構也沒有成立,甚至不知道設在哪裡。
只是,有些事情確實需要由國防部出面來處理。
這其中,就包括為友好國家提供無償的軍事援助。
當然,在此之前,必須搞清楚中**隊到底有多少剩餘物資,特別是多出來的裝備,以及這些裝備的效能。
顯然,顧祝同得感謝李向龍。
在張文淵與駱崇明忙著去整理裝備資料的時候,顧祝同已經在走下一步了,即如何合理第分配過剩裝備。
當然,這不再是中國海軍自身的事情了。
原因很簡單,援助出去的裝備,自然有援助物件,而援助物件的國力、與中國的關係等等都將成為決定援助多寡的因素。更重要的是,在雙邊關係中,關鍵不是看過去,而是看未來。
說白了,受援國必須有明確的政治與外交立場。
顯然,這是外交上的工作。
這個時候,顧祝同不得不幹一些外交家的工作,即與各個受援國的外交武官,特別是海軍武官進行交涉。
所幸的是,張文淵與駱崇明沒有拖後腿。
兩人在整理好了各軍種的裝備資料之後,也開始與受援國的武官接觸,以確定援助的規模與級別。
這些煩瑣的工作一直持續到七月初。
到此,組建國防部的事情終於落實,劉伯恩安排了中國的第一任國防部長,即原外交部長閔文燦。
讓外交部長擔任國防部長,這是絕無僅有的一例。
當然,這也是特殊情況下的特殊安排。
要知道,中國國防部是在大戰末期成立的,而在大戰結束之前,也就是軍事改革全面開始之前,國防部的主要工作是對外,而不是對內。要到大戰結束之後,國防部才會成為推動軍事改革的主要力量。
也就是說,閔文燦只是臨時擔任國防部長。
在閔文燦完成了使命之後,肯定需要一位新的、能夠更加有力的推動軍事改革的國防部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