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我逛逛街吧!我不想這麼早就回家!」李雙雙突然說道。
洛飛萬萬沒有想到這位女神會主動請自己逛街,當然求之不得,立即趕走了計程車司機,對李雙雙道:「這條街最繁華了,咱們在這裡逛逛吧。」
李雙雙拉著他走進了一家高檔的服裝店,在五顏六色的衣服包圍中,挑來挑去,發掘心儀的款式,並頻繁轉頭徵求洛飛的意見。不知為什麼,洛飛覺得她的表情裡雖然冷,但眸子深處卻透露著熱誠。
洛飛堅定地認為給一個人的形象打分,衣服不是絢麗的尺度,它所起的作用,是輕浮的表面的。所以他就大膽的當著校花姐姐的面發表了一番獨到的見解:「這些衣服太俗氣了,你買回去之後,就會迅速發現,張三穿,李四穿,王五的剛洗未乾。還是不要買了。」
李雙雙翻了個漂亮的白眼反駁道:「張三、李四、王五都有,恰恰說明這件衣服是流行的,我要是不買,那多老土呀!」
洛飛嘆道:「人云亦云,這麼沒個性的活著多沒勁,真幼稚!」
李雙雙哼道:「我就喜歡踩著別人的腳印走,這樣才不會跌跟頭,要你管。」
李雙雙選了一件套裝,到更衣室裡換上了,然後走出來,先是在穿衣鏡面前轉了一圈,然後微笑著對洛飛說:「你覺得怎麼樣?」
李雙雙靜而專注的望著洛飛,無論樣貌和體態,都優美典雅,動人心絃,他的鼻樑挺直分明,予人極有性格的感覺。
「說實話,你的審美眼光俗不可耐,這件衣服我覺得很一般,價錢可不一般,你還是穿回原來那一件比較好一些。」不知道為什麼,對於這位校花,洛飛總想給她施虐,大概是因為第一印象太盛氣凌人的緣故吧。
「瞎說,我就是要買,我的眼光才不像你說的那麼差呢,服務員給我包起來,我刷卡。」李雙雙終於還是買了那件衣服,然後和洛飛從店裡走了出來。
跟女孩子逛街的確是一件苦不堪言的事情,李雙雙從衣服店裡出來又去音像店、化妝品店、鞋店、首飾店,把整條街整個逛了一遍,歷時將近兩個鐘頭,洛飛覺得當年參加一萬米拉練都沒有這麼疲憊不堪。
走著走著,街上的人越來越少,洛飛突然產生了個大膽的念頭——黑暗會滋長慾望,這話說的一點錯都沒有。
洛飛心想,夜深人靜正是泡妞的時候,今天這個機會如果不利用一下,自己還是洛飛嗎?所以,他伸出手去拉李雙雙的小手。
李雙雙正好抬起手來看錶,一下子躲過了,回過頭來的時候,氣咻咻的說:「你呀,你真不敬業!」
洛飛表示奇怪:「什麼意思,我聽不懂?我怎麼啦?」
「你還好意思問,我告訴你,從來我跟男孩子逛街都沒有碰到你這樣的,你是最讓我不滿意的一個?」
洛飛苦笑道:「我怎麼啦,我挺好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