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蘋拿到了證據之後,怒火中燒,當下跟孟洪生攤牌要求離婚,孟洪生卻說出了一個讓她哭笑不得的理由,他說他跟左左好,是想要借種生子,生完了孩子他就和她分手,心裡愛的還是蘇蘋。
蘇蘋直接給了他一個大耳刮子,她跟林嘉木說,如果孟洪生說他是一時糊塗,中年危機,受不了年輕妹子的誘惑做了錯事,她還有可能原諒他,但是借種生子這樣的事,實在太噁心,讓她懷疑自己這十幾年是不是一直看錯了人。
兩人離婚的時候,孟洪生自己選擇了淨身出戶,把兩套房子、兩臺車和家裡的所有存款都給了蘇蘋,只是拎著一個箱子就離開了家。
這樁案子只是一樁普通的案子,案值也不大,雙方也沒有極品讓讓人沒辦法忍受,早已經被林嘉木所在檔案室許久不曾回想了,沒想到……竟然以這種方式又重新回到了她的生活裡。
看來事情的後續是孟洪生還是想著前妻,小三年輕漂亮又能生養竟也沒留住男人的心,孟洪生還是走了……
「鄭鐸,你有沒有留蘇蘋的聯絡方式?」
「應該在通迅薄裡,你要找她?」鄭鐸懷裡的孩子已經不知道什麼時候睡著了,鄭鐸小心翼翼地把他放到沙發上,可剛一沾上沙發,孩子就立刻哭了起來,鄭鐸直好又把他抱了起來。
「通訊薄我自己能找,你帶著他上樓到床上睡吧。」
「你不報警?」
「報警了會怎麼處理?」
首先這孩子不是被遺棄的,而是被「委託」給林嘉木的,當然了,如果林嘉木堅決不想留這個不請自來的小委託人的話,警察還是會把孩子帶走的,但警察不能留孩子,基本上是隻有送福利院這一條路了,警察找人肯定是要快一些,孩子的媽卻不一定願意被找到,找到了也只能是一番說服教育,讓她把孩子領回去,後續還有什麼麻煩,就說不清了。
更不用說以林嘉木的性格,有事寧願自己解決,不到萬不得已不會把事情交到別人手上。
「你會告訴蘇蘋孩子在你這裡嗎?」
林嘉木想了想道,「她至少有一點說對了,我確實比較有職業道德。」在不確定蘇蘋現在的想法之前,她是不會把孩子在她這裡的事告訴蘇蘋的,小三再怎麼可惡,孩子是無辜的,不能被做為「禮物」送來送去,正在哺乳期的孩子,應該和媽媽呆在一起,現在她的委託人不是蘇蘋也不是左左,而是這個只有六七個月大的男孩,她的職業道德告訴她,要為孩子做最好的選擇。
作者有話要說:這次的故事裡有兩個案子,一個是這個最小委託人案,另一個是喜當爹案,故事穿插進行,以喜當爹案為主。166閱讀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