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木語錄:在這個世界上,沒有幾個人能經得起有人用放大鏡翻查生命中的每一步——
藏雪潔雖然很生氣,但從心底裡沒把這次的官司當成一回事,先她是孩子的生母,孩子年齡又小,她問過律師,只要不是她有殺人放火的大錯,法院輕易不會把孩子判給父親,其次官司是在d市打,這裡是她的主場,就演算法院的人跟她不熟,怎麼樣也是同鄉三分情,不會太難為她,看著外地律師這麼欺負本地的孤兒寡母。
所以庭審那天她去得稍晚,連律師都沒請,穿了件長馬甲配襯衫,牛仔褲,坐在被告席,一副滿不在乎的模樣。
林嘉木則是穿了件海軍藍的薄大衣,進入室內之後脫掉大衣露出裡面的真絲襯衫配一步裙,鄭鐸則是白襯衫配藏藍西裝,也是正統打扮,d市雖然暴戶多,但終究展的晚,被人說成是暴戶聚集的城市,像是這樣正式的律師打扮非常少見,法官忍不住多看了這對組合好幾眼。
今天只是預審,照例法官問了雙方願不願意接受調解,雙方都說不需要,很快案子就進入了正式審理階段。
藏雪潔給出的理由很簡單,她是孩子的媽,當初她跟章誠在一起的時候並不知道章誠已婚,知道是已婚之後馬上就跟他斷了,生孩子是因為她自己年齡大了,不生下來以後怕再要不到孩子,「而且孩子是一條命,我珍惜生命。」
林嘉木則是提出章家的主張,「從懷孕到生產階段,藏雪潔女士沒有以任何方式告訴我方當事人她懷孕的訊息,客觀上妨礙了我當事人的知情權,我當事人在得知孩子的存在後,第一時間探訪了對方,並留下五萬元的營養費和撫養費……這點對方是否認可?」這件事是章誠主動說出來的,沒有這場官司,很多事章誠根本不會講,「並且在以後每年孩子過生日或者到d市出差期間都會探望孩子,並且留下數額不等的撫養費和禮物,總價不低於四萬元,對方也曾經在qq對話中承認對方是好父親,我的委託人在今年十月被告帶孩子到a市的時候,無意中現一些情況,認為被告不適合做孩子的監護人,因此向法院請求變更藏亮的監護權。」
藏雪潔咬了咬嘴唇,「我承認他是一個好父親,但是並不代表他能養孩子,孩子還小,需要母親。」
「藏女士也沒有養孩子吧?」
「你說什麼?」
林嘉木拿出了一張表格跟十幾張紙厚的表格,「這是我從貴公司人事部和會計部取得的您的出勤表跟出差表,您生育四十天後就開始上班,在孩子未滿週歲的一年間出差有二十次之多,每次出差時間最短也是四十八小時……」
「我當時還是銷售代表,我一個單身女人要養家養孩子不容易……」
「這是金夜ktv等五家ktv的會員資料,您是他們這幾家ktv的會員……從孩子出生到現在,您從普通會員,升級到了白金vip……」
藏雪潔有些不自在地挪了挪屁股,「我是客戶經理,有時同事出去唱歌,我雖然去不了,但也會拿會員卡給他們打折用,並不代表我真在ktv裡泡了那麼久,我是有孩子的人,我不會離開孩子……」
「可是根據我們們拿到的鄰居證言,您至少有四位鄰居可以證明你經常夜裡十點多才回到家裡,孩子主要是由保姆在帶,直到您做了客戶經理……」
「是的,我為了有更多的時間陪孩子,申請了調職做客戶經理。」藏雪潔終於抓到了救命稻草,她沒有想到這個女律師這麼厲害,竟然把她的生活查得底朝天,孩子出生之後,她為了能賺更多的錢養家,確實有一陣子非常拼命的工作,應酬,向老闆證明她有了孩子還是一樣優秀,有時甚至為了不回家去帶哭鬧不休的孩子,會故意跟別人一起玩到很久,可她對孩子一樣是盡心盡力的,無論是選保姆還是選日用品,都是用最好最貼心的,三歲之前的小朋友,除了哭鬧什麼都不知道,像她同樣情況的,生完了孩子直接扔給公婆養的不知道有多少,為什麼她被拉出來指責,她聽著林嘉木說著那些冰冷的數字,自己都不知道自己這麼拼命工作,拼命玩,所以說到調職的事時,她有些迫不及待。
「哦?」林嘉木挑了挑眉,「我這裡有一份來自姓張的女士的證言,她是一位外地銷售商的妻子,她證明說是因為她找了你的老闆大鬧,說你作風不正,勾引她老公,用身體換訂單,有損品牌形象,你們老闆這才……」
「那是她疑神疑鬼!」這件事藏雪潔可以說是冤死了,她確實為了訂單會跟客戶玩點小暖昧調一調情,有時故意放縱客戶吃吃豆腐,可她也不是什麼人都肯跟的,那張的那個女人就是醋罈子……「本來這事我也沒有錯,否則我怎麼會沒有被辭退,反而升職了?」
林嘉木根本沒有理會她,相反拿出了更多的證據,「藏雪潔女士在孩子未滿三週歲時就將孩子送到了幼兒園,我這裡有幼兒園園長和老師的證言,藏女士除了第一天之外接送過孩子之外,孩子一直是由保姆接送,藏女士升任客戶經理之後,每天的工作時間是由早晨七點半到晚上八點……孩子差不多九點左右睡覺,每天陪孩子的時間不過一個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