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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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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一個非常純真的女子,容易說話。

父母完全同意我們的婚事,父親因生意忙,不能來參加我們訂婚,寄了兩張來回飛機票來,叫我們返家一次。

太初很猶豫,因她尚未畢業,假期很短,又怕她父親不讓她走這一趟。

我說得很明白,我決不做她不悅的事情,倘若她不回去,我也不回去。

她感動了,真是個好女孩子。

方老先生捧著劣質白蘭地的杯子,沉吟半晌,不作答。

太初懇切地看著她父親那張失意潦倒的臉。老實說,我絕對被太初感動,因此也對方老刮目相看,一個男人若得到他女兒大量的愛,他就不是一個簡單的父親,他必然有他可取之處的。

他緩緩地說:「你跟棠華去吧,你快做他家的人,自然要聽他們的話,他們疼你才會邀你回去。」

我很高興。

「棠華,」他苦澀地說,「你要好好地照顧我這個女兒。」

「爸,」太初說,「你這什麼話呢?我們去兩個星期就回來的,我才不要離開你。」她過去摟著父親的肩膀。

方老的眼睛潤溼了,他說:「是,我真有個好女兒。」

太初說:「爸,棠哥哥說過的,若果我不回香港,他也不回去。」

「呵,」岳丈大人又說,「我還有個好女婿。」

太初說:「爸,你好好保重身體。」

「我曉得,我又不是孩子。」他撫著太初的長髮,「你自己當心,說話之前看看棠華面色,香港不比聖荷西,太率直人家見怪的。」

「是,爸爸。」

我好性子地賠笑。方老先生恐怕就是個一事無成的失敗者,徹底地失敗倒也好,偏偏他又成功過一次,娶了個非凡的妻子,而她在與他共度十年的光陰後離開他,使他以後的日子過得像殭屍般。

可憐的男子。

然而即使如此,他還不至於自私到不給予女兒自由,我非常感激他。

我們獲得他同意後,心頭放下一塊大石,我與他之間有了新諒解。

「爸,」我說,「你也要好好地照顧自己。」

他露出一絲笑容,說道:「棠華,很好,你很好。」

太初後來跟我說:她一見她父親那個落魄樣,就忍不住恨她的母親了。

身為他們的女兒,她那樣說是對的。可是一個女人不能因那個男人可憐而陪他一生,她可憐他,誰可憐她?

太初不會明白這一點,對於她,方協文再淪落再不爭氣,也還是她鍾愛的父親。我愛太初,也愛她這點痴情。

太初左眼角下有一顆小小的疤痕,這是她整張臉上唯一的缺憾美,像一粒麻子。跟她說話的時候,我習慣指一指那顆白斑。

她說:「這從前是一顆痣。」

「從前是一顆痣?現在怎麼沒有了?」我詫異地問。

「爸說是淚痣,淚痣不是好現象,故此找醫生褪掉了。」

真迷信。

我說:「假如是痣,迷死好多人,」我吐吐舌頭,「幸虧褪掉了它。」

太初說:「你的真面目在訂婚後益發露出來了,真不知道是否該嫁你。」

「你不會找到一個比我更好的男人,我對你是忠貞不二的。」我馬上反駁。

我們回到香港,母親見了太初,眉開眼笑,「真人比照片還好看。」她頻頻說。據說老年人喜歡漂亮的媳婦。果然,太初被贊得難為情,只是喜氣洋洋地笑。

我們就住在父母家中,太初真是合作,天天一早起身,幫母親打點家事,又陪她去買菜。多年來母親都習慣進菜市場,太初對於泥濘的街市深表興趣,母親無端得了個好伴,樂得飛飛的。

父親跟親戚說:「這個女孩子,簡直完美得找不到缺點,相貌好還是其次,性格才善良溫馴呢,真是咱們福氣。」他不知道太初很有點牛脾氣,她是那種一生只發三次脾氣的女人,一發不可收拾,所以我最怕她。

果然不出所料,她不喜歡香港。很小的時候,她來過一次,然而沒有記憶。現在舊地重臨,只覺地方狹小,人頭湧湧,完全是一種兵荒馬亂的感覺。星期日中午的廣東茶樓,尤其使她不解——「這麼多人擠在那裡付鈔票等吃東西。」她笑。

我對她呵護備至,她如孩子般純真率直,母親待她如珠如寶,所以她這幾天假期過得非常愉快,又吃得多,我恐嚇她,叫她當心變成一個小胖子。

一直都很好,直到一個上午。

當時太初照例陪母親到小菜場去,父親在公司,家中只有我與老傭人。

我剛起床,在那裡喂金魚,電話鈴響了。

我去接聽。

那邊是一個男人的聲音,略為焦急,卻不失彬彬有禮。他問:「請問府上有否一位方太初小姐?」

因為態度實在太好了,所以我答:「有的,她是我未婚妻,請問找她有什麼事?她此刻不在家。」

「哦,你是周棠華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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