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狗,是不是想吃骨頭呀?」
哈巴狗沒有理會她,依舊用一雙骨碌碌的眼睛,望著肉鋪中掛著的排骨。
張智聰都快樂開了懷,這畜生還真會裝(和諧)逼,明明能聽懂人話,明明想吃骨頭,卻是沒有任何的表示。
排骨,可是它的最愛呀!
很顯然,安平郡主是一個很聰明的女人:「老闆,來兩斤排骨。」
老闆眼見此等陣勢,知道此人身份不俗:「稍侯,馬上就來。」話音落,取下一大塊排骨,一刀下去,秤也不秤,立馬恭敬地送到了清秀美女的面前。
「扔在狗狗的前面。」
「是。」應答聲落,肉鋪老闆直接將一塊骨頭扔在了哈巴狗的身前。
「汪汪……汪汪……」哈巴狗終於有了反應,歡叫兩聲,上前趴在地上,開始津津有味地啃起骨頭來。
很快,一塊骨頭就把它啃完了。
「嗚……嗚……嗚……」很顯然,它還沒有吃飽,望著肉鋪中掛著的排骨,輕輕的哼叫著。
「哈哈,好玩,好玩。老闆,把那一整塊骨頭給扔在它的面前。」
「這……」
「那,這是買一錠金子,買那塊排骨應該夠了吧!」
那錠金子,足有五兩重,別說是一塊排骨,就是整個肉鋪,也能買下來。
肉鋪老闆雙眼放光的看著那錠金子,咕嚕一聲,吞了一口口水:「夠了,夠了。」
「鐺——」金子直接被安平郡主扔在了肉鋪老闆的身前:「謝謝郡主,謝謝郡主。」老闆歡天喜地地從地上撿起那錠金子,屁顛屁顛地將一大塊排骨扔在哈巴狗的身前。
什麼也沒說,哈巴狗再次上前,開始啃咬排骨。
這畜生,真的是一個極愛乾淨的傢伙,即使是對著美味,也是儘量不讓油汙沾在它的身上。
當然,張智聰知道,任何汙漬,都只能極少的染在它的毛皮上,只要將它扔在乾淨的清水中再撈起來,它依舊會變得一塵不染。
「好愛乾淨的狗狗呀!」安平郡主由衷地讚歎道。
這畜生絕對是高智商動物,對於一大塊排骨,它吃了約莫兩斤,就停止了啃食,添著嘴巴,一臉滿足的樣子。
要知道,張智聰最多一次買了十餘斤排骨,都被它吃得一乾二淨,它還慾求不滿,不停地在他的身邊聒噪,最後被他一頓痛斥,它才慢慢的安靜下來。
吃飽了,該閃了。
哈巴狗用「善意」的眼神看著安平郡主(這絕對是裝出來的),汪汪叫了兩聲,然後邁著悠閒的步子,向人群中的張智聰走去。
他可不想將自己暴露出來,張智聰閃身躲進了後面的人群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