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摺在什麼地方?」
「在臥室的保險櫃裡面,密碼是我的生日的後六位數。」
「說具體數字?」
「953713。是工商銀行的存摺,在最下面一層,一共存了四次,總金額大概在——二十幾萬。」
審訊結束以後,劉大羽立即打電話給扈副局長,通報了審訊結果。扈局長表示,立即帶人前往趙本水的家,找到贓物以後,馬上派人送到荊南市來。
東西是東陵的,自然應該回到東陵,彭教授的考古隊需要這些東西,東陵如果作為歷史遺蹟的考古成果,這些隨葬品自然是重要的佐證。至於此東陵是不是彼東陵——即明太子朱標的東陵,相信專家們會弄一個水落石出。
接下來,就是對馮培兩兄弟的審訊。
對這兩個人的審訊,簡單多了,在鐵的事實面前,馮培和馮基對自己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當即在供詞上簽名畫押。
至於馮基為什麼要夜探東屋,原因是,馮基想趕快把屬於自己的那一部分出手,然後遠走高飛,找一個地方安家,他不想再過這種藏頭露尾,不見天日的生活了。而馮培擔心馮基這樣做,會使他們的努力全功盡棄,所以,他決定先將東西藏起來,交由他來處理這些東西的去向。等前攢夠了再讓馮基遠走高飛。
那麼,另一部分隨葬品,馮培到底藏在什麼地方了呢?
藏在馮家的茅廁裡面的磚頭下面。馮基每天都要上幾次茅廁,他做夢都沒有想到弟弟會把東西藏他的腳底下。
歐陽平一行立即趕往馮家坳。
同志們從第六層磚塊下面找到了一個兩個罈子,罈子裡面一共裝了49件隨葬品,這些隨葬品都是上好的文物。
馮氏兄弟的結局是可想而知的。
馮得海被釋放了,他已經得到了應有的懲罰。
從此,在馮家大院裡面又多了一個虔誠向佛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