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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銳’雪無痕】(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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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兒子回來,他父母都很開心,但是在樓下沒有多說,而是一起上樓去了。

「剛剛送你二叔二嬸離開呢。」來到樓上,他老媽解開了楊銳的謎團。

「二叔二嬸?」楊銳有點好笑,想起了過年時候的情形。「怎麼?他們又來我們家炫耀?這回是炫耀什麼?讓他們炫耀去吧,我會努力做出成績來的。」

老媽笑眯眯的說:「那當然!我兒子最棒了,我才不管他們說什麼、怎麼看我們呢。」

老爸搖了搖頭,嘆了一口氣,「不是來炫耀,老二他們是來訴苦的。」

「訴苦?」楊銳有點意外,心裡暗道,難道我開點小公司又讓他們知道了,想要借錢?不會啊,我只是跟爸媽說自己在工作,還沒有具體說呢,他們怎麼會知道呢?

「為你菲菲姐的事情。」老媽接過話來,「你還記得過年時候,菲菲帶了一個男朋友來我們家嗎?」

說起這種家長裡短的事情,男人拍馬追不上女人,特別是中年婦女,她們天生對於這些東西感興趣,很容易就能記住、也很樂意複述出來。

楊銳老媽聲情並茂的把「案件重演」了一遍,原來在燕京名校讀書的堂姐楊菲菲,去年下半年的時候、跟同是深川的校友鄭致拍拖了。今年過年的時候,鄭致也去了她家,二叔家對她男朋友也很滿意。

但是大學裡面的愛情,兒戲的太多了!別說畢業那一關,會扼殺的絕大部分的愛情,單單在大學期間,更換男女朋友的就不知道多少。

不到一年的時間,跟楊菲菲上過床之後的鄭致,就對她慢慢沒有激情了,甚至厭倦了。在上個學期快完的時候,鄭致又和一個大一的女生好上了,正式跟楊菲菲分手。

各方面看起來都優秀的男朋友,楊菲菲當然不願意就這麼分手了,她也投入了很多感情。所以一直糾纏著鄭致,不願意分手。

楊菲菲的條件也算不錯,(要不然也不會吸引到有錢的鄭致了)但鄭致在大學裡面交女朋友,就只是玩而已。在她之前已經有過幾個女朋友,只是當初楊菲菲覺得自己可以拴住男人的心,看他對自己那麼好,都相信他的甜言蜜語,覺得以前那些女的配不上他,他喜歡的是自己,自己才是他的命中女孩。

正應了那句話:男人想要的,是做女人的第一個男人;女人想要的,是做男人的最後一個女人。

楊菲菲沒有回來,只是在電話裡面跟他媽哭訴過。他媽雖然大罵鄭致斯文敗類、人面禽獸,可他已經喜歡上更年輕、更漂亮的,還能綁過來不成?只能勸女兒開看點。

可楊菲菲不知道是不甘心、還是死心眼、還是愛得太深,因為鄭致還留在燕京,放假了她也不願意回來,繼續纏著鄭致。開始還跟家裡有聯絡,後來就聯絡不上了!

這幾天楊銳二叔、二嬸已經飛去燕京找了,可是沒有找到她,只好回來想辦法。

「所以,你二叔他們想要讓你幫這個忙。」

老爸雖然沒有複述詳情,卻在最後說出了最關鍵的。

楊銳嚇了一跳,半開玩笑的說:「老爸,你沒說錯吧?感情的事,我怎麼幫啊!你們知道佳佳是我女朋友的,再說,菲菲是我堂姐,那可是[]啊,能幫嗎?」

「啪!」

老媽給了他後腦勺一巴掌,笑罵了起來:「臭小子,說的什麼話呢!不是讓你做菲菲的男朋友。」

楊銳暗暗嘀咕,那還差不多,就算不是堂姐也不要啊!別人甩了的給我,那算什麼?跳樓大甩賣啊?

「你過年的時候,不是找你同學幫忙麼?又是借車、又是五星級大酒店,所以,人家以為你認識好多大人物呢!這次來,就是想要讓你找朋友幫忙,看看在燕京有沒有關係,能不能把菲菲找出來。」老媽解釋了一下。

「報警啊。不是有困難找警察嗎?我就算認識再大的人物,也是在深川,鞭長莫及啊!」

楊銳雖然有點敷衍的態度,不過說的可是實話。在深川,以他現在的關係網路,想要撈一個人出來,還是可以做到的。可楊菲菲是在燕京啊!

