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此一類的配合圍獵,隴民也並不陌生,但多侷限於百十人之內。一旦擴大到王師那種超過千人的大規模圍獵,配合就變得鬆散混亂,缺口頻出,一番勞碌之後往往人仰馬翻,眾多大型的獵物都從缺口逃竄出去,剩下一些聊勝於無。
隴民多以武立世,其中不乏有識之士,很快便察覺到王師的這種配合當中暗含兵法的玄妙機變。所以也不乏人就近窺望乃至於全程跟隨,想要學習和借鑑。
講到詩書文章,這些隴民或是要頭大不已,無從入門。但是這種兵法陣型的變化,還是有很多聰明人漸漸看出一些門道,多有心得體會。
有了體會那麼自然需要實踐,這不獨只關乎單純的遊獵表現,若能熟練掌握此一類的兵法韜略,日後戰陣搏殺、爭強鬥勇也都可以受用無窮。
可是當他們各自心得應用的時候,問題便層出不窮,首先是缺乏傳達指令的技術。三五個人尚可以耳提面命的指導,但若擴大到三五十人、三五百人乃至於三五千人,整個場面急劇擴大,人聲鼎峰、馬蹄雜亂,根本就不能有效的傳達指令。
當然也有聰明人第一時間便想到了旗令鼓號的應用,但是要將這些指令所代表的意義精確到每一個人都熟記於心,且能夠做出相應的配合,又怎麼是短時間內能夠完成的。
而且還有非常重要的一點,那就是這些參與遊獵的隴民們各自分屬不同的勢力,即便是本身勢力再怎麼龐大,參加遊獵了不起幾百人眾,總不可能為了一場遊獵便出動數千人眾,那樣單單糧草消耗便少有人能夠承受住。
所以,就算是諸多陣法配合瞭然於心,爛熟無比,也根本就無從施展,真正受其號令者不過身旁百數人眾。而這些部曲人眾早就聽熟了號令,又哪裡需要更加精深的兵法韜略的號令。
「大丈夫,真是不可無權無勢啊!」
許多自覺稟賦高人一等,學了滿腹兵法韜略的隴士,卻發現這些才能不過是無從施展的屠龍術,因是不免多有牢騷感慨。於是再看到前後數千勇士擁從、令出如臂使指的督將庾曼之,更覺得大丈夫唯有達於如此勢位,才算是不負此生。
相應的,他們對於此前所公佈的名爵官位的賞格也更加渴求起來。因為這是眼下唯一一條擺在他們面前,踏實可望的能夠施展自身所長的一條道路。
王師所採用的大規模圍獵,是有著深厚的軍事素養做基礎,這是隴上這些勢力們所不具備的。即便是強作效法,也只能流於東施效顰,反而抹殺了自身的優勢。
隴民的優勢就在於個體的勇壯,當然並不是說他們的個人力量遠遠超過王師將士,王師因為有著更高一籌的組織聯絡,對於個人的武力強大與否要求便會適當降低。
雖然隴民們在整體上的獵獲要遠遠落後於王師隊伍,但其中勇士事蹟卻層出不窮,頻頻有力搏獅虎乃至於單人勇殺熊羆的事情發生。而這些不斷湧現出來的勇壯之士,也給隴民們在這場遊獵中挽回了一定的顏面。
對於這一類的勇壯之選,庾曼之也都充滿了興趣,並不因其人華夷與否便作高低對待,一概引入中軍親自接見勉勵,除了原本的獎賞之外,還授予這些人牙門賁士的稱號,高車駿馬、誇武諸軍。
而這其中若有願意投戎加入王師隊伍的,起點便是兵尉營主的職位,或者直接收入自己的親軍督營,待遇可謂優厚至極。
經過如此一番宣揚渲染,很快在隴民群體中便也樹立起來一個概念標準,誰若以勇武而作自矜自誇,便先要看這人有無「牙門賁士」的稱號,有沒有高車駿馬誇武諸軍的經歷。若連這些都沒有,不過一個妄自尊大的弱雞罷了。
