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11-11-11
第二天早上8點26分,楊明辦公室裡來了3個穿著灰色中山裝,不苟言笑的男人,帶頭的一個拿出一張證件,面無表情的對楊明道:「我們是市紀委的,有人舉報你收受賄賂,請跟我們走一趟。」
楊明淡然的看了他們一眼,道;「我等了你們26分鐘,你們怎麼才來啊。」
3個人一怔,一般來說官員見到他們不是神情慌亂,就是臉色慘白的癱坐在辦公椅上。楊明的表現就像、就像電影裡舊社會受到壓迫的長工,遇到了解放軍一樣。3個人互相看了看,其中一個年紀輕的冷冷的道:「老實點,油腔滑調的。」
走出辦公室,劉傑他們攔住了幾個紀委的人,為首的那個臉色一變,正要開口,楊明搖了搖頭,劉傑他們這才放行。出了刑事科室,在一片驚愕、不信、幸災樂禍的目光中,楊明被帶走了。
紀委審訊室裡,楊明坐在靠背椅上,在他前面有張辦公桌,後面坐著3個人,那3個人就是早上帶走他的人。
「趙大福舉報謝主任、張處長利用職權之便、貪汙受賄,一共從他那兒拿了800多萬,另外還有公司的百分之十股權。楊科長,股權轉讓書上也有你的名字,你怎麼解釋?」坐在中間的主審開口問,眼睛一眨也不眨的盯著楊明。
楊明和他對視著,「我沒有籤什麼轉讓書,連見都沒有見過。趙大福這是純粹的誣陷,我希望紀委同志能夠仔細調查、還我清白。」
「是嗎?」主審旁邊的年輕人微微一笑,手裡拿著幾頁紙走到楊明面前,指著一角道:「看,這兒不是有你的大名,籤的跟剛剛學寫字似地。」
楊明沒有去搭理他,對著主審道:「能夠給我一張紙,一支筆嗎?」
主審想了想,點點頭。
楊明拿著一張白紙放在膝蓋上,「唰唰唰」的寫下了自己的名字,字型談不上銀鉤鐵劃,但也還算是工整,兩下對照,那轉讓書上的簽名怎麼看也不像楊明的筆跡。年輕人沉不住氣了,他大聲道;「昨天晚上你是不是住在錦華賓館?」
「嗯。」楊明痛快的點點頭。
「謝主任和張處長你是不是和他們接觸過?」楊明又點點頭。
年輕人心頭一喜,緊接著道:「現在他們都已經招認了,而且他們也說看到你簽字,你還有什麼話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