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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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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呀!我討厭補習。」

那家雜誌社出版一份高品味生活的月刊,校對只有我和另外一個男孩子,每天要花數小時看原稿和印刷稿,眼睛十分疲倦。一千元薪水,並不容易賺。

但,我有一個目標,林方文的那支口琴已經很殘舊,樂風牌又不是什麼好牌子,我要送一支新的給他。

我把三個月兼職的薪水儲起來,午間只吃一個麵包。

日本蝴蝶牌口琴在當時是很好的牌子,價值是三千二百元,我從來沒有買過那麼昂貴的禮物給別人。我在琴行裡仔細地將口琴檢查了一遍又一遍,賣琴的人都嫌我挑剔。

口琴放在一個個小小的木盒裡,十分精緻。我用花紙把它包好,紮上一隻金色的蝴蝶,悄悄放在林方文的床上,把那支殘舊的樂風牌口琴拿走。當林方文回到房間,看到我送給他的口琴,一定很感動。

三個小時後,他在校園裡尋找我,當時我正站在儲物櫃前面。我以為他會情不自禁跟我擁抱,他的樣子卻很嚇人。

「我的口琴呢?」他怒氣衝衝問我。

「什麼口琴?」我有點不知所措。

「我的樂風牌口琴。」

「我送了一支新的口琴給你,你沒看到嗎?」

「是你拿走我的口琴?」他的樣子很兇。

「那支口琴太舊了,所以我--」

「把我的口琴還給我。」他的目光很可怕。我開啟儲物櫃,把那支口琴拿出來,重重地放在他手上。我的眼淚都湧出來的了,何以愛一個人,會如此心酸?口琴有什麼秘密比愛情重要?

「還給你,都還給你!」我流著淚說,「我用了三個月薪水買那支口琴給你,你一點都不領情!」

「你用不著這樣做。」他竟然可以說得如此平淡,象對一個普通朋友說話。

眾目睽睽,大家都目睹我是這段愛情的失敗者,我還能選擇留下嗎?

我在家裡呆了兩天,什麼都提不起勁。最可笑的,是在痛恨這個男人的時候,卻熱切盼望他打電話給我。電話沒有響過,我突然覺得自己是個傻瓜,他為我做過些什麼?不過寫一首歌,摘下一頂鴨舌帽而已,我卻變得如此卑微。在晚上,我扭開收音機,播的盡是情歌,還有林方文送給我的歌:

「告訴我,我和你是不是會有明天?

時間盡頭,會不會有你的思念……」

漸漸,我發現音樂不是來自收音機,而是來自窗外。我走到窗前,不敢相信林方文正在樓下吹奏著他送給我的歌。在電影或小說裡看到這種場面,我一定會嗤之以鼻,認為太老套了,如果我的男人那樣做,我一定會把他趕走。可是我那時完全沒有將他趕走的意思。

我把屋裡的燈全關掉,我不能走下去,他以為我是什麼?隨便讓他罵,也隨便讓他哄嗎?接著,他吹奏一首我不認識的歌,哀傷低迴,象一雙將要分手的情人。曲終,我再聽不到口琴的聲音,我走到窗前,已經看不見他。

我跑到樓下,想尋找他,卻看不見他的蹤影。他便是這樣一個人,喜歡令人失望。回頭,他卻在我後面。

「你為什麼不走?」我冷著臉說。

「你的檯燈還沒有關掉。」他說。

是的,我故意亮著一盞燈。

「惱我嗎?」林方文問我。

我努力地點頭。

「真有這麼惱我?」他很失望。

我作了一個九十度彎身的點頭。

「口琴是我爸爸留給我的。是他留給我唯一的東西。」

「你爸爸不在嗎?」我驚異。

「他是個潦倒的海員,寂寞的時候,他站在甲板上吹奏口琴。一年裡,他只回家兩三次,對我和姐姐來說,他象個陌生人。一九八零年,他工作的大洋船在巴拿馬遇上暴風雨沉沒,沒有一個船員生還。警察在船艙裡發現這支口琴,口琴放在一堆衣物當中,竟然絲毫無損。他們把口琴送回來。這是一支奇怪的口琴,沾了腥氣、遇過沉船,外表殘舊,音色卻依然完好。」

「你媽媽呢?」

「我已經很久沒有跟她說話了。他是一個美麗聰明的女子,嫁給我爸爸,也許是她此生最錯的決定。爸爸死後,她重操故業,經營一間小餐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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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來沒有想過,林方文生活在另一個世界。

「還惱我嗎?」他問我。

我吃力地點頭,他捉住我,我向他微笑。

頭三個月的薪水用來買了口琴給林方文,第四個月的薪水,我答應請迪之和光蕙吃飯。

「原來他有太太。」迪之慘笑,「我在街上碰到他,他牽著腹大便便的太太買嬰兒用品。」

「那個錄音室技師?」

「男人都是這樣,象鄧初發這種好人,早就死光了!」迪之說。

她在手袋裡,拿出一包登喜路,點了一根菸,手勢並不很熟練,意態卻是滄桑。那份滄桑過早出現在她臉上,她兩次都沒有遇上好男人。

「什麼時候學會抽菸的?」我問她。

「幾天前才學會的。一個人無所事事,抽一根菸,時間會過得快一點。」

「不要抽菸。」

「你的運氣比我好,你遇上好男人。」

「林方文是好是壞,我還不知道。」

「他有沒有跟你上床?」

「沒有。」

「那就是好男人。」

迪之那樣說,暗示了她跟技師已經有關係。他們走在一起,才不過三個星期。

「你知道,女人懷孕的時候,不能做那件事。」她撥出一個菸圈。

我和光蕙默默無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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