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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章 宿命(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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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憶停手,看著這個不停地往外吐著血的老人,問道:「你就是沙昆?」

老人嗬嗬地笑道:「當然,除了我,還有誰配叫沙昆這個名字?」

龍憶嘆息了一聲,說道:「以你的能力,做任何事情都能有極大的成就,為什麼一定要販毒?」

「因為恨。」老人道:「我恨這個世界,我恨所有人。」

沙昆此時的情緒顯得有些激動,似乎他活了這麼久,此時終於找到一個可以一吐心中恨意的機會。在心情激盪之下,他的傷勢加劇,再次張口噴出一股鮮血。

這口鮮血似乎已經是沙昆的最後一口鮮血,吐完這口鮮血之後,他的臉已經變得比紙還要白,沒有一絲血色。他的身體也隨之軟軟地倒了下去。

沙昆此時卻並沒有斷氣,他的意識卻似乎因為生命即將離去而變得格外清晰,他的人生一些片斷此時不斷地在他的腦海裡閃現。

18歲的時候,他幹上毒品這一行,有一個明確的目標:賺錢!

沙昆小時候家裡很窮,窮得經常吃了上頓沒下頓。18歲以前的沙昆,在飢餓的驅使下成為了一個小偷,偷一切可以吃的東西,或者一切可以換到食物的東西。

有一次,他從一個小攤上偷了兩個饅頭,被攤主發現,追上來把他打個半死。當時他沒有反抗。他不是不想反抗,而是沒有時間反抗,他要抓緊時間吞下那兩個饅頭。

保護勝利果實的最好辦法,就是將它們吃到肚子裡去。

就算是你打死了我,你也不可能把這兩個饅頭搶回去了。當時沙昆的想法就是如此簡單。

結果,他沒有被小攤主打死,卻差點被饅頭噎死。由於吃得太猛,一塊饅頭卡在了他的喉嚨裡,卡得他直翻白眼。

小攤主以為自己把沙昆打死了,嚇得跑了。

如果不是乾爹恰好路過那裡救了他,這條卑賤的生命很可能就在那個黃昏走到了終點。

乾爹對他說:「你是一個男人,怎麼可以像一條野狗一樣,為了一點點食物而被人踩在腳底下?」

乾爹給了他一把刀,對他說:「你如果還是個漢子,就用它去找回你的尊嚴,如果你是個孬種,就用它結束自己的生命。」

沙昆接過那把刀,一聲不響地出去了。

半個小時以後,他滿身是血地回來,對乾爹說:「我把那個人砍成了十二塊,我怕把你的刀弄壞了,就沒有再砍了,現在我把它還給你。」

乾爹眼中露出笑意,說:「你是個好樣的,你就做我的乾兒子吧,這把刀送給你了。」

那把刀是乾爹送給他的唯一一件東西,直到現在他仍然留在身邊。

成為了乾爹的乾兒子以後,沙昆才知道,原來乾爹一共有一百多個乾兒子,他是最小的一個。

乾爹有錢,乾爹很有錢。他曾問過乾爹到底有多少錢。乾爹說他也不知道,記那個數字太累人了。

乾爹所有的錢都來自於一種叫做「海洛因」的東西。不知道為什麼,有那麼多人為了得到這種看上去跟麵粉很像的東西,願意把所有的錢都送給乾爹。

沙昆從那時候起就認定了這種叫做「海洛因」的東西是一有魔力的藥,凡是服食這種魔藥的人都會變成傻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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