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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體版 第一集 第一章 往事如煙(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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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一種微妙的感情動物!

正因如此,無論再平凡的小人物,都會有屬於自己的精彩,於是這個由形形色色人參與的世界,就顯得格外色彩繽紛!

翻開近幾年的新型犯罪立案,最神秘的網路駭客一直高居榜首!

60年代早期,擁有巨型計算機的大學電腦設施-——如麻省理工學院的人工智慧實驗室成為駭客初顯身手的舞臺。

最初,「駭客」(hacker)只是一個褒義詞,指的是那些盡力挖掘計算機程式最大潛力的電腦精英,但後來慢慢分成了兩種,一種是真正的駭客,他們討論軟體駭客的技巧和態度,以及共享文化的傳統。

追溯它的歷史可以回到幾十年前第一個分時小型機和最早的arpa網實驗,這個團體的成員發明了術語「駭客」。

所以駭客建立了internet。駭客做了今天的unix作業系統。駭客運轉了usenet,駭客做了網際網路的工作。如果你是這個團體的一部分,如果你為它和其他駭客做出了貢獻,他們叫你駭客,那麼你就是一名駭客。

而另一種,他們不是。這些人(主要是處於青春期的男性,本書主角前半段的人生也屬其中)闖入計算機系統、盜用電話系統,甚至盜竊各種機密。真正的駭客叫這些人是「cracker」,希望自己和他們一點關係也沒有。

真正的駭客通常認為cracker很懶,不負責任,不夠明智。不幸的是,許多人被新聞記者和電影導演愚弄了,用單詞「駭客」來描述「cracker」,使得普通人百姓把那些「cracker」也認作為「駭客」,致使「駭客」這一名詞,慢慢向貶義靠攏!但最最要的區分點:駭客建立,cracker破壞

1983年

美國聯邦調查局首次逮捕了6名少年駭客,他們因其所居住的地區密爾沃基電話區號是414,而被人稱作「414駭客」。這6名少年駭客被控侵入60多臺電腦,其中包括斯洛恩-凱特林癌症紀念中心和洛斯阿拉摩斯國家實驗室。最後,一名駭客因其所作證詞而豁免無罪,另外5人被判緩刑。

1987年

17歲的高中綴學生赫爾伯特-齊恩(被執法當局稱作「影子鷹」)承認侵入美國電話電報位於新澤西州貝特敏斯特市的電腦網路。美國聯邦執法部門指控他(在芝加哥郊區的臥室裡操縱一部電腦)闖入美國電話電報公司的內部網路和中心交換系統。齊恩是美國1986年「計算機欺詐與濫用法案」生效後被判有罪的第一人。他是因為在一處電子公告欄中吹噓自己攻擊過美國電話電報公司的計算機系統而被逮捕的。

1988年

康奈爾大學研究生羅伯特-莫里斯(22歲)向網際網路上傳了一個「蠕蟲」程式。這個程式是他為攻擊unix系統的缺陷而設計的,能夠進入網路中的其他電腦並自我繁衍,上網後迅速擴散感染了6000多個系統-幾乎佔當時網際網路的1/10。它佔用了大量的系統資源,實際上使網路陷入癱瘓。莫里斯很快被執法人員逮捕,專家稱他設計的「蠕蟲」程式造成了1500萬到1億美元的經濟損失,但是他否認自己有這樣的動機。他面臨最高5年監禁和25萬美元的罰款,但是最終僅被判3年緩刑、做400小時社群服務和1萬美元罰款。

同年,在發現有駭客入侵軍事網(milnet)的一部聯網電腦之後,美國國防部切斷了非保密的軍事網與阿帕網―――即早期的網際網路之間的物理連線。

1989年

美國加利福尼亞大學伯克利分校系統管理員克利弗-斯托爾發現了5名西德電腦間諜入侵美國政府和大學電腦網路的有組織活動並進行了深入的調查。結果這5名西德人最終因間諜罪被逮捕起訴,其中3人被控向蘇聯克格勃出售他們所獲得的情報,罪名成立。但是實際上他們都沒有度過一天的鐵窗生涯。斯托爾後來出版了《布穀鳥之卵》一書詳細講述他追蹤駭客的故事。