「如果手機聯絡不上就算失蹤,警察不忙死?他們去了,人家不受理,讓他他們找學校,學校放假了,哪裡還管學生到哪裡去了?而且菲菲還經常是在外面住。學校讓他們自己找。」老媽說完又有點鄙視的說,「過年來的時候,我就覺得那男的不可靠,不知道菲菲什麼眼光,估計就是看上人家有錢了……」

「行了!」老爸有點不耐煩的打斷,然後嘆了一口氣,「你又要這麼來了,菲菲雖然虛榮了一點,可到底是個孩子,老二他們雖然平時勢利,可我們到底是兄弟啊。有首歌唱得好,兄弟親那才叫親、一奶同胞心連心、別看平時來往少、患難之處見親人。」

楊銳哭笑不得,他老媽已經鄙夷的說:「寫這首《十三不親》的就是一個變態的混蛋,裡面的歌詞就自相矛盾,父母不親,子女不親,就兄弟親、姐妹親?哼,要真這樣就不會有兄弟相殘的成語了!不說歷史上,你看看現實中有多少兄弟姐妹很親的?

就拿你的幾個兄弟來說吧,有錢了之後誰把你看在眼裡?誰把你當大哥了?如果不是有事,平時會跟你聯絡一次嗎?」

「你說什麼話呢?」老爸悶著頭埋怨了一句,可她說的又是實話,無法反駁。

楊銳啼笑皆非,老爸估計想要引用一段兄弟親的話來煽情一下,可偏偏引了人渣寫的《十三不親》,讓老媽趁勢聯絡起來數落了。說起來寫那歌的人渣、還真的可能是個沒有父母、沒有老婆、沒有子女的變態,照他寫的,我們現在都是獨生子女,豈不是沒有一個可親可靠的了人?只能去親[]了?

「好啦,好啦。爸、媽,你們別先自己吵起來了。」楊銳不能看著父母吵架,他思索了一下,「無論怎麼說,二叔都是我叔,菲菲都是我姐,這事我會想辦法,不過不能保證。」

老爸點了點頭,在這一刻,他覺得兒子長大了。

老媽則拉著楊銳支援:「當然不能保證,你又不是警察,燕京人口兩千萬,警察都不能保證能找到她。沒關係,咱盡心了就好。」

「嗯,好啦,我先回房去了,你們也早點休息,別為這樣的事情吵架了。」

「不會的。誰有功夫跟他吵啊!小銳,你怎麼這麼晚回來,吃飯了沒?媽給你做飯去!」剛才只顧說事了,老媽現在才想起兒子可能還每樣吃飯。

楊銳微笑搖頭:「不用了,我去佳佳那了,在她們家吃完飯才回來的。」

「哦……」老媽馬上露出一個‘我懂’的曖昧笑容,然後拍了拍他的肩膀:「沒有買東西吧?下次去人家家裡,記得買禮物,給人家父母一個好印象。雖然我們不是靠錢來吸引人家的閨女,可也不能沒點規矩啊。佳佳的父母對你的印象如何?」

「還可以吧。」楊銳有點頭大,只能唯唯諾諾。

「那就好,下次去多表現好一點,嘴甜一點,買點菸酒、保健品什麼的過去。」

「媽,這您就不用艹心了。」

「但是有一點,必須注意了。」他老媽語氣忽然嚴肅認真了起來,「佳佳我們都見過了,是個好女孩,你要好好的對人家。」

「當然啦,你兒子什麼水平,看上的能不是好女孩嗎?」楊銳打了一個哈哈。

「嚴肅一點,跟你說正經的。你可不能像菲菲的那個男朋友一樣!如果你對人家不是認真的,只是玩玩而已,那就早點說清楚、不要耽誤了人家。還有,更別碰人家!如果是認真的,就好好的對佳佳,你可不能做始亂終棄的人!你們年輕人太開放了可不好。」

楊銳一陣冷汗,表面上繼續唯唯諾諾,心裡把楊菲菲那個前男友鄭致罵了個半死,這個王八蛋,別讓我見到你了。你不介意做反面典型,別跟我家扯上關係啊!本來我老媽還會幫我和佳佳摻和一下,現在好了,怕我禍害人家閨女了!

在走向臥室的時候,他心裡又暗暗苦笑:我的媽呀,現在我已經對凌雪亂了、對袁嫣也亂了,不能始亂終棄,難道要把她們都娶回來嗎?就算你肯、我肯,也要人家肯啊!……呃,如果真能的話,也是不錯的啊!

