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千元!」她幾乎要昏厥,「三千元還不夠買一件大衣哪,大哥。」
「那太壞了,」我說,「那你就不用穿大衣了,你跟老媽去說。」
我也知道一切勸告是不起作用的,玫瑰對忠告免疫。
過不久,下班回家,就發覺雅歷斯林在門口等。
我歎為觀止。
「雅歷斯,沒有用的,玫瑰已不住在這裡了,你回去吧,別浪費時間。」
他說:「我情願在這裡等。」
「我不會請你進屋的。」我說。
「我知道。」
「告訴我,玫瑰有些什麼好處?」我問,「為什麼不去約會其他的女孩子?雅歷斯,我相信有很多女同學願意陪你。」
他疲倦地靠在牆上,英姿蕩然無存,「玫瑰是一朵玫瑰是一朵玫瑰。」他答我以莎士比亞,我回他巴爾扎克:「但是這一朵玫瑰,像所有的玫瑰,只開了一個上午。」
「我愛她。」他說。
「你們這麼年輕,懂得啥子叫愛情?」我問,「進來喝杯酒吧。」
「謝謝你。」
我斟一杯威士忌給他,加冰塊。
「放棄玫瑰。」
「可否代我勸勸她?」他問。
「沒有可能,她的感情問題我無法干涉,跟玫瑰這樣的女孩子在一起是沒有幸福的。」
「但她令我這麼快樂——」
「那麼你應該高興慶幸,曾經一度,你快樂過。雅歷斯,情場如戰場,失敗不要緊,輸要輸得漂亮,你是體育家,怎麼沒有體育精神呢?」
「以前我根本不把女人看在眼內——」
「你也風流倜儻過,是不是?」我微笑,「你也令不少女孩子傷心落淚,雅歷斯,回家去,好好睡一覺,明天一早起來,約會其他女郎。」
他抬頭來看我,目光渙散,終於站起來走了,我送他到門口。
我很慶幸他沒有碰見玫瑰。
玫瑰那夜很晚才回來,我在聽音樂。
她探頭進書房,嚇得我——
「你剃光了頭!」我叫。
「我從沒見過這樣的大哥,」她笑,「老為小妹的頭髮怪叫。」
我脫下耳機。
「但是你有那麼漂亮的長髮。」我惋惜,「現在卻剪得只剩一寸了。」
「倦了,換個樣子。」她說道,「頭髮很快就長出來,你叫嚷什麼?」
「沒規矩!」我喝道。
「雅歷斯林來找過你?」她問。
「你怎麼知道?」我反問。
「大哥,別責怪我——」
「算了算了,」我說,「我要是怪你,怪不勝怪。」
「我會打發他。」玫瑰說,「他不會再麻煩你。」
「快點把他消滅掉,」我說。
「遵命!」她笑著敬一個禮。
你看,談戀愛也跟所有的事一樣,成則為王,敗則為寇。玫瑰一點也沒有把雅歷斯林放在心上,若無其事地吃喝玩樂。
她現在約會另外一個男孩子,常常去聽音樂與觀劇。玫瑰蠻喜歡藝術,就像她喜歡時下流行的手袋、皮鞋、髮型,很粗糙的一種感情。
她對什麼都不認真。
她的新男朋友是個混血兒,長得並不算好看。混血兒要深色頭髮與淺色皮膚才漂亮,但這位仁兄頭髮是一種曖昧的黃色,皮膚也泥漿兮兮,不過談吐不俗,人很聰明。混血兒多數古怪,要不太開朗,活了今天沒有明天的樣子,要不就很沉鬱,像這一位,玫瑰說他時常一小時也不說半句話。
我也並不喜歡他這一任男朋友,想沒多久又要換人的。但對於雅歷斯林的痴心,我的估計可是大低了。那天在辦公室,玫瑰一個電話來找我,說是在派出所,叫我馬上去一次。
我的心幾乎跳出胸腔,忙問:「你怎麼了?告訴我,你怎麼了?出了什麼事?」
「雅歷斯打了人,抓在這裡,我是證人。」
「他打的是那個混血兒?」我問。
玫瑰不出聲。
我趕到警察局,鐵青著臉,覺得很吃力。玫瑰不停地惹事,添增許多不必要的麻煩,我罵她也罵疲了,想不出有什麼更好的辦法來對付她。事情是這樣的:混血兒去接玫瑰,雅歷斯在校門守了好多天,兩男見面,一言不合,在校門口撕打起來,被校役報了警,扭到派出所。
結果是兩人都失去了玫瑰,因為玫瑰為了這件事被校方記了一個大過,生氣了,兩個都不要。
校長召了我去,叫我管教小妹,我還不敢把這件事告訴爸媽。
我對雅歷斯林說:「一個人要懂得適可而止,你越這樣,玫瑰越討厭你,將來連個好的記憶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