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迷迷糊糊睡了,醒來的時候,剛好是清晨七時四十五分,他應該已在手術室作好準備。
他說手術需要六小時,我在辦公室裡一直忐忑不安,下午二時,我傳呼他。二時三十分,他仍然沒有覆電話給我,我再次傳呼他,終於在三時,他覆電給我。
「手術成功嗎?」
「很成功。」
「恭喜你。」
「謝謝。」
他的語氣很平淡,跟昨晚判若兩人,我有點意外。
「那沒什麼了。」我說,「再見。」
「再見。」他掛了線。
他已經決定忘記我,他開始用恨來忘記我。
在家裡收拾東西的時候,我把徐起飛寫給我的信放在抽屜裡,我大抵不會再看了,他已經有三個月沒有找我。他比我想象中平靜得快,那是他的職業病,他習慣了堅強、自信、不悲觀、不乞憐。那個早上,當他完成了一項艱鉅的手術之後,他已經決定忘記我,從他說話的語氣裡,我完全感覺得到。他突然接受現實,我卻依依不捨。原來一個曾經多麼愛你的男人,有一天,也會變得很絕情,他最愛的,還是自己,他不想自己再受傷害。
跟徐起飛分手後不久,小綿曾經打電話給我。
「你們分手了?為什麼?」
「他現在怎麼樣?」我問小綿。
「他表面上沒有什麼,你知道他們幹這一行的,心裡怎麼想,表面上是看不出來的。我替你們可惜,他是個好的男人。」
「我知道。」
「真希望可以看到你結婚。」她說。
我苦笑:「應該會有那一天吧!」
「告訴你一個好訊息,」她喜孜孜地說:「我懷了第二胎,希望這一胎是女的,便可以湊成一個好字。」
「恭喜你,你是我們當中最幸福的一個。」
「也許是我要求比較簡單吧。」
小綿選擇了一條最正常的路,嫁給一個養得起她的丈夫,生一個「好」字,相夫教子,未來的日子,是為兒女該進入哪一間幼稚園、小學、中學以及該到哪個國家留學而煩惱。四十歲,憂慮丈夫有外遇,僥倖過了這一關的話,便要為兒子娶什麼女人,女兒嫁什麼丈夫而操心。並非每一個女人都要得到最好的愛情,她們明白代價。只有我這種女人,才會為了虛無飄渺的愛情浪擲青春,到頭來一無所有。
公司在北京的業務已經上了軌道,並且聘請了兩名職員,專責北京事務,我的工作基地又變回香港。
「林方文好象也是一個人。」迪之告訴我。她的訊息來自唱片界。
「一個才子不可能沒有愛情的,否則就寫不出情歌了。」我說。
「失戀也是創作的泉源。」迪之說。
「你甚少會說出這麼有智慧的話。」
「你這麼刻薄,真該由林方文來收服你。」
「你既然和徐起飛分手,為什麼不去找林方文?你也不過為了他吧?」光蕙問我。
「我跟徐起飛分手,是因為我不愛他,而不是為了林方文。」
「如果林方文從來沒有出現,你便會死心塌地地愛徐起飛。」光蕙說。
「戀愛是不能假設的。」
「廿七歲,我們都快廿七歲了,好象還是昨天的事。」迪之有感而發。
「我曾經以為自己會在廿八歲結婚的,現在看來是不可能了。」光蕙說。
「說不定的,世事變化萬千。」我說。
「我會搬出來住。」光蕙告訴我們,「他替我租了一間房子。」
「你要正正式式當他的情婦?」迪之問她。
「這樣你會快樂嗎?」我問光蕙。
光蕙點頭:「我一直渴望嫁給一個愛我而又令我生活得很好的男人,他唯一做不到的,只是不能跟我結婚。」
「你有沒有想過,當你老了,他回到太太身邊,你便一無所有。」我說。
「你現在不也是一無所有嗎?至少我和我愛的人一起。」
星期天,我們替光蕙搬屋,她的新房子在跑馬地,她終於可以搬去跑馬地了,雖然不是嫁去,倒也和嫁去差不多。房子有八百多尺,裝修得很女性化,聽說上手住客也是一個單身女子。單位內有一個小陽臺,比林方文家那個陽臺大,我站在陽臺上,看著一群年青男子在馬場草地上踢足球。
「那個穿綠色球衣的很英俊啊。」迪之說。
「你又在看男人?」光蕙走出陽臺看熱鬧,「你已經有田宏了,他不是運動健將嗎?」
「他不喜歡踢足球,他嫌踢足球野蠻,我倒喜歡看野蠻的男人。」
「男人本來就很野蠻。」我說。
「是嗎?」光蕙問我。
「他們比女人原始,他們的需要也很原始,所有從來不懂得愛。」
「是的,女人比男人擅長愛。」迪之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