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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確定目標(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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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平在筆記本上寫下了一行字,並且打了兩個大大的問號:「血痕——指甲?劉大歡——劉曼麗?」這應該是12。5兇殺案的盲點,如果劉大歡手上的血痕是劉曼麗食指指甲留下的,那麼,劉曼麗的指甲縫裡面怎麼會沒有血跡殘留呢?歐陽平一直在琢磨這件事情。

歐陽平一行剛走進食堂,嚴建華和左向東、柳文彬隨後風風火火地衝進了食堂。

「隊長。」左向東制服外套敞著,手上拿著帽子,他滿頭大汗,額前,一些頭髮粘在腦門上。

「歐陽。我到挹江門派出所的時候,那麼剛走一會。」嚴建華將制服搭在手臂上。

「隊長,你們談,我和周穎去打飯。」

韓玲玲和周穎站在1號視窗前的隊伍後面,1——5號視窗前已經佔滿了人。

歐陽平和大家在一張靠近1號視窗的桌子旁邊坐定。

「老嚴,您先說。」

「歐陽,劉大歡今天早上回到家的時間是六點二十左右,他女兒背起書包,正準備出門。」

「這個時間能確定嗎?」

「這個時間是可以確定的,劉大歡的女兒在江家園小學讀書,上學路上要轉一趟車,她每天早晨都是在這個時間出門的。劉大歡的愛人在公交公司開汽車,今天是早班,在這種情況下,孩子一般都是在上學的路上買早點吃。我們問過鄰居,他們都說劉大歡經常不著家。他嗜賭成性,這是人人都知道的事情,老婆跟他離過兩次婚,都沒有離成——主要是因為捨不得小孩子。」

「從蟠龍花園到三汊河公交公司宿舍需要多長時間?」

「四十分鐘足矣。我只用了三十五分鐘——我是按中等速度行駛的;劉大歡乘坐的一定是計程車,速度可能會稍許快一點。」

「隊長,劉大歡離開蟠龍花園的時間不到五點。」韓玲玲道。

「這也就是說,劉大歡從蟠龍花園回到家用了八十分鐘。」嚴建華咬了一下嘴唇道嚴建華在思考問題的時候會咬嘴唇。

「老嚴,你從劉大歡的家到挹江花苑用了多少時間?」

「用了二十五分鐘。」

「隊長,從蟠龍花園到挹江花苑,是四十五分鐘左右。」韓玲玲記憶猶新。

歐陽平從包裡面掏出筆記本,翻到其中一頁:「不錯,是四十五分二十八秒。」

「小韓,你到山西路獅子橋的時間有沒有剔除掉?」劉大羽道。

「剔除掉了。」

「兩個時間加在一起是七十分鐘左右,再算上作案所用的時間,在時間上,兇手肯定要有一個提前量,吳科長留給兇手的時間,只有四分鐘左右,兇手一定是提前到達挹江花苑,然後躲在一個地方——這個地方極有可能是六樓,隊長,你們有沒有注意到,站在五樓和六樓中間的臺階上,就能看到吳科長家的門,兇手等吳科長走出家門,然後——所以,劉大歡作案的嫌疑比較大。」劉大羽緊皺的眉頭稍有舒展。

「大羽,劉大歡的手上有一道血痕,根據血痕的深度判斷,如果是劉大歡作案的話,那麼,現場應該有他留下來的血跡。」歐陽平道,「左向東,血樣化驗出來了嗎?」

「隊長,我們對五組血樣進行了化驗,全都是劉曼麗的血型——a型血。」左向東道。

「不管怎麼說,劉大歡有作案的時間,作案的動機,也有作案的條件,我們應該把他列為重點物件,至少應該是犯罪嫌疑人。」

「我同意韓玲玲的意見。」劉大羽道,「三十五分鐘的路程,他用了八十分鐘,這裡面一定有問題。」

「隊長,吃過飯以後,我們再去會一會這個劉大歡。」

「老嚴,在找劉大歡之前,我們還要做一件事情。」

劉大羽知道歐陽平想說什麼:「對,今天晚上,我們要到山西路獅子橋去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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