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走在金光大道上,意氣風發鬥志昂揚……誓把祖堂!向前進,向前進,帝國旗幟不可阻擋!向前進,向前進,朝著勝利的方向。……」
伴隨著一陣嘹亮的歌聲,一隊身體軒昂,膚色紅潤的帝國青年團的學生哥高舉著團旗,意氣風發走在江濱大道上,晨起的太陽光和藹地照在他們的身上,照在道路上,江岸和江面上,給所有的都鍍上了一層金光。
金色年華、金光大道,恰似我們的帝國!
自皇帝歸國後,首先在政治上穩定了帝國的統治,軍隊和官員,百姓和士紳,全都衷心擁戴他-----不擁戴者,關的關,殺的殺,用某報紙評論員輕描淡寫地道:「至尊的皇帝陛下在後花園裡鋤草……」
在青龍末年的大洪災,對帝國造成的物質損失大,人身損失卻不大,因為早有準備,賑災得力,當時人口的密度不高,開發不算厲害,境地內高地不少,提供了很好的庇護,洪區計程車民殷富,有著相當大的力量抵抗災害,許多人家都有船隻,游泳更是國家要求的基本教育能力之一。
說也神奇,那恐怖的天災-----可能是造物主耗盡了它最後一絲的力氣,第二年起,節氣回覆了正常,該怎麼著的就怎麼著,該冷的冷,該熱的熱,各地或洪或澇,但都在可控和接受的範圍。
至於氣溫逐漸降低,造成農作物減產,本來是一道極其難邁的關卡。對於其它小強來說。是甚為難辦的事----類似農學大師袁隆平地不世奇人是可遇不可求,但我們地李小強是何許人也,他有真正的天子。也是在災害的第二年起,來自天界地種子下發到各地的官地裡試種,這裡面有耐寒的小麥、大麥、米粟、菜種、玉米、、土豆、各種豆類等等,品種很多,認為沒問題後再陸續向全北方的農民發放。
官府增加了對土地的供應(以前有大量的休耕地,官府本身也控制著許多荒地)。南方地米的供應也不斷增加,特別是南洋米產量年年攀一個新臺階,東北的「北大倉」的開發得到加強,至帝國開元四年,糧食產量回復全盛時期,倉廙豐實,米糧溢位,令所有人都大大地鬆了一口氣。
糧食在手。心中不慌哪!
伴隨著糧食增產,還出現糧食消費的下降,民間對於奶品、蛋類、肉類的消費不斷創出新高,它們的產量不斷增加。產銷兩旺,也減輕了對糧食的壓力。人們對於糧食缺乏地恐慌早就蕩然無存。
皇帝在國五年,幹他該乾的事,他並不需要實操,作為一個象徵,只要他在紫禁城裡,在國內,臣民的心就會安定,晚上睡得更熟,也就有足夠的精力和體力進行國家建設。
海內甲兵不興,社會安靖,工商金融業和建設得到迅猛地發展。
大水退後,災區重建提上議程,絕非簡單的重建,而是重新洗牌,利用這次大災,官府適時推出了新地更高要求的建設標準,著各地遵照執行。
更寬更厚的馬路和堤壩足以抵抗高強度的災害,新的鐵路和公路建起來了,國道全是高標準的六車道,火車為雙軌,各地的市政工程建設井井有條,實現各郡縣通馬路,水管入到各戶,規劃社群,所有生活汙水全部接入水渠通向「汙水處理廠」,從而建立新的生活品質。
幾年來的建設費用首次超過軍費,還在農村大造農業、水利樞紐建設,從而達致糧食增產,抵禦災害的目的。
帝國的經濟迎來了繁榮時期!
作為文官首腦的內閣,諸位大臣坐在長春藤下的休息室裡,個個輕鬆,人人心滿意足。
由於市場繁榮,帝國的稅收也節節上升,貨幣堅挺,通貨膨脹處於可控制的範圍,股市健康向上,飆升至從未有過的高度。
從茶、蘋果到鐵礦石,各個方面的生產欣欣向榮,造就了新一代的大企業家,身家是百萬兩銀子的富豪俱樂部的成員已經超過一萬,這一增長速度創造了帝國的記錄,與之相隨的是社會向著中產階級生活品質的全面升級。
帝國提出一系列眼花繚亂的生活標準:居者有其屋,家家有屋子,地方官員熱情萬分地投入了消滅無屋戶的戰鬥中,最主要的就是提高勞動就業率-----只要你有工作,當時的地多,就有能力建造屋了。
人手一部腳踏車、手錶、懷錶和大鐘、奶肉蛋的消費水平、所謂的基尼係數、衣服的消費量、每年百姓的旅遊行程的這類指標高企,高檔貨的首飾、皮草、名茶名酒,遊艇這類奢侈品的消費火爆,商家真是喜上眉睫,嘴張得大大的都快掉下地啦!
