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講?」
「我店鋪裡面的貨,他都看過了,前幾天,我賣出去一個青花瓷,買家是一個古董收藏家。姓馮的都看見了。我知道他手上有東西。所以就做成了這筆生意,價格上,我還讓了一點。姓馮不是要看嗎?那我就做一筆給他看看。」
「青花瓷是什麼價成交的?」
「五萬。他找我算是找對了。「
「此話又怎麼講?」
「我有固定的顧客群,再說,我接手的東西,最早要追溯到商周時期。我知道幹這個違反國家文物保護法,但圈內都是這麼做的,這你們應該是知道的。」卜長才在為自己的犯罪行為找藉口。
「接著說。」
「前天下午,他終於開口說話了,他說有兩樣東西出手,並約好第二天晚上看貨,可昨天晚上,他沒有來,我以為他反悔——改主意了。沒想到今天——」
「這兩樣東西,馮培是怎麼帶來的呢?」
「用報紙裹著,放在西服裡面的口袋裡面。」
郭老將報紙理順鋪平,歐陽平和陳杰同時看見了,這是三張《荊南》日報,時間是六月十二日。這種報紙是黨報,發行物件是單位,一般老百姓是不會買這種報紙的。
歐陽平當即打電話給門所長,果然不出歐陽平所料,中山陵園派出所所有辦公室訂的報紙就是《荊南》日報。
這三張報紙顯然是從單位拿的。
劉大羽想到了李文化提到的一個細節,馮培今天早上離開明孝陵的時候,沒有帶包,只穿了一件咖啡色西服和棕色長褲,玄機可能就在——馮培在孝感鎮北邊三岔路口停留了幾分鐘。
如果這個分析能夠成立的話,那麼,東西很可能就藏在樹林裡面的某一個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