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晚,把娉婷拉住,「明天下午,麵包歸你賣。」
「明天關一天門。」老闆娘很爽快地說,「你陪我去挑婚紗。」
「婚紗後天挑。」明心的眼裡閃著惡魔的光芒,「明天,嘿嘿,我要去做一件很重要的事。」
下午三點鐘,文質彬彬的男人騎著車子載走了麵包,明心用一條寬大的絲巾包住頭,再從阿澤那兒搶了副可以遮住她半張臉的墨鏡,騎著從「奶油包」那兒借來的腳踏車,偷偷跟在他後面。
只見那車子搖搖晃晃,晃晃悠悠地過馬路,穿街道,到了一家麵包店前。店裡出來一個服務生模樣的人,把麵包拿出來,放進玻璃櫃裡。
咦,他還真是拿來賣的呀?
掃興,掃興,什麼一個男人為了讓他愛的女人快樂?全是狗屁。呃,那店老闆倒像是個窈窕的女孩子哦。
耶,原來故事在這裡呀!
明心興奮地盯著店裡的動靜,過了大概一刻鐘,那男人出來,繼續騎著那輛三輪車,折回頭。
這次竟然回到了麵包店那條巷子附近,穿進了比鄰的一條巷子裡。這兒的房子構造都差不多,也是一所兩層的小樓,一樓應該也是店面,只是沒有啟用。開啟大門,把車子扶進去。然後把門關上了。
原來他住這裡。
明心騎在車上,考慮這段故事是該從這男人入手呢,還是去找那個麵包店的年輕老闆娘?
還沒等她考慮好,大門「吱呀」一聲開了,那男人出來,把明心嚇了一跳,趕緊閃進一條叉巷裡。一顆心「怦怦」直跳,啊,原來跟蹤人家這樣刺激。就是運氣不大好,挑了個藏身之地,原來是小小的垃圾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