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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58章 論交於途(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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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眼下倒也不必考慮太多意識形態問題,畢竟是門內決之。

既然這個李充願意承擔代價,沈哲子自然也不會跟他客氣,交錢吧。

身受後世觀念影響的沈哲子,在時下而言其實其核心裡是一個不折不扣的法家刑徒,無論是想要推動社會變革的用心,還是在面對具體事件的價值觀上。

不過倒是有一點,對於「殺人償命」這個準則,沈哲子倒是有一個不同的看法。在他看來,所謂殺人償命更重要應該是用來預防犯罪,用生命為代價來震懾那些潛在的兇徒,而不是案犯後一定要追逐的一個必然結果。

所謂的人命最重要,人命只能用人命來償還,在許多現實處境中,這只是一句屁話。尤其對於情感需求較弱的被害者家屬而言,殺人償命未必符合他們的期待。

假使一人遇害,尚有年邁父母,下有嗷嗷待哺的兒女,作為家庭主要經濟來源的人死了,就算抓住兇徒處死,這個家庭仍然處在崩潰的邊緣,生活將無以為繼。如果在一個福利良好的國度,這個家庭的生存負擔會轉嫁到整個社會,如果在福利不備的社會,那麼只能自生自滅。

將當事人家屬的情感需求和現實需求納入到判決的考量中,這應該是一個不小的進步。但這對眼下的境況而言,其實很遙遠。哪怕在後世法制已經相當健全的時代,公信力仍然頻頻遭受質疑。

眼下這件事情,本身就是一筆糊塗賬。勞役誤伐,誠然有錯。而李充怯於沈家的權勢,選擇私刑而非訴訟,也是一個無奈之選。

沈哲子眼下不任廷尉,本身就沒有代表公權力的立場,如果一定要求殺人償命,那麼事情就變了性質。這不是主持公道,而是轉變成了他和李家的私怨。

李充雖然不乏敢作敢當的覺悟,但是仍然不認為自己殺人有錯,他所認下的罪責也只是擅闖丁營而已。這倒不足表明一個人的生性涼薄,而是時代的侷限性。

沈哲子也不跟他談什麼人道主義精神,只是除了原本的罰金之外,又勒令李家必須派出相等的人丁,承擔那幾名遇害者該承擔的勞役。

這些代工的事功記在苦主家眷頭上,再加上錢財的補償,沈哲子能做的也只有這麼多。剩下的,便是吩咐沈牧去問責當日監督這幾名勞役砍伐的吏目,由丁營再拿出一部分補償來。

原本他不必要做這麼多,但世風的扭轉就是從點滴而起。看似一件尋常小事,對於整個丁營的勞役們情感上都是極大的撫慰,因為他們的性命已經開始被尊重。

有江夏公衞崇的面子在,李充的罰金,沈哲子暫且簽下來,於是李充便重獲自由。

事情解決後,衞崇便起身告辭:「今次真是多謝維周,來日我在家中設宴,維周可一定要過府一敘。」

「江夏公不必如此客氣,我也沒幫上什麼。終究還是李君自己識見豁達,即便我不出面,也能免去許多事端。」

沈哲子起身笑語道,不過話雖然這麼說,如果沒有衞崇出面,這件事終究還會有許多波折。最起碼自己是沒興趣過問這件小事,而沈牧來處理的話,未必就會罷休。

事情雖然解決了,衞崇卻有些意興闌珊,因為李充的言語,讓他感覺自己這人情有些發虛。不過他還是轉望向李充,笑語問詢道:「弘度可要與我一同歸家?」

李充擺擺手,施禮道:「勞煩江夏公親行一趟,已是惶恐,豈敢再勞。而且先墓被損,還沒來得及仔細拜望,眼下既然已經無事,理應前往叩拜請罪。」

「那好吧,我就先行一步了。不過弘度也要記得著人歸家傳信一聲,不要讓家人過分擔憂。」

衞崇這話已經透出一絲不滿,言外之意如果不是其家人請託,自己也未必就會出面。

「江夏公慢行,來日定當再登門道謝。」

李充也察覺到衞崇的小心思,態度端正的將人送上了車駕。只是在他轉過頭時,便看到沈哲子正站在不遠處笑吟吟望著他,神態頗有幾分玩味,當即便回以一笑。

看到李充與衞崇的對答,沈哲子大概明白了為何這李充至今仍是寂寂無名之輩。

江夏李氏可不是什麼尋常門戶,否則也不會與清望一流的河東衞氏結親。單單這個李充的父親李矩,便曾經坐鎮江州重鎮。那還是在東海王司馬越執政的後期,可見哪怕在越府當權的局面下,即便不是越府舊部,李家也是不弱。

而李充的伯父李重,則更加不得了,在中朝名望便極高,二十歲的年紀便擔任本國中正,可見時譽之高。而李重的兒子李式,過江之後官至侍中,雖然不及方鎮位重,但用後世一句話說也是簡在帝心的清貴近侍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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