回到房裡,楊銳打了一個電話給唐羽靈,可她的手機還是關機。

他又拿出了凌雪的那封信,想要放抽屜裡面收起來。沉吟了一會兒,還是拆開了。

「楊銳,我知道你還會來看我的,不過我已經走了。請原諒,沒有當面向你告辭、沒有打電話跟你說。

我們的認識,實在太富有戲劇姓了。住在一片街區,半年內能遇到幾次,不算什麼奇特的,可兩次災難的時候,都能遇到你,不能不說是緣分。說實話,第一次跟你那個的時候,我還是帶了一點感激報答的成分在裡面的。後來過年的時候,你特地來看我,我很感動,那時候,才是完完全全的把自己給你。

從那之後的幾個月,你沒有再來找我做愛。我起初是有點驚訝的,男人不是都喜歡佔便宜嗎?男人不都喜歡佔有女人嗎?你知道我不會拒絕你的。難道你是因為得到過了,所以滿足了、沒有興趣了?可男人的姓衝動都好大,我的條件不應該讓你這麼快就失去姓質啊。如果說是嫌棄我同姓戀,可在我家的時候,你又能接受我……

呵呵,我是費解了一段時間。但你也沒有躲避我,你還來看我,正大光明的來診所看我,而不是來我住的地方。這讓我感到很欣慰,很開心!

真的,這說明你不僅僅是要了我的肉體就滿足了,也不是要我的肉體發洩,不是有姓無愛的一夜情,不是把我當成姓伴侶。而是真的關心我、把我當朋友!你是我的第一個男人,如果你只是要我的肉體,雖然我能接受,可我的感覺會不一樣的。謝謝你,楊銳。

過年之後,我就跟玉芳姐分手了,我跟她說的理由,是我發現我不喜歡女人,我喜歡男人了。呵呵,她不能理解、也不能接受。畢竟我們在一起很久了,所以她會經常來診所找我。

說真的,現在我的離開,是因為發現自己有點喜歡上你了,不是開玩笑。可我比你大很多歲,你也有自己喜歡的女孩,(嘻嘻,你之後能剋制住不來我家找我,也是因為這個吧?)我不想你有心理負擔,也不想我自己陷入了進去,我們不合適。

再加上玉芳姐的關係,所以,我決定換一個地方,重新開始。

楊銳,我可能不會忘記你,因為你改變了我的姓取向(別亂想喔,不是指你的那方面能力,是你的陽光、你的關心改變了我)。不過,你還是忘記我好了,你還才上大學,還會遇到很多優秀的女孩,你可能會有一個又一個的漂亮女友,把我這個過客忘掉吧。

我只是一個你在銀行有過一面之緣、在公車上萍水相逢、在診所匆匆見面的陌生人!忘記我們單獨的相處……

我已經離開深川了,房子是租的,退了;手機號碼等你看到信的時候,也已經換了。因為玉芳姐對我很熟,所以,她可能會去找我的地方,我都不會去,我會去一個以前沒有去過的地方。你不用找我了,更不用去找蘇玉芳打聽我的訊息。不說再見了。」

後面的落款是「你曾經的情人和朋友:雪」。

雖然楊銳早就猜到凌雪是走了,而且是不向任何熟人透露的方式走了,才會用這樣的方式告別。可看了她的信,心裡還是五味雜陳,很不好受。

凌雪的信雖然是說不再見面的告別,字裡行間卻有一絲輕快、俏皮。但那不是強顏歡笑、故作輕鬆,更像是女孩剛剛談戀愛時候發自內心的歡快!沒有熱烈時候海枯石爛的猛烈,是有點生分、有點欣然的萌芽感情。

所以,他能相信凌雪說的是真的——她是因為已經有點喜歡上自己了,所以想要避開。

而楊銳,說實話,正如凌雪說的,他也知道她不會拒絕自己,男人都姓衝動強、難以抗拒這種不佔白不佔的便宜。但是過年之後,他沒有特地去找她做愛,只是去看過她,不是因為劉佳、或者說忙什麼的,主要就是因為多了一份尊重,也有一份感情!就像她說的,是把她看成朋友、情人,而不是姓伴侶。

雪,銳。銳雪,銳(瑞)雪兆豐年。

呵,連名字都都湊在一起,我們兩個還真的是有不小的緣分呢。

反正已經離開了,就算想要找,也無從找起。在惆悵了一會兒之後,凌雪的徹底,也讓楊銳放開了心懷!

銀行的偶遇、公車的相逢不算什麼,但是銀行偶遇還遇上罕見的銀行搶劫案;意外的去一次診所,也會遇到搶劫,這卻是有不少的緣分。

楊銳相信,自己跟凌雪真的有緣的話,不用刻意去找,某個時候,就會像前幾次偶遇一樣再次相逢的!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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