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夜白解決四名警-察,站起身子,拂了拂袖子上放佛不知道有沒有的灰塵,如看垃圾一樣看著地上的四名警-察,一人暈倒,三人哭號。
他不動槍,夏晨曦看到他腰間有一把手槍,不知道為什麼,她就知道那把手槍的名字,沙漠之鷹,手槍之王,手槍中的王者風範。
可他不用,就用這種近身打鬥。
打出一種暴力和美的結合。
其實,男人的世界,拳頭是王道,手槍只是殺人的工具,真正有力量感的比拼,永遠是拳頭。
速度,美感。
唐夜白穿著天藍色的絲質襯衫,黑色長褲,袖子半挽著,整個人看起來很雅痞,優雅不失痞氣,頎長又不失力量感。
他動手時,一舉一動,把力量和美結合在一起。
他完美地詮釋什麼叫暴力學美感。
此人的身手,幾乎可以當成特工和僱傭兵近身肉搏的模範教材。
林然幾乎吹一聲口哨,已有多年沒看到唐夜白動手了,這幾年,他變得懶了,總是用槍,身邊也常有人,極少見他這麼動手。
真是過癮。
真的,看唐夜白打架,那是一種視覺上的享受。
局長擦了擦頭上的汗水,嚇得臉色發白,偏偏此人是唐夜白,他惹不起啊。
他動一根手指頭,警-察局就向一隻蒼蠅一樣被滅了。
「唐先生,夏小姐的傷應該需要處理。」局長大人畢竟見過一些世面,總算穩定下來,他此刻只想把這尊大佛請離警-察局。
我惹不起,我還躲不起嗎?
唐夜白冷漠地掃過他們,「今晚的監視器,你們懂得怎麼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