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雲猶如聽到了歷史上最搞笑的笑話一般,動用幾萬軍隊,屠殺了對方上萬的平民,就是為了尋找一把匕首,這話不是騙人的問題,而是純粹在考驗一個人的智商——你要是真的相信了,那你就是一個徹頭徹尾的傻b了。毫無疑問,連這樣的話都會相信的,智力絕對是有問題的。
若是說一柄什麼神器,什麼非常牛b的武器,那還可以原諒,可是坎納斯世界裡那些最著名的武器,比如說失落在世界上的七神器,什麼天使審判,什麼獅王盾,炙天使之翼之類的玩意,為了這些東西那些國家的帝王去拼命尚且可以理解。
一柄小匕首,還是一柄藍色的小匕首,還是雷電屬性的小匕首不對,應該是小劍才對。一柄藍色的小劍,從來就沒有聽說過!
無論是神邸或者是那些傳說中的英雄,從來都沒有聽說過誰使用小劍,這種東西向來只是女人防身用的。而且說到女人防身,這東西如果很牛,那麼鐵定是哪一位女神的回憶回憶那些神話故事,從來也沒有聽說過有哪一位女神使用過匕首小劍一類的武器。
騎士們倒是要用,用來拆卸他們的鎧甲,可這種小武器除了拆卸鎧甲,防身之外,根本沒有任何用途——誰也不相信有人能拿著匕首小劍上戰場吧?那是純粹的找死!即便是你的武力再強,人家一把車輪大斧砍過來,也只有乾瞪眼的份。
武器的差距在那裡擺著,無論如何也拉近不了距離。這是鐵一般的事實,也是無法改變的。英雄們不會傻到選擇這樣的武器去和敵人拼命——至少,讓凌雲選擇,他會選擇車輪大斧,這種最具有威懾力的東西一斧頭下去起碼能倒下四五個。
於是,很自然的,我們的領主大人覺得他受到了欺騙——欺騙一個沒有什麼修養可言的領主大人,這是一件非常愚蠢的事情。
「小劍?」老流氓嘿嘿乾笑了兩聲,用兩隻手比出了一個不大不小的長度——大概有手肘那麼長短,考慮了一下,又縮短了一下距離,「你是說這樣的東西?我該叫它做匕首還是劍?你們的統帥是個瘋子麼?竟然動用幾萬士兵來尋找一把娘們用的小匕首?」
領主大人覺得自己受到了愚弄,以瑟雷恩如此之高的單兵作戰實力,尚且只有暗精靈們使用這種東西,而且她們的主要武器還是腰間的角弓,精靈一脈相傳的大師級射術讓她們成為了最可怕遠端作戰部隊。只有在執行暗殺任務或者是在防身的時候,這些匕首才能派上用場。
雖然暗精靈們的匕首經過了幾代的改造,威力已經不容忽視,捅上一下非死既傷,但是這種過於短的武器還是有這不可忽視的致命弱點,它們的攻擊距離,實在是太短了。
若是有人使用長矛或者大斧,無論這名使用匕首的人有多高明——當然要除開那些超級變態之外,無論他們有多高明,都無法逃脫距離的魔咒。只要你攻不進人家的武器攻擊範圍,那麼敵人就永遠立於不敗之地。這是任何一個人也不想看到的結果。
坎納斯自古有一寸長一寸強的說法,而一寸短一寸險則更加說明了這個道理——無論做什麼事情,戰爭也好單挑也好,拉長距離都是最聰明的做法。
綜上所述,老流氓覺得自己被鄙視了,自己的智慧徹底的被侮辱了。帶著千軍萬馬過來尋找一把小匕首,當知道自己的部隊被人秒殺了之後,還派出兩個冤大頭過來談判,你真當老子比你那傻兒子還笨麼?
「嘿嘿,閣下,你是在藐視我的智慧,還是覺得您的謊言很高明?」凌雲從地下扯起了匕首,在土地上劃了幾刀,隨著他的動作,一條深深的傷口在地面上裂開,泥土堆滿了裂痕兩側。「你說,你的皮膚堅硬,還是這地面堅硬?」
這是一個毫無疑問的問題——瑟雷恩的地面雖然不是什麼大理石,但是也是鋪滿了碎石黏合起來的堅硬土地。然後經過了這麼多人這麼多年的踩踏,早就已經變的堅硬無比了。它們甚至能夠承受維京武士的長毛象的奔跑,或者是地精大師們的火炮的後坐力。
「大人,我這跟你說的就是實話。」布魯閣下苦笑了兩聲,他不怪這名領主大人不相信,事實上這件事情他至今為止也沒有想通,為什麼要派出這麼大批的隊伍來尋找一柄沒有什麼用的匕首一般的小劍,在歷史上根本就沒有聽說過有這麼一件強力武器。「事實上,連我們自己也不清楚,帕魯斯大人為什麼要這麼做,在歷史上根本沒有這樣形態的強力武器出現。」
「連你自己都不信,你還說來蒙我?」老流氓有點怒了,他抄起匕首衝著太森喊了一嗓子:「給他看看我們瑟雷恩的特產!」
太森點了點頭,擦了擦臉上的灰塵,他剛剛跟老流氓搶酒桶的時候畢竟還是老流氓技高一籌,將他踹翻在了地下。現在聽到老闆的呼喊身,立刻跑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