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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消滅你,與你何干?(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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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納虎急忙令人帶進來,儘管對他有點失望,但畢竟是自己倚重的心腹,還是安撫為好。除了鄭軻,鄭納虎還真找不出能鎮住那些朝廷屑小的人來了。

至於兵敗,鄭納虎是親眼見到戰況的,不是我軍無能,而是明軍過於強大啊。

此天亡我,非戰之罪也!

一番密談下來,鄭納虎聽罷鄭軻轉達的明人意思,覺得這個結果還不錯。

不,不是不錯,而是簡直太喜出望外了。

捐點錢糧不算什麼,安南國一年三熟,風調雨順,糧食有的是。

要是出點血能換來一個國王噹噹,並且若能再把南朝平定了,那……鄭納虎想想就興奮。

這麼多天來的陰霾一掃而空!

鄭軻也正是想通了這些才冒死回來的。

兩人一齣將相和,計議定當,立即行動。

一事不煩二主,還是派鄭軻作為全權特使,與明人洽談具體事宜。

……

見安南人上鉤,林嘯提出的條件卻並不像他的態度那麼溫和:

第一,三年內安南上貢大明軍糧大米一千萬石,豆類一百萬石,馬五百匹,牛一萬頭,內河平底廣船三百艘。首批貢糧五百萬石,餘者三年內分期完貢;

第二,三年內安南上貢大明軍餉折銀一千萬兩,首批上貢五百萬兩,餘者三年內分期完貢;

第三,三年內安南境內除金銀礦外的煤礦、鐵礦、銅礦、白沙礦等其餘礦產,每年出產量的五成上貢大明;

第四,為確保明人安全,以太平江為界,劃出西至海陽,南至太平江,北至下龍灣、錦普一帶沿海地區,作為大明難民避難租住區,暫由明軍駐紮保護,一應農商賦稅,概由明軍代收,用以維持難民生計。

作為對等條件,大明義軍承諾以下三點:

其一,明軍立即釋放所有戰俘,歸還所有繳獲軍械;

其二,立即罷黜黎維真安南都統使,支援鄭氏為安南都統使,秩從二品,世襲,三年一貢,鄭氏對內可稱郡王,世襲;

其三,三年之內,明軍可助安南都統司大軍平定南朝阮氏,其境內軍民戶籍土地均納入安南都統司統管。

……

鄭軻心下叫苦,極力要求酌情減免糧餉,表示三年內籌措糧食五百萬石,軍餉五百萬兩已是極限,再也無力承擔更多的了。

「林大人,安南國小民寡,實在拿不出如此多的糧餉啊。」

林嘯卻寸步不讓。

哄誰呢?一百多年前的永樂朝,大將張輔領兵攻入升龍城,就繳獲了儲糧一千三百多萬石。一百多年後,安南國戶口增長不少,開墾出的良田越來越多,而且近年一直風調雨順年年豐收,怎會拿不出區區一千萬石?

至於金銀,林嘯更不會手軟,特麼的少哭窮!老子打下一艘海盜船就繳獲幾百萬銀元,你特麼好歹一個國家會拿不出區區一千萬兩?

鄭軻極力抗爭卻毫無收穫,沒辦法,誰讓真理在槍炮的射程之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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