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一場盛大的遊獵也成了當下隴上最為引人矚目的焦點事件,許多生活在荒蠻山野間的胡人小部落都聞風而動,不乏胡酋也率領各自部族勇士加入到這一場盛會中。
因為這一點,整場遊獵的規模也越來越大,甚至已經不再只獨限於渭水河川。隨著規模的擴大,不乏一些胡部聚居地包括晉民所生活的鄉土也遭受到波及。
這些參加遊獵之眾魚龍混雜,多為勇武兇橫之徒,雖然也有著一定的秩序約束,但無論如何也比不上軍法嚴明的王師軍隊。甚至就有的兇悍之徒為了增加獵獲,專門搜尋沿途周邊一些弱小的胡人部落,直接奪取部落所飼養的牛羊、馬匹之類,令人苦不堪言。
對於此一類擾民過甚的惡性事件,庾曼之也並不視而不見,還是讓人傳告了一些命令,周邊那些胡部若想免於侵擾,則就需要捐輸一部分物貨以補助遊獵耗費,提前將物貨運輸到渭水河濱,王師接收物貨之後,便會發放給這些部落一些信物旗令。
憑此信物旗令,便可免收侵擾。若是有遊獵隊伍犯禁,這些部落都可憑此旗令行入中軍乞告,王師自然會替他們主持公道。
當龐大的遊獵隊伍浩浩蕩蕩抵達終點狄道的時候,整支隊伍的規模已經擴大到將近十萬之眾。不獨此前發出邀請的各方豪強悉數抵達,其他一些邊遠勢力也都多有加入。
直到這時候,許多事情已經根本無需再付諸言表,大凡稍具智力之人都已經很清楚,這一場遊獵究竟意味著什麼。雖然遊獵的過程中,諸多問題和糾紛也是層出不窮,但整體上沒有造成太大的混亂。一場遊獵下來,庾曼之這個王師督將在隴上的權威算是徹底樹立了起來。
而在狄道進行休整的時候,庾曼之也終於圖窮匕見,開始公佈各項行臺政令。王師在歸化統治任何地方的時候,首先排在第一點的便是人和地。
政令中包涵這兩個元素的,其中一條便是歸籍擁甲告令,凡隴上之民無論晉胡之眾,若能將自身所統部曲民眾整編籍冊、上交王師,自此之後便是王統治民,之後便不會受到王師的征討打擊。
而緊跟著的下一條便是宗主督護,豪強整編籍冊,依照其擁民多寡,各自授以規模不等的督護稱號,按照十戶一甲的比例,可以擁有數量不等的武裝。
除此之外,此前遊獵所行經的渭水流域被規劃出來作為宗主共業田,由王師與這些宗主們共同經營墾闢,所得收穫半歸公庫,另外半數則由王師和這些宗主們按照比例均分作為養軍消耗。
作為回報,這些宗主們必須要遵從王師的徵發號令,跟隨王師討伐不臣。
除此之外,另有諸多小節,人才之間的出入任用、商賈的往來貿易之類,林林總總諸多事項,一時也難述盡。
若是一開始庾曼之在上邽便公佈這一系列的政令,隴民們多半應者乏乏。雖然跟中州的諸多刑令制度相比,這些政令可謂是優越至極,但也不乏敏感明智之士能夠感受到這當中隱隱包含著的禍心,擔心會被一步步的施加更大約束和索求。
可是浩浩蕩蕩抵達狄道之後,王師的威嚴已經徹底確立起來。而且此前在冀縣所施行的那些權益規令,其中受益者比如起始的六部督護們,在這長達兩個多月的旅途中,已經充分感受到這些臨時權位給他們帶來的好處,於是更加不忍放棄。
在最強大的幾方勢力都沒有發聲反對的情況下,其他一些稍弱的勢力雖然數量雜多,但也難以發出自己的聲音。
於是,在十月深冬時節,庾曼之便集結隴上這一眾所謂宗主們殺馬以盟,就此確立隴上之後需要維持很長一段時間的秩序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