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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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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長:「銀海市人民檢察院訴黃萬鈞等五人侵犯商業秘密案現在宣判……」

審判長:「……本庭經過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聽取了公訴人支援公訴的發言,聽取了辯護人的辯護,聽取了被告人的辯護和最後陳述,聽取了證人的證言,對各種證據進行了審查,控辯雙方進行了充分的辯論……」

審判長:「……本庭審查確認:公訴人在公訴書中所提出的指控,事實清楚,證據確鑿。上述五被告人非法侵犯他人商業秘密,罪名成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條、第一百六十三條的規定,經合議庭合議,依法判決如下:被告人黃萬鈞,犯侵犯商業秘密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王忠誠,犯侵犯商業秘密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方俊,犯侵犯商業秘密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被告人佟家彥,犯侵犯商業秘密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犯索取賄賂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合併判處有期徒刑九年;被告人潘玉龍,犯侵犯商業秘密罪,但罪行輕微,本人有悔過表現,判決免予刑事處罰。本判決為一審判決,如不服從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後第二日起,十日以內,向省高階人民法院抗訴或上訴……」

鏡頭從每個被告人的臉上劃過。潘玉龍臉上原有的稚氣,此時已經蕩然無存。他的神態平靜,看上去已經長大成人。

法院大樓外白天

恢復自由的潘玉龍走出了法院的大樓,在樓外等候的父母和姐姐,上來把他緊緊抱住。親人們都流下激動的淚水,但潘玉龍只有內心的感激,沒有外露的眼淚。

火車上白天

潘玉龍跟隨親人回家,他在途中始終沉默,不知是在回顧既往,還是思索未來。

淮嶺潘玉龍家白天

潘玉龍家在淮嶺市的一個小院裡,一條寬闊的大河從他家的門前流過。

白天,父親在院子裡修理著腳踏車,母親做著簡單的家務活。潘玉龍一個人坐在房頂上,望著平緩流去的河水,任時間消磨。

母親走出屋子,在院裡和父親說了句什麼,兩人一齊抬頭向兒子望去,臉上無不憂心忡忡。

淮嶺潘玉龍家晚上

晚上,一家人圍桌吃飯,潘玉龍草草吃完,悶聲不響地離開桌子。父母對視一眼,沒有吭聲。

淮嶺潘玉龍家白天

早上,潘玉龍為家裡修理門窗,父親和一個來修腳踏車的人談論著那輛腳踏車情況,母親躺靠在床上,對著買菜的票據,在小本上仔細記賬。

中午,潘玉龍在家做了午飯,又把中藥替母親熬上。

父親在院子裡與另一位來取車的男子,談起了潘玉龍工作的事情。

父親:「老許呀,昨天我跟你說的我兒子找工作那事,你替我問了沒有?」

男子:「我問了,那地方不行,工資太低了。」

父親:「多少錢呀?」

男子:「一個月四百,你兒子幹嗎?」

父親:「四百?那是不行啊,他是大學畢業的……」

男子:「你一到正規單位吧,人家都要看檔案,你們小龍不是剛出過事嗎,人家……」

父親:「其實他沒什麼事,法庭判的是免予刑事處分,說明他沒事嘛。」

男子:「我問人家了,免予刑事處分不是沒事,而是事有,給予寬大處理,入檔案的。」

父親:「現在單位還那麼講究這些嗎?」

男子:「正規單位,怎麼不講究啊,那麼多什麼事沒有的還找不上工作呢,要想招人有的是人,幹嗎非招個有事的進來。小龍要是因為打架什麼的還好說,他那個什麼侵犯機密,正規單位肯定犯嘀咕啊。」

父親:「……」

潘玉龍走出屋子,站在屋門口喊:「爸,吃飯。」

父親應了一聲:「啊!」又對取車男子客套:「在我這兒吃飯吧?」

取車男子:「不了,我有事呢。」

潘玉龍向男子打招呼:「許伯!」

男子回應:「啊,小龍,你做飯哪?」

潘玉龍:「啊,您來嚐嚐吧。」

男子:「不了,下次。」

男子走了。父親洗手進屋。

淮嶺潘玉龍家晚上

晚上,父親爬上屋頂,站在一直在屋頂發呆的潘玉龍身邊,點了煙抽。

五星大飯店第二十七集(8)

父親:「實在不行,你要不要去找找你姐?你姐夫那邊現在做得也還行了,也想僱個幫手呢。自家人一起幹,誰都放心誰。」

潘玉龍沒有言聲。

父親:「你是學飯店管理的,可現在進大飯店都要查檔案,小飯店你又不願去,工資也太低。」

潘玉龍仍未言聲。

父親:「上次我跟你說的吳總那個公司,你要不要再考慮一下?他女兒你也見過兩次了,我看相貌還可以嘛。吳總說只要你和他女兒交了朋友,他就好好培養你,慢慢公司就交給你管了,他那公司還是蠻大的……」

潘玉龍開口:「爸,我想回銀海去。」

淮嶺潘玉龍家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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