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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內亂,朋族的小麻煩(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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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為了讓他們感受到朋族的善意,管理層取消了對他們的禁令,只是讓他們按照法令,儘快接受領導。

但是,管理層顯然還是太小看,那些遁甲人……不,是生物的野心了。

西元年月o日,這時年會的時期。

本來這只是小年會,不過因為遁甲人的加入,高層特別召開了大年會。

而年會的成員們,大都再等待著最後七個遁甲人部落的好訊息。

但現實給了高層們當頭一棒,就在當天下午,神殿傳回資訊,‘遁甲人反叛,位於邊界的七族脫離朋族領地,去向不明’。

據野史記載,當時的木紋族長臉色鐵青,而那些作為未來管理者,應邀加入年會的遁甲人代表更是破口大罵。

年會的氣氛頓時顯得沉悶。

從歷史翻出,學者們能夠計算出,當這個資訊傳回時,遁甲人其實已經離開了兩天多。

為什麼遁甲人要離開?他們是如何神不知鬼不覺地離開?等等謎題,也成了學者們閒聊的話題。

以遁甲人的挖掘能力,離開固定的聚居地後,朋族根本只能靠運氣去尋找這些傢伙。

怎麼辦?就這樣放任他們離開?

當然不行。

於是,高層迅調集離得最近的戰隊,以及能夠信任的遁甲人軍團,進行撒式搜查。

所幸,朋族領地不大,而精神力雖然困難,但也能投入地層。

所以不過七天時間,戰隊就傳出找到遁甲人的報告。

這時候,被擺了一道的高層,沒有再給予這些遁甲人任何機會,直接下達了‘全部捕獲,反抗者殺’的決定。

據正史所說,提議這個處理辦法的,是當時位於軍事院軍團部部長的,一名原遁甲人長老。

事實是否如此,我們已經無法分辨,除非時光倒流,學者們也只能從歷史的點滴之,加上自己的分析得出或許正確,或許錯誤的結論。

因此,就不糾結於到底是誰布的命令了吧。

到西元年7月日,‘叛逃’的七個部落有三個都被現。

按當時的史料記載,戰鬥進行的很快,在朋人戰隊和遁甲軍團的合作下,有了以前對付靈族的經驗,這三個部落只抵抗了不到十天,就被消滅。

整個戰鬥,朋族一方損失朋人名,遁甲人78名;而‘叛逃者’方,則損失遁甲人47名,餘下的萬千人都選擇了投降。

出於安全考慮,這些遁甲人被分散安置在了各省,以‘協助叛亂’的名義,將這些遁甲人編制為開墾軍團,農業種植的o%均需上繳,而且刑期o年。

這是朋族第一次大批次處罰人員,由此可將當時管理層對遁甲人反叛的不滿,當然,其有沒有其它意味,就仁者見仁了。

而在這次事件,長老院和神庭,都意外地保持沉默。

不過事情還沒有完。

剩下的四個部落是更大的部落,加起來人口近四萬,他們游離於族群,對於朋族的認同不高,而因為與靈族的戰爭,內部的戰鬥力也不錯。

就這樣,時間推行到了西元年月,真正出乎朋族預料的事生了。

北方連續出現十二個市反叛,他們就像討論好了一般,而四萬遁甲人也在那裡出現,其甚至還有三個管理神殿,宣佈進入十二市。

隨即,十二市宣佈成了新朋族,組成管理機構。

這時候再不明白其有問題,木紋這個族長就算是白當了。

西元年月底,朋族高層飛通過決議,派遣長老院兩位長老,與最近的瓏月戰隊匯合,向北方十二市起進攻。

但這些人怎麼可能不知道自己一方的劣勢,當兩位長老提前趕到時,現十二市居然在這時候與遁甲族聯合,在地下挖出了混亂的地下迷宮,至於地面上的朋人,無論是否是支援他們的,都被強制撤入了地底。

不過,這些有野心的傢伙,顯然還是高看了自己的力量,同時過度小瞧了管理層的力量。

西元第三遁甲軍團趕到北方十二市原址,與兩位長老會合。

隨後,他們在提前趕到的兩位長老帶路之下,依靠‘確認一條,封閉一條’的通道處理模式,以不到天時間,就將這些人全部堵在了三個大型洞穴。

如同鬧劇般的反叛,在兩個月不到的時間內被迅撲滅,最高管理層的強勢,再一次展現在世人的眼,為那些不知感恩的野心家們破了一大堆泥土。

經此一戰,不僅順便解決了遁甲人的問題,更是讓族群開始有些苗頭的野心家冷靜下來。

戰後統計,消滅反叛朋人的領等主要成員76人,被俘者也被處以死刑。

消滅遁甲人7人,全部屬於戰損。

俘虜朋人77名,遁甲人77名。

在對於這些俘虜的處理上,朋族內部顯然生了分歧,主要集在朋人和遁甲人是否區分待遇上。

因此,直到西元年月的年會之後,最高管理層才最終做出對這些俘虜的處理決定。

對此戰、以及之前對遁甲人圍剿戰的俘虜進行甄別,判定無罪,以及【被迫脅從】、【選擇脅從】、【主動脅從】三極定罪。

無罪,當然是指那些面對敵人的強勢,也沒有認同,在被處理前就被營救出來的人員,他們全部無罪釋放,並因為良好表現,獲得大小不等的獎勵。

至於有罪者。

最輕一級的【被迫脅從】,無論是朋人還是遁甲人,都將處以5年時間,o%農業稅,強制開墾荒地,並在服刑農閒期間,無償為朋族工作的處罰;

較重的【選擇脅從】,因為存在叛變傾向,對朋族缺乏忠誠,因此處以5年時間,4o%農業稅,以及強制開墾荒地,並在服刑農閒期間,無償為朋族工作的處罰;

對於最高一級的【主動脅從】,這是僅次於以及被處死的76名領頭著的大罪,但出於保障人口,加上他們不是策劃者的原因,並沒有對他們處以死刑,而是以o年時間,5o%農業稅,在服刑期間,無條件為朋族工作的處罰。

對於所有參與反叛的罪人,無論情節嚴重與否,都必須接受朋族的教育,以扭轉他們的反叛意識,讓他們認識自己錯誤,以免刑滿之後成為不穩定因素,更導致更多反叛出現。

可以說,這是朋族第一次,如此大規模地處死朋人,它成為了朋族內部對反叛者處理方法的範例。

而整個事件,在歷史上被分為初期的‘七山叛逃’,以及後期的‘十二市反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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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了重感冒,杯具ing……

頭好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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