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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第一現場(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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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套房子一共有三個臥室,一個書房,一個廚房,一個衛生間,一個客廳,兩個陽臺——兩個陽臺都和客廳相連。

歐陽平決定先從主臥室開始勘查。

第一步先對所有和手接觸的物件進行指紋的提取,遺憾的是,所有物件上都沒有指紋的痕跡,犯罪嫌疑人顯然已經處理過了。

大家又用手電筒對木板牆和傢俱進行地毯式的排查,也沒有發現任何血跡。如果翁美琴在306號遇害的話,一定會留下痕跡。

「隊長,你看——」左向東指著床頭櫃道。

床頭櫃的下面玻璃拉門裡面有一個菸灰缸,劉大羽推開拉門,將手電筒的光對準了菸灰缸,菸灰缸裡面除了幾個菸頭以外,還有一箇中華牌的煙盒。

劉大羽用鑷子夾出煙盒,又用另一個鑷子撥開封口,煙盒是空的。

左向東將高倍顯微鏡遞給劉大羽,煙盒上也沒有留下指紋。犯罪嫌疑人具有反偵察經驗。

開啟所有的抽屜,裡面連一張紙片都沒有。再開啟衣櫥,裡面一件衣服都沒有。

李炫燁離開的時候,只提了一個箱子,難道,她在之前已經將東西處理了,從七月三十一號到八月一號,時間這麼短,又很倉促,在這麼短的時間裡面消滅所有的痕跡,可能性不大,如果在七月三十一號之前處理,一定會引起翁美琴的警覺。這裡面有什麼玄機呢?

歐陽平派左向東把門衛邵師傅喊來。不用喊,邵師傅就在樓下,和他站在一起的還有十幾個人。

邵師傅被請上了樓。

「邵師傅,這間房子的主人,您認識嗎?」

「認識,她們是兩年前搬進來的,人很客氣,兩個女人就像親姐妹似的。」邵師傅的話進一步證實了李翁二人的同性戀關係。

「邵師傅,平時有沒有什麼人來找她們呢?」

「沒有,這兩個人獨來獨往,除了跟我打打招呼,跟其他人都不羅嗦。奇怪的是,她們從不把男人往家帶。」

「七月三十一號,或者這之前,李小姐有沒有將什麼東西搬走?」

「沒有,我從來沒有看見他搬什麼東西走。我在這裡看了十幾年的大門,大鐵門從來都是關著的,人進出,開小門,有汽車進出才開大門。八月一號早晨,她提著一個皮箱從傳達室穿過,我問她是不是出去旅遊,她只衝我笑了笑。然後就離開了。」

「她是怎麼走的,有沒有坐汽車?」

「出門以後,她要了了一輛計程車。」

「請您仔細回憶一下,計程車是什麼顏色?」

「我想不起來了,當時沒有在意。」

「時間您還能記得嗎?」

「六點半鐘左右,上班的人還沒有走。」

「她通知我六點過來,邵師傅提供的這個時間是正確的。」文女士補充道。

歐陽平掏出筆記本記下了這個時間,同時在後面打了一個括弧,括弧裡面寫著六點十分至六點五十之間。歐陽平寫這個幹什麼呢?後面,我們就會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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