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叛逆遭遇真叛逆
——評以春樹為代表的「叛逆」者們
唐小琳
(知道這些所謂「xx後」「xx主義」作家詩人們愛爭個風,吃個醋啥的,先解釋一下,我把春樹提出來做你們的代表,絲毫沒有說你們不夠「偽」的意思,只是春樹多少還做了一點稱得上「叛逆」的事:中學就把學給輟了,當自由寫作人去了。其它幾位,連這點「叛逆」都沒有,又想當作家當詩人,又捨不得自己那點「中產階級」生活,白天「挨踢」,晚上「做詩」,想把人間的好處都佔遍了,那能寫得出「叛逆」的東西來?)
最近圍繞《山楂樹之戀》的炒作正由「正炒」進入「反炒」階段,一個自稱「《山楂樹之戀》官方網站」的部落格糾集了一組「反炒」的貼子,美其名曰「爭議」。有趣的是,這幾篇文章的作者,都是所謂「xx後」「xx主義」作家詩人,都擺出一幅「叛逆者」的姿態,痛罵《山楂樹之戀》,猛批那些為這本書感動的人,而且罵與批的方式都那麼一致,全都是三句話不離本行,拿「性」說事,批評「《山楂樹之戀》宣揚禁慾主義」,「是最變態的愛情」。
下面我就把這夥人放在一起,集體評一把,從明天起,我會把這幾個擰出來,一個一個地評,也算表達我對「作家」「詩人」的一點敬意,不然的話,除了春樹的貼子下有不少人罵她以為,其它幾個「作家」「詩人」的門前幾可落雀,那不是讓人家的「自我炒作」落了空?
既然這幾位都是言必稱「禁慾主義」,我們就從這個詞說開去。
什麼是「禁慾主義」?幾位爭先恐後地用這詞,但請問你們搞清楚什麼是「禁慾主義」了沒有?一個男人有那麼一次硬了而沒納入女人的體內發洩就叫「禁慾」?還「主義」?看看咱這幾位,不是「寫情慾多過禁慾」的風流大叔,就是「有了快感就找人幹」的「前衛女性」,難道竟然不知道性交是可以有多種形式的?還是學得了克林頓的精髓,認為「x交不算性交」?
看看維氏辭典對「禁慾主義」(asceticism)的定義:
「practicingstrictself-denialasameasureofpersonalandespeciallyspiritualdiscipline.」
再看百度百科對「禁慾主義」的定義:
「禁慾主義(asceticism)是要求人們嚴酷節制肉體慾望的一種道德理論。它源於古代人忍受現世生活困苦的宗教教義和苦行儀式,西元前6世紀後,通過東西方的宗教教義和道德哲學的概括逐漸形成為一種理論。它認為,人的肉體慾望是低賤的、自私的、有害的,是罪惡之源,因而強調節制肉體慾望和享樂,甚至要求棄絕一切慾望,如此才能實現道德的自我完善。西方中世紀的基督教,東方的佛教,特別是中國封建社會的宋明理學的道德說教,將禁慾主義推向極端,使禁慾主義成為一種宗教式的生活方式。」
幾位儘可以到別處找更權威的定義,但我敢肯定,沒有哪種權威會把老三的行為定義為「禁慾主義」。
《山楂樹之戀》的故事的確是發生在一個「禁慾」的年代,還不僅是「禁慾」,連「情」也給禁了。文革時期所有跟「愛情」有點關係的書籍都被以種種理由列為禁書,連《苦菜花》《林海雪原》這樣根本沒「性」的革命書籍,都因為含蓄地寫了那麼一點「愛情」而被打成了「禁書」。那時經「官方」許可出版的閱讀物就是《金光大道》《豔陽天》等寥寥幾本。
後來由於「計劃生育」的需要,政府愚昧地認為推遲婚齡可以少生一代人,於是不顧人的生理特點,大力倡導「晚婚晚育」。雖然婚姻法上的結婚年齡是男二十三,女二十一,但實施的「土政策」是將男女領結婚證的年齡推遲到男二十八,女二十七,不到這個年齡,單位就不給你開證明信,你就領不到結婚證,而婚前同居是要被嚴懲的,未婚先孕是要使人身敗名裂的,不僅會失去工作,甚至有可能被扔進監獄。
雖然那個時代是禁慾的,但不等於那個時代的人民都是禁慾的,人們的慾望不會因為遭禁就不產生了,人們對愛情的嚮往也不會因為書裡不寫就不產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