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經聯絡了司令部,他們的飛機直接去了蘭姆伽,從列多坐火車得四天才能到蘭姆伽」愛德華伸手掏回了自己的打火機。
「我好的差不多了,咱們儘快去蘭姆伽」為了顯示自己已經好了,趙志下了床,在地上蹦跳著。
「上帝呀,你在幹什麼?你的傷還沒有好,需要臥床休息,不能做劇烈的運動」端著食物的琳達剛好進了房間,看見正蹦跳的趙志,連忙把趙志弄回了病**,而且還表情嚴肅的強調著。
「我的傷已經好了,不信你看」趙志脫下上衣,『露』出精幹的上身,給琳達看自己的後背。「你看,你看」趙志來回的活動著手臂,「完全沒有問題了,我已經好了」
琳達用手指抹過趙志背上的繃帶,給趙志看手指上的血跡,「你看吧,你的傷口還在滲血」琳達說著話,鼻子突然聳動了幾下,伸手從趙志的口袋裡搜出煙來,「先生,病房裡不允許抽菸,這個我先沒收了」
看著琳達走出病房時短裙下那兩條大長腿和故意扭得很誇張的小腰,趙志痛苦的閉上了眼睛,這病房住的就像坐牢一樣。「黃『毛』,不管你用什麼辦法,咱們今天就走,去蘭姆伽」趙志有些歇斯底里的對愛德華喊著。
「好吧,好吧,我現在就去辦」愛德華逃跑似的出了趙志的病房。片刻,愛德華就帶著一黑一白兩個醫生進了趙志的病房,他們是來給趙志做檢查的。兩個醫生檢查著趙志背上的傷口,嘴裡嘰裡咕嚕的說了一陣,不解的趙志看著愛德華,等著他的翻譯。
「醫生說,你傷口上的腐肉已經沒有了,而且傷口上已經出現了黃膜和紅肉,這說明你的傷口已經有了好轉的趨勢。如果,你在山上的時候能打一針薩爾勿薩,恐怕就不會這麼麻煩了」
趙志倒是不知道這個薩爾勿薩是個什麼東西,不過聽愛德華的口氣,像是什麼靈丹妙『藥』一樣的,就問愛德華「這個薩爾勿薩是什麼東西?」
「就是六0六嘛,是德國生產的一種消炎『藥』,效果很好」愛德華像看鄉巴佬一樣的看著趙志,本來他認為趙志應該是無所不能、無所不知的才對。
「去找些衣服來,咱們準備走」
愛德華從門外拖進幾個大包,「早就準備好了,全新的美式軍裝和新軍靴」趙志看著自己手裡的美式軍裝,調侃著愛德華「你狗日的是英軍的人,怎麼弄來的都是美式軍裝?」愛德華像看白痴一樣的打量著趙志「你聽我的名字也知道我是美國人了,我是擔任英軍與美軍聯絡的聯絡官。上次去接你們的飛機是我們飛虎隊的,所以我才會跟著去,我找來的只能是美式軍裝。你要是想要英軍的,等到了蘭姆伽再說吧」
看著愛德華那小媳『婦』般幽怨的眼神,趙志打了個冷戰,起了一身的雞皮疙瘩。「孃的,你還別說,這美式軍裝比英軍的好看多了」老炮興高采烈的摩挲著身上的新軍裝,又把美式鋼盔扣在腦袋上比劃著。
相對老炮的誇張,山羊和砍刀就含蓄多了,不過從他們的眼神里,可以看得出他們對新軍裝的喜愛。只有年紀最小的狗子是愁眉苦臉的,拿著自己的狙擊步槍對著病房裡的穿衣鏡比劃了半天,沮喪的說道「老子一身美式軍裝,拿著支英國步槍,好像有點怪呀」
趙志哭笑不得的對著老炮和狗子每人賞了一腳,「有的穿就不錯了,你們都忘了咱們在叢林裡是什麼樣子的了。現在還學會挑肥揀瘦的了,什麼『毛』病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