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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一十一 激戰(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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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給我吃了什麼!?」國字臉臉色立變,額頭上斗大的汗珠滴落而下,整張臉扭曲的不成樣子。

凌雲並不多說,眼前這可是個大羅金仙,已經將近邁入了無災無劫的道行了,可是若不揍倒他,自己這一番心血可是白費了。當下也不答話,調動全身的力量,猛然一拳打出。不知道是在坎納斯呆久了還是這流氓的個人習慣,凌雲的搏鬥方式簡直就和劍仙一模一樣,純粹的近身肉搏。

法寶他倒不是沒有,這個他以前沒事就愛佔個小便宜,那些被他揍服的仙人們的法寶他可沒少收,眼見著一拳將這大羅金仙打得猶如炮彈一般後射,雙手一合,一道刺眼的金芒中帶著銀色的光彩,直朝大羅金仙的方向撲了過去。

「吃了什麼,等爺爺把你苦膽給打裂了,你就知道我給你吃了什麼了!」凌雲一聲大吼之後,身形電射而出。

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打架方式,現在這既然是回到了自己老家,周圍的靈氣可以說是取之不盡,而現在體內金丹的執行狀態良好,齊天大聖那顆不知道到底是什麼丹藥的丹藥猶如興奮劑一樣,猶如一個強力吸塵器一般,將四周的靈氣不斷的吸入他的體內,甚至肉眼可見在他的身邊連空間都開始扭曲。

還沒等凌雲趕上去,那邊一抹金光閃出,一柄夾帶著雷霆之勢的仙劍撲面而來,這一劍要是給捅實了,非得出一個透明窟窿不可。仙劍速度極快,凌雲閃身一避,這劍似乎並沒有受到控制,化做一抹金光遠去了。

「嘿嘿,你這貨還不錯,吃了我家安達瑞斯的小蟲子,竟然還能掙扎一下。」凌雲看著遠去的金光長長的出了一口氣,如果這大羅金仙還有能力御劍的話,自己恐怕是又得斷條胳膊斷條腿。要知道有人御使的仙劍,那是不見血絕不回鞘,除非去硬拼一下,否則它鐵定會追殺你到天涯海角。很可惜,現在凌雲除了滿身的財寶——水晶、金幣、精金之外,在坎納斯根本沒有搞到什麼能夠治得了他的東西。而以前那些法寶現在對於一個大羅金仙來說太小家子氣了。

安達瑞斯化身鳳凰,全身燃燒著熊熊的烈焰,看不出來她在想什麼,只是安靜的停在原地。很顯然,她對凌雲怎麼能搞到這黑蟲子很是疑惑。

仙人們都有一個習慣——那就是凡是看到希奇古怪的,不管自己認識不認識的東西都會收藏一點。當時落日鎮一役,安達瑞斯的黑蟲可以說是遍地開花。這種歹毒無比,身體堅韌而且帶著劇毒的蟲子,無論是作為煉藥或者煉器,甚至是用來做暗器,那都是極為優秀的。

被黑蟲咬傷,凌雲靠著一身仙靈之血好歹沒出什麼事,但是那種刻骨銘心的疼痛卻讓他記憶猶新,連咬到了皮膚都這麼疼,這個國字臉吞了一把下肚,如果不盡快將它們化去的話,那疼痛就不用想像了——想一想就直接暈過去了。

沒想到這大羅金仙還真耐疼,雖然疼痛的臉都扭曲了,攻擊依然凌厲無比,就在凌雲剛剛躲過了仙劍的飛射,準備第二波攻擊的時候,眼前突然一黑,一個拳頭急速擴大,剎那間便充塞了整個天地:「你媽的,你這貨色可真是逢假不歇!!」

這一拳要是被轟實了,恐怕就是天仙之身都挨不住。在以前的爭鬥中,凌雲曾經跟大羅金仙交過手,那時候好歹是身具天仙的力量,捱了一拳差點把金丹元神都打散。大羅金仙不是不會肉搏,他們一旦全力出擊,凝而不露,敵人自然感覺到恐怖的力量,比什麼法寶都來得兇猛。

在緊接著第二波攻擊連上的話,就要捱上一拳,在性命和麵子之間權衡,凌雲當然不可猶豫地選擇了前者,身形一轉,以拳對拳,硬接了一下。

又是一聲爆響,他被巨大的衝擊力道震飛了數十里開外,正好撞在了數十里外的第一到仙門之上,嘩啦隆隆之聲不絕,半截柱子平平直直,齊腰撞斷,飛了出去,又撞到另外一根柱子之上,雙雙都成了齏粉,差點被夷為平地。

「好厲害!」凌雲現在金丹恢復了原狀,又有齊天大聖的九轉金丹幫忙。用門柱抵消了衝撞之力,瞬間就恢復了過來,只是這突如其來的一拳實在是兇猛。體內的兩顆金丹都彷彿跳動起來,頭腦有些震盪。

這國字臉也不好受,凌雲全力反擊的一拳,把他也打飛,撞在第三道仙門之上,三道仙門自然比那第一道要堅固億萬倍,他只把門柱撞得一陣搖晃。無數光華閃動,一些強大的禁制被這大羅金仙一撞,都紛紛碎裂,整道仙門發出了沉悶的大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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