皇帝初回國時,大開殺戒,那時侯官府天天出動捕人、殺人、打人,他一個月殺的人就等於皇后秉政十年殺人量的十倍!國內恐懼,人人矩行規步,連帶著街上闖紅燈的人都基本絕跡。
待風頭一過,士民官紳才發現雖然喪了許些人,那是些倒霉蛋,活著的人反倒受益良多。
經過一段時間的試行,在帝國所有的州郡縣實行上院和下院制。
所謂上院,就是貴族院,所屬的議員不經選舉產生,包括皇室成員、世襲貴族、新封貴族;
下院是平民院,要求無爵位的平民(無土地獎賞的勳爵和太平紳士可以參選平民院)經過全社會投票選舉產生。
兩院制不同於另一平行空間的不列顛的上、下院制,反倒類似於花旗國的參院和眾院,貴族院
並不小,畢竟那個時侯是戰爭年代、封建社會,不太族們的權利搞什麼真正地民主。
帝國《憲法》非常齊備。明確規定上院代表了統治者地要求和利益。下院由民選代表組成。它代表了民眾的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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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院權利差不多相當,徵稅和綜合撥款議案由下院提出,上院可以審議和修正下院提出的徵稅和綜合撥款議案。地方地人事任免由上院決定,而下院掌握了彈劾權……
新公佈的《憲法》給地方放更大的權利,允許地方得到更大的權利,實行地方自冶,包括地方教育、文化、衛生、市政公程建設、公益事業(自來水、公車,例如地方可以發行福利彩票。和國家級的彩票區別是它的獎金少一些,但中獎機會大一些,還是有市場地),管理地方財政收入和任免地方官員。
各州的權利並不完全一樣,跟隨皇帝越早的州,得到的權利也就越大越多,新歸附的州的權利則較小。
說實在話內宮和帝都官僚並不捨得放棄權力,可是皇帝說了。今後帝國的面積將有可能成倍成倍的增長領土,中央哪裡管得過來?與其事必躬親吃力不討好,不如讓地方自已去鬼打鬼更好。
開元二年,改地方最高官員州刺史官職名為州長。一則改名,二則回收原來州刺史手上地王命旗牌。三則允許州議會彈劾州長。
在以前,州刺史官位赫赫,作為中央在地方的最高代表,他手上有一件「王命旗牌」,不經法務部和法院而可以先斬後奏,事後才報備,而且地方無權對他們進行彈劾,如今全部沒了那二件要命的東西。
開元三年,允許地方正式擁有地方立法權,自行通過本地區的法案。
令所有人感到驚奇地是帝國在地方上開放黨禁,允許自由地結社,建黨,不過公務員和軍人不得進入任何黨派,中央官場自然也還是不得有結黨的權利。
封建社會,統治者最為顧忌之一地就是人們結黨抱成團,恐懼官吏結黨成派,互相攻訐,百姓成群,誹謗朝廷,敗壞風俗。僅以漢朝為例,就有過著名的黨錮」(「錮」就是禁錮的意思)事件,名士杜密、李膺等因而獲咎,大量官員士紳被關押。
雖然地方權力得到增強,但不代表中央對地方管理失控。
第一,中央的法律許可權大於地方法律,若有牴觸,肯定是國法大於地方法。
第二、中央對於地方事務雖然少了一些直接管制權,但可以通過中央撥款、人事任免加以影響。
第三、地方三級主官:州長、郡長和縣長都由中央直接派出,地方議會不得異議,他們的屬官經地方首長提出,地方議會通過批准。
中央同樣也有動作,一是在內宮,依舊是內宮管國,主要是議會的組成部分,仿地方的上院和下院,分為參議院和眾議院,參院成員是妃嬪們按每州二名的名額選舉而出,不經選舉的不得入參議院,哪怕是皇帝也不能指定人選,眾議院則按每州百姓的數量進行分配選舉,另外還有指定的份額,如皇帝每屆選舉可以任命二十五個眾議員,每位皇后為六個,九位正妃每人則能任命三個眾議員。
二是擴大了內閣,原來內閣成員是五個,即首輔一人,次輔四人,現增加多四個人,稱為內閣大臣,位在次輔之下。
內閣的選撥更加人性化和系統化,不再是指定,全部是競爭上崗。
皇帝實現種種的政策,是個怪胎政治格局,卻得到了上上下下的一致擁護,大家一起分豬肉,誰都有份,社會矛盾減少,利於國家的統冶。
帝國的立身之本----儒家更是對他極力推頌,認為這是理想式的儒家主義:皇帝應該垂拱而治,將權力分薄,以避免出現重大錯誤,特別對於這麼一個大國,這一點是至關重要的。
當然,皇帝絕不是善茬,無論怎麼搞來搞去,有一點始終是誰都不能動的,那就是軍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