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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七十三章 危險人物(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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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秘書,我回去休息了,董事長那裡還麻煩你照看一下。」

外面,李國敲門發現沈若冰不開門,只好無奈地囑咐道。

這都大半夜了,老實說,他也累得不行,很想去休息了。

一晚上,他抱林曼瑤抱得手痠腿痠,直到自己也想睡覺了,這才輕輕地把林曼瑤放到**,然後偷偷地溜了出來。

本來他只是想來跟沈若冰說一聲,讓她注意一下林曼瑤的情況,誰曾想會遇到剛才那麼尷尬的事。

「沈秘書,有什麼情況記得叫我一下。走了!」

說完這句,李國轉身要走,門卻在這時突然開啟了。

「等等。」沈若冰紅著臉,披著一件外套站在門口,手裡提著一袋子食物:「你還沒吃晚飯吧,拿去吃吧。」

她不提食物還好,一提起來李國還真感覺餓了。

「額,謝謝!」李國接過食物,有些尷尬地道歉道:「沈秘書,不好意思,剛才我,我不是故意的,我……」

「砰!」的一聲,門關上了,把他要解釋的話全部關在了門外。

李國僵在原地,心想這妮子可能生氣了。

無奈地笑了下,他只好提著食物回自己房間裡去了。

匆匆吃完食物,然後洗澡。

洗完澡看了下手機上的時間,李國腦門一黑,凌晨5點40分,也就是說頂多兩個小時天就要亮了。

不再囉嗦,趕緊關燈,上床休息。

他本想能多睡一會,可惜命不好,一大早就被警察叫醒,連同萌萌一起被帶到了警局,警察終究是找上門來了。

理由是帶他們到警局協助調查莫興泰等人的傷人案件,尤其是嚴重的涉槍案件。

萌萌事先早想好怎麼回答了,在錄口供時,詳詳細細地將莫興泰等人怎樣綁架她,然後拿槍頂著她腦袋的事說了一遍,後面的事嘛,她驚嚇過度,什麼都不知道了,再然後就是她被永盛集團英勇的司機給救回去了。

李國的口供很簡單,避重就輕地說了一些,主要是說莫興泰一夥如何的兇殘,如何的沒有人性,拿槍頂著一個弱女子的腦袋要殺她等等。

他說完後,負責審問的一名中年警官一拍桌子,沉著臉道:「李國,我們的政策是坦白從寬,抗拒從嚴,我希望你老實交待,把事實說清楚。」

李國不為所動,不卑不亢地道:「警官,我說的就是事實啊。」

「是嗎?」中年警官冷笑:「從你的口供裡,整件事都是莫興泰一夥在害你們。那麼請你告訴我,為什麼莫興泰等人都住進了醫院,而你,包括那位被綁架的女生,都完好無損?」

這個問題問到了點子上。

李國知道這個問題避無可避,既然警察找到他,並問出這個問題,肯定是莫興泰一夥已經將他供出來了。

當即,他淡淡的笑了下,坦然回答道:「他們是我打傷的,當然,我當時是為了救人,屬於正當防衛,所以別無選擇。」

「是你一個人打傷的嗎?」中年警官眼裡射出一道鋒利的光芒。

李國點頭:「是的。」

「嘶。」中年警官吸了一口涼氣,其他陪審的警察臉上也現出吃驚的表情,看李國的眼神就像看一怪物。

雖然之前他們詢問莫興泰時,說的也是李國一個人傷的他們,但他們不相信,現在得到李國的親口承認,不得不相信了。

一個人單槍匹馬乾翻那麼多人,不但把人救出來了,還完好無損的全身而退,這份實力,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得出來的。

特別是有一個叫巴克的人形巨猿,那個龐大的恐怖傢伙,如果不用槍或其他武器的話,西山縣整個警局的人派出去,都未必幹得過他。

更何況,莫興泰一夥還有兩把手槍啊。

李國看著幾個警察一臉驚訝地盯著自己,怪不自在的:「額,幾位警官,你們還有什麼話要問的嗎?沒的話,我是不是可以走了?」

中年警官反應過來,乾咳了一聲道:「李國先生,很感謝你的配合。不過,這個案件很大,涉及到綁架,傷人,更嚴重的是涉及到槍支,我們還需要你配合進一步調查,所以你暫時還不能走。」

其實,不放李國還有一個更重要的原因,那就是李國絕對是一個兇殘的危險人物,從莫興泰被割掉的兩隻耳朵就可判斷出。

這樣危險的人物,說不定身上還揹負著什麼大案,如果藉著這次機會查出來那就是大功一件,到時候就可以升職,然後調出這窮山僻壤的西山縣。

不讓走,李國可就不滿了:「警官,那槍真的與我無關,你們可以去調查,那是莫興泰一幫人的槍。」

「李國先生,稍安勿躁,請相信我們警察,我們不會冤枉一個好人,也不會放過一個壞人,是誰的槍,我們會調查清楚的。」說著話,中年警官站了起來,吩咐人把李國送回拘留室。

萌萌倒是沒什麼事,錄完口供簽了字後就可以走了,但李國沒放出來,她不肯走,坐在局長辦公室門口一直哭,哭得局長一個頭兩個大,找來一撥又一撥的人勸說都不行。

最後還是林曼瑤親自帶著律師趕來,這才讓萌萌停止哭鬧。

林曼瑤不但帶來了律師,還請來了市裡某領導的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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