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說。
我是由同學送回家的。
我想起第一次見她的樣子:一頂草帽,都是絹花,棕色的皮膚。她的父母希望借我的力量把她往回頭的路上拉,結果她像蝴蝶似的飛走了。
時間對我來說,沒有過去,我一腦子的小令,而小令還是穿著花旗袍,坐在那間夜總會里陪中年人吃夜宵。她是一個舞女,而婉兒,婉兒是一帽子絹花,叫我「家明哥哥」的女孩子。
我無法接受人會變這個事實,因為我自己是始終不變的,我也不希望其他的人變。我想我是個悲劇。天下竟有我這樣不切實際的人,我總是妄想時間會留住,不要過去,著我。
回了家,我埋頭痛哭。然後醉了,倒在床上便睡。我忘了脫衣裳,忘了蓋被子,第二天中午才醒的。
醒來之後比平時更加落寞。第二天還是要起來做人的,早上是無法逃避的一個開始,喝醉也沒有用。
我不覺得寂寞,寂寞已是生活的一部分,我想找一個說話的人。我嘴是苦的,心也是苦的。我穿好乾淨的衣服,一個人走了出去。散散步吧。
天氣很好,陽光使我頭痛,我稍稍睜開眼睛來,漫無目的向前走去,一步又一步。
忽然之間我想回去了。回去看每一個人。趁這個機會,為什麼不回去一下呢?要回來還是可以回來的。
我坐在公園的長凳上,我對面有一對情侶,相擁著吻了又吻,吻了又吻,真正的目中無人,這世界裡只有他們兩個人。
是的,真正的世界裡不過只容得下兩個人,何必要理會別人說什麼?婉兒得到了她的快樂,但是在別人嘴裡,她是一個很不堪的女孩子。不堪又有什麼關係?她在享受。這些日子來,我無異給人一個循規蹈矩的印象,但是我得到了什麼?
我嘆了一口氣。正夏天呢,池塘裡的鴨子游來游去,那對情侶還是緊緊的妞在一起,麻花似的。
我應該回去了吧。
我起身,回家,取出了證件,去訂了機票,辦了出入口證。我在銀行還存有一點錢。
電報上怎麼說呢?飛機票是兩星期之後的,寫信也還來得及,信上又該說些什麼?我就說想念父母吧。這也是個理由。只有在極孤獨的時候,我才想念父母,回去看他們,是天經地義,堂而皇之的理由。
但是小令呢?香港是一個人小得驚人的地方,所有有可能相遇的人,都往同一個地方擠,如果萬一我見到了他,我該說些什麼?我還能夠開得了口嗎?
我害怕看到她,這種時候,見到她是不適宜的。等我的感情傷痕恢復過來了,才好見她。要不回去了,就索性躲在家中,一步也不出門,躲完了一段日子,再回來讀書。不過從長遠說我還是要回家的,將來找到了工作,難道還是躲著,躲一輩子。
這年頭誰沒有幾段過去?就是我一個人把過去看得特別重,經年累月的掛著,故意跟自己過不去。
我在航空公司付了定洋。
把屋子裡的東西又放到同學那裡去。申請了宿舍,申請了讀博士,申請了獎學金。
在一般人的眼睛裡,我做事,真是十分有條理,一絲不亂的。
實際上呢,我也不覺得我做錯了什麼事。我只是胡塗。婉兒是好的,小令也是好的。我兩個都錯過了,或者我還能找到更好的,但是那還有什麼意思呢?
我不相信我終於要回去了,於是連夜做著夢。
小曲總是瘦削的,鎖著眉毛,默默的看著我,一聲不響。醒來了以後,我想,我終會見得到她的,我要回去了。但是她是不是我想像中的那個樣子呢?或者她已經胖了很多,滿臉笑容也說不定。
兩年了。
她會見我嗎?
她的性情弱,或者她會見我也說不定,但是我見了她也沒有什麼好說的,我沒有勇氣再見她。想了又想,想了又想,夜裡就做夢了。
我的日子是寂寞的。
父母來信,匯來了飛機票錢,但是我過得很省,不必動用這筆餞,我存進銀行去了。他們說很想見我,本來是要叫我回去的,如今我主動回家,自然更好云云,母親說有很多話要跟我講。
是的,這兩年來我的家信是千篇一律的無聊,永遠避免談起婉兒,他們大概很想知道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吧。
可憐的父母親,見了他們索性把事情說明白了也好。他們大概會說:「大丈夫何患無妻。」
我默默的把行李收拾好,放在同學家,告訴他們我要回去了。他們表示詫異,我的確決定得很突然,我不怪他們。有一個同學要開車送我去火車站,我婉拒了。
我臨走之前到百貨公司去買禮物。我買了一隻金十字架給母親,一隻金鑰匙圈給父親。金子在英國很貴,而且手工也不好,我實在想不出有什麼好買的。至少金子有儲存價值。
然後大清早我就乘火車到飛機場去,帶著一個小箱子。
我拿出飛機票,把行李過磅,上飛機坐好,縛妥安全帶,要了一杯黑咖啡。
我胸口很悶,有種想嘔吐的感覺,今天起來得太早了,又不想吃東西,所以才這樣。神經倒不緊張,上飛機到下機場還有廿多個小時,到了印度方緊張未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