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了他,我們就讓你活著離開這裡,不然就是死路一條。」
「不要過來,我警告你們,再靠近一步,我就開槍了。」
梅林森朝站在左側的李承志壓了壓手,同時停下了腳步。「不管你是誰,我們的目標不是你,而且我們已經殺了很多人,多你一個不多,少你一個不少。你可以殺了他,可是你也別想活著離開。」
「出去,你們都給我出去,不要逼我殺了他。」
「好,我們出去,但是你得放鬆一點……」
梅林森沒有放下武器,顯然他不會空著手離開這個房間。只是,他往後退了一步,把對方的注意力吸引到了自己身上。
李承志沒有錯過這個機會,他早就瞄準了目標。
那名墨西哥情報人員很有經驗,一直藏在目標後面,因此李承志無法在不傷害目標的情況下將其擊斃。只是,墨西哥情報人員忽略了一點,即他把手槍頂在目標的太陽穴上,讓手槍與持槍的右手暴露在李承志的槍口面前。
李承志接受過解救人質的訓練,在這種情況下,他有兩個選擇,一是像匪徒持槍的手開火,二是向槍支射擊。
當然,只要條件允許,就應該儘量選擇前者。
主要就是,槍支在被槍彈擊中的時候有可能走火,也就有可能傷害到人質。
只不過,向匪徒持槍的手開火必須具備幾個條件。比如,匪徒的手指沒有壓在槍支的扳機上。
顯然。這個條件並不具備。
墨西哥情報人員很緊張,手指一直壓在扳機上。如果朝他的右手開火,就算打斷了他的右手,斷掉的肢體也很有可能在條件反射下扣動扳機。
李承志已經做出權衡,他只能向那隻手槍開火。
距離只有幾米,槍械效能對射擊精度的影響微乎其微,李承志有信心把子彈射到離瞄準點一釐米的範圍之內。
梅林森設法引開墨西哥情報人員的注意力時。李承志已經把突擊步槍調到單髮狀態。
機會轉瞬即逝,根本不容李承志猶豫。
梅林森往後退第二步的時候,李承志扣下了扳機。槍彈以每秒七百多米的速度射出。只用了不到百分之一秒就擊中了墨西哥情報人員的手槍,而且就射在瞄準部位上,即手槍扳機護框的前上方。因為命中部位在套筒與下機匣的結合出。所以步槍槍彈向下彈開,手槍則在巨大的衝擊力下變形,並且讓槍口向人質後方偏轉。即便墨西哥情報人員扣下扳機,也肯定無法射出子彈。
幾乎同時,梅林森也開槍了。
他瞄準的不是墨西哥情報人員,而是人質的左腿。子彈打在人質的左側大腿上,讓人質向左側傾倒。
第三槍不是李承志打出的,也不是梅林森,而是留在外面的狙擊手。
人質向左側倒下的時候,頭部也向左偏移。留在外面的狙擊手抓住了這個機會,朝墨西哥情報人員的額頭開了一槍。
子彈準確無誤的射入了墨西哥情報人員的頭顱。
兩人倒下時,李承志追先衝了上去,首先踩住了墨西哥情報人員握槍的右手,只不過這有點多餘。
擊中額頭的那一槍。已經讓墨西哥情報人員一命嗚呼了。
目標沒有受傷,準確的說是除了梅林森開的那一槍之外,沒有別的傷口。
事實上,墨西哥情報人員在斃命之前,已經扣動了扳機,只是手槍在被突擊步槍的槍彈擊中的時候。槍機嚴重變形,裝錘沒有落下,也就沒有擊發槍膛裡的子彈,要不然人質將凶多吉少。
「帶他到底樓去,我們馬上下來。」
李承志把目標扶了起來,帶在他沿樓梯前往底樓,梅林森與另外一名狙擊手則去清理五樓的敵人。
底樓,戰鬥進行得如火如荼。
大批警衛正從四面八方湧來,四名狙擊手守在四個方向上,盡最大努力減緩警衛靠近大樓的速度。
只是,狙擊手堅持不了多久。
敵人太多了,而且警衛充分利用了莊園裡的有利地形,沒有給狙擊手太多的開火機會。
所幸的是,狙擊手不是孤軍奮戰。
來自後方的襲擊,迅速衝散了警衛的進攻隊形,遏制了警衛的攻擊,並且迫使大部分警衛轉身對付來自莊園外的敵人。
李承志把目標安頓在大廳的角落裡。
打中目標大腿的那一槍雖然不夠致命,但是讓他流了不少的血,而且造成了劇痛,讓目標無力反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