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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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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窮,」我聳聳肩,「太初是有得苦了,將來生了孩子,她得趁餵奶粉的空檔畫畫。」

太初說:「你再說這種話,我就逼你回香港來謀生。」

「怕怕,」我立刻舉手投降,「千萬不要呀。」

我與太初最愛混日子過。

「你們決定回去了?」她舅母問。

太初說:「是,棠哥哥也贊成。」

黃太太笑道:「你舅舅恐怕會失望呢。」

黃振華誠然失望了。他發了許多牢騷,說我在浪費時間——年輕的時候不為事業打好基礎,老了就後悔。

「你以為你是專業人士又如何?」他說,「什麼人都分九等。到美國去做工,十年也積蓄不到一隻手錶。」他嘆氣。

黃太太碰碰他手肘,「人各有志,振華。」

我不作聲,黃振華說得自然有理,我不是不知道,這是我十載難逢的機會,我只是捨不得太初。

「當年溥家敏何嘗不以為可以往加拿大隱姓埋名的過活?三年之後,悶出鳥來,還不是搬回香港住了。我告訴你,香港這地方,往住是要上癮的,自然有它的好處,否則這麼多人擠在這裡幹嗎?」

「去去就回來。」黃太太說。

黃振華說:「棠華,我不會虧侍你,你說服太初回來,我給你準備一張合同,起薪三十萬一年,借錢給你買房子成家。」他拍拍我的肩膀。。」

我們還是登上了飛機。旅程上我很沉默,我在思考黃振華給我的條件。

如果不是為了太初,他可不會待我這麼好——剛畢業,什麼功夫都沒有把握,人才不見得出眾,說話也不怎麼玲瓏,值三十萬?

太初說:「你有心事。」

我不否認。

她輕輕說:「我知道你在想什麼?」

我緊緊握住她的手。

「我們不要靠別人,」她說,「我們靠自己,沒有必要去沾別人的光。」

「是。」我說。

方老先生在機場等我們,他特地剃了頭,換上新襯衫,那件襯衫剛剛拆開穿上,還有摺痕,也不先熨一熨平,看上去難為情相,但他已經盡了他的力了。

太初對她父親的愛是無限量的,她上前去擁抱他。

方老憨憨地笑,「你們回來了。」

我也與他擁抱。

他端洋太初,「你更漂亮了,怎麼,見到你母親了吧?」

太初愕然,看著我。

「是的。」我代答,「見到了。」

方老說:「我早知他們有法子,真神通廣大,」他問太初,「你覺得她如何?」

「很漂亮。」太初說,「爸爸,我們到什麼地方吃頓晚飯?」她不願多說。

我明白她的心情。

方老先生沉默下來,他的背彎著,頭髮斑白,神情又萎靡了,我同情地挽扶著他。

我們吃了一頓頗為豐富的晚餐,然後太初說疲倦,要回宿舍,我送了她回去,再送方老先生,他邀我進他的公寓小坐,我覺得疲倦,但還是應允了。

他取出酒,斟了一杯自飲。我知道他想與我說幾句話。

方老問我:「太初的母親,她好吧?」

我說:「很好。」這可憐的男人。

「她仍然是那麼美?」他囁嚅地問。

「是。」我說。

「玫瑰……」他陷入沉思中,嘴角掛一個微笑,想是記起從前甜蜜的往事,一片惘然的神色,思想飛到老遠。這個可憐的男人。

「爸,」我按住他的手,「別想大多。」

他跟我說:「棠華,我實在不應恨她,她給了我一生中最好的日子。」

「是,爸,我明白你指什麼。」我有說不出的難過。

「她憑什麼跟我一輩子?你說,她有什麼理由跟我一輩子?她與我共度的十年,每天我只需穿上衣服上班,一切不必操心,襯衫褲子給我熨得筆挺,連口袋中的雜物都替我騰出來放在替換的乾淨衣服內。錢不夠用,她以私蓄搭夠,屋子一塵不染,飯菜煮得香嘖嘖,小玫瑰她親手帶大。我沒有福氣,棠華,是我沒有福氣。」

我輕輕拍著他的肩膀。

「那九年零三個半月,我過的是帝王都比不上的適意生活,只有那三千個日子我是真正活著的。現在我想通了,黃振華說得對,我還想怎麼樣?許多人連一日也未曾活過,」他乾笑數聲,「我是個平庸的人,二十年來我盡心盡力地工作,但我並沒有獲得更好的機會升職,人們不喜歡我,他們嫌棄我。以前我有玫瑰,我不怕,失去了玫瑰,我便失去了一切。」

「爸,你還有太初,你還有我。」

「是呵。」他臉上泛起一陣紅光,「是,我還有你們。」

「爸,你休息吧。」我很疲倦,「你也該睡了。」

「好,好。」他還不肯放開我。

我知道為什麼大家都不喜歡方老先生。他從來不顧及別人的需要,從來不替別人著想。妻子跟著他的時候,他也沒有什麼圖報的打算,渾渾噩噩地享福,而妻子離開他之後,他也不做什麼,糊里糊塗地過了。就像今夜,我已經坐了十多小時飛機,累得不亦樂乎,他卻沒想到這一點,巴不得我陪他談個通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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