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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節 羅馬新生活(一)(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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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於羅馬舊時侯的bs勞動生產的風氣,新朝新氣到「勞動產生財富」、「勞動產生美」和「勞動就是幸福」的街招與標語。

「必須讓人們勞動,帝國不養懶人!」皇帝如是教導官員們,華族的官員理所當然地點頭,在東方,人們辛勤地勞動,每日工作不休,早就養成了習慣。

羅馬的留用官員們也得從舊習慣中走出來,鼓勵人們進行工作。

皇帝向來討厭閒人。一不創造財富二有時間搞鬼搞怪。只要勞動,有了錢,人們就相對穩定。勞動過的身體比較勞累,相對不容易想去搞事非。

官府以很高的效率,這樣地效率在以前地羅馬城是少見的。

進行了戶口普查,再次為城裡的每一戶原自由人和新自由人提供了一筆安家費用,讓他們能夠有體面地相貌離家工作,同時對每個適合工作的人詢問他們的工作意向,進行培訓,給予技術與資金上的支援,然後進行勞動與生產。

官府深入街道小巷,一個個家庭登記,瞭解情況,對於不肯勞動卻又無錢的男人,如果讓他們的妻小捱餓的則罪更大,強行押解他們去勞動,他們的收入優先交給他們的妻子以作家用。

羅馬人首先見識的是經過統一培訓後,統一著裝的如虎似狼的「城管」氣勢洶洶地上街,他們手裡拿著皮鞭,開始對市容市貌進行整頓。

首先是為期一星期的訓戒期,以勸說為主,然後「城管」進入了一個月的「自由開火期」,期間任何不符合要求的人都會不會有警告,受到鞭笞和判罰社會服務令,不會有法律的人身保障權。

非休息日的上午八點半點至十一點,下午三點半到五點,晚上九點之後,男人在街上游蕩、衣冠不整者、酗酒者將受到鞭打,街道上不得有流民,每個人必須工作,除非他們能夠證明他們有足夠的錢令他們不用勞動就可以養活他們自己。

整治月的後期,直接把那些可疑分子捉起來,辦班學習,要他們的妻子父母去保釋他們,以後還得上街打掃衛生,運送垃圾,種花種樹。

流氓惡霸、小偷、騙子手統統一掃而空,捉到的等待他們的就是在菜市口處公然行刑,狠狠地鞭打屁股!

官府倒是仁慈的,如果被打後沒錢醫,那麼官府幫他們出錢醫,然後扔過來一疊厚厚的藥費單,得勞動償還。

小販也必須按指定地點擺放攤位,否則劈頭劈腰的鞭子打將過來,人被打,東西被執。

除了管制流民,衛生秩序也是管治的重點。

羅馬人的衛生觀念向來是不強的,他們常隨意將垃圾扔進水溝,然後垃圾流人臺伯河,造成河水汙染。臺伯河的問題是羅馬人永恆的問題。

如今人們不可以在街上隨地吐痰掉垃圾,一個個綠色的垃圾桶沿街擺放,家家戶戶必須在指定的時間內把垃圾上交,第一年的垃圾處理費由官府出,以後要自己掏錢,除此之外,所有家庭和作坊都必須保持周圍。

排隊不得加塞兒,遵守交通秩序,在十字街頭,必須按照「交通警察」的指示通過,如果衝「紅燈」,被執後就要罰打小紅旗一小時。

他們管得很寬,象公眾場合必須操持衛生,一些小食店,食客們發現店面變得衛生了,所有的餐具都被要求用沸水煮過,水也必須乾淨——官府的羅馬官員說是華大人講的,以減少「疾病」的發生。(不過官府會支付老闆們多出來的費用)

不服?就扁!

現在可是強權社會,進入了封建社會,皇帝授予整治必須用暴力,你聽就好,不聽就對你不起。

「城管」的黃金時代,他們橫行街頭,狂用暴力,在一個月內打死五十三人,重傷四百二十七人,近萬人次受到鞭笞!

皮鞭在人們頭頂揮舞,鮮血在街頭濺落,人們一聽到皮鞭的啪啪聲就直打哆嗦!

羅馬人享受著「舊民主」,也被舊權貴慣壞了,一開始不習慣,多個城區發生了民眾與城管的激烈衝突,官府毫不遲疑地動用了軍隊,驅散人群,總算有些羅馬人,屬於朝廷的積極分子吧,認清事務,極力勸說自己的街坊、同鄉同族回到家中,否則難保大規模的流血事件會發生。

羅馬的官員們試圖抗爭,可按朝中某個姓賈的大員陰惻惻說道:「皇帝的意願必須得到執行,即使殺光那個區的人又何足道矣!」

他掌握著強力部門,尺度由他操持,城管與民眾的事屬於「小事」,甚至連報給皇宮都不需要。

羅馬的官員這逾加明白了東方的皇權威嚴,遠遠勝過了西方的皇權,天子之怒,那可真正會流血千里,萬家號哭!

初時有不少人抱怨,懶惰分子很不高興,也有一些被無辜鞭打的人憤怒,更有反dang分子在推波助瀾,大肆說壞話、反話,一時間似乎社會上的人都在怨聲載道。

然而一個月後,反對與抱怨的聲音變小了。

措施立杆見影地見了效,人都是聰明的,趨利避害,沒人想與皮鞭親熱。

羅馬人驚訝地發現社會的安全、秩序、交通迅速的好轉,市面風氣為之大變,沒有了遊手好閒的人,那類人以前仰權貴鼻息,以權貴手上漏下來的殘渣為食,專做壞事,如今沒了飼主,不得不操持生活,自己養活自己。

街道變得乾淨,走在沒有什麼雜物的街道上,不必象以前那麼提心吊膽——以前除了擔心那些流氓小偷之外,還得提防那些高處的房屋或者是雙層樓會將垃圾丟下來,這類高空炸彈在羅馬是非常出名的。

羅馬的女人們比較高興,她們不用擔心被調戲,不會有什麼當街強搶民女,更不用擔心自己的丈夫被那些路上流鶯收走了心。

羅馬城裡「做雞」是合法的,但必須呆在「紅燈區」裡做皮肉買賣,不得全城通街走,在紅燈區外做「生意」被取締,官府更加以申明,隨著新城區建好,紅燈區將遷移到郊外。

人們都按官府的要求規範了自己的行動準則,排隊守秩序、都遵守了要求,城管們揮出的鞭子比以前少了一大截,也不容易打下去——開始收緊尺度了。

整個社會與以前的羅馬大不一樣,人們行色匆匆,精神比以前飽滿多了,生活充實,勞動獲得報酬致使營養跟上來臉色沒有了菜色,婦女與兒童穿著官府贊助的衣服,先前的衣衫襤褸越發少見。

有一名記者在《羅馬帝國報》上撰文寫道:「困擾羅馬多年的臺伯河上的垃圾在一個月內大減,人們敢下河游泳而不必擔心與垃圾遊在一起,這在以前從來沒有過的事情!」

社會調查表明,百分之九十的羅馬人更喜歡現在的秩序,畢竟他們就是討厭先前的生活才支援現在的皇帝,如今社會穩定,秩序良好,儘管是用暴力實現的,但做到就好。

以「城管」體現了從來沒有過的封建威嚴,皇帝一步一步地改造著羅馬,致力打造一個新羅馬,措施陸續有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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