同年,凱文-米特尼克因從dec公司盜竊軟體和從mci公司盜竊長話程式碼而被判有罪。他在監獄中關了一年,出獄後被禁止使用或與其他駭客聯絡。

1990年

「末日軍團」(美國南方的一個駭客組織)的4名成員因盜竊南方貝爾公司的911緊急電話網路的技術秘密而被逮捕。4名駭客中有3人被判有罪。

同年,聯邦特工處在14個城市發動「陽光罪惡行動」對駭客實施嚴打。

1991年

美國警方在達拉斯以擁有一部偷竊來的汽車逮捕了簡斯汀-特納-彼得遜,隨後搜查到的電腦檔案顯示他曾入侵trw公司的電腦網路。後來他幫助聯邦調查局和聯邦特工處調查計算機犯罪活動。據報道他協助調查人員辦過米特尼克的案子。1993年10月他突然失蹤,不久當局宣佈他為逃犯。1994年他因參與凱文-波爾森案而重新被捕(見1993年)。

同年,國會總審計署宣佈在海灣戰爭期間,幾個荷蘭少年曾侵入國防部的計算機,修改或複製了一些非保密的與戰爭有關的敏感情報,包括軍事人員、運往海灣的軍事裝備和重要武器裝備開發情況等。

1992年

「欺騙大師」(紐約市一個少年駭客組織)因入侵美國電話電報公司、美國銀行和trw公司及國家安全域性的計算機系統而被判有罪。警方在這起案件中使用了竊聽裝置。

1993年

凱文-波爾森利用計算機破壞洛杉磯市的三家廣播電臺的比賽被起訴。據悉波爾森一共騙得了兩輛保時捷汽車、2萬美元現金和兩次前往夏威夷的旅行。他被控與另外兩名駭客羅納德-奧斯汀和簡斯汀-特納-彼得遜合謀控制電臺的電話線路,只讓他們的電話能夠打進去,從而「贏得」大獎。

1994年

格里菲斯空軍基地和美國家航空和宇宙航行局的電腦網路受到兩名駭客的攻擊。蘇格蘭場經過調查逮捕了代號「資料流」的16歲英國駭客。另一名駭客kuji至今逍遙法外。

同年,英國《獨立報》報道,英國電信一名臨時僱員用一個很容易就得到的密碼發現了英國女王、梅傑首相和其他幾位軍情五處高官的電話號碼。所有這些號碼都被公開在網際網路上。後來,這篇報道的作者承認為英國電信工作並偷竊了上述電話號碼的就是他自己。

駭客向安全專家下村孜位於聖地亞哥超級計算機中心的計算機發動全面攻擊。下村後來參與了對米特尼克的追蹤行動。

1995年

美國第一駭客米特尼克被逮捕。他被指控闖入許多電腦網路,偷竊了2萬個信用卡號和複製軟體。米特尼克被囚禁到1999年3月,等待審判。他承認自己犯有7項嚴重罪行。隨後他又被囚禁了10個月並於2000年1月獲釋。未得到警官批准,他在2003年以前不得使用電腦。

俄羅斯駭客列文(30歲)在英國被捕。他被控用筆記型電腦從紐約花旗銀行非法轉移至少370萬美元到世界各地由他和他的同黨控制的賬戶。列文後來被引渡到美國,被判處3年監禁和歸還花旗銀行24萬美元。

1996年

代號為johnny的駭客向大約40位政治家、企業領導人和其他個人傳送郵件炸彈,一個週末便製造了高達2萬條垃圾郵件。這名駭客迄今仍逍遙法外。

同年,一直神秘於世,獨來獨往,在各大網站主頁塗鴉,並透露商業機密,代號為「angel」的超級駭客歷經聯邦當局長達三年的追查,最終落入法網。但不知為何,聯邦法院並沒有向外公開審理這件案子,成為當時一大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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