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看來,和劉守山合夥買沙石場也可以,只不過在一些事情上需要和對方好好談談,只要對方答應自己的一些條件,那合夥的事情就不是問題,想到這裡,孟傑做出了決定。
第三十二章劉守山
孟傑給袁巧巧打了個電話,提起合夥買下沙石場的事情;「你問問你大舅,問問他準備出多少錢,佔多少股份啊?另外你再問問,這以後的人事和財務方面他想怎麼安排?如果遇到雙方意見不一樣的時候該怎麼辦?」
「你明天和我大舅見面了你們倆人再定唄。」袁巧巧似乎不想夾在2人中間傳話。
「將這幾件事情定的差不多了,見面也好說話不是?要不先定好,見面再談不攏,那多不好啊。」孟傑解釋了讓袁巧巧再中間傳話的好處來。
「那我給你問問吧,一會再給你回信。」袁巧巧聽到孟傑這麼說了,也知道了有些事情還是在見面前說的差不多了是有好處的,否則鬧個不歡而散那就非其所願了,於是答應了當傳話員。
一會功夫,袁巧巧回信了;「我大舅說想佔二三成就行,具體錢數就按照買的總價款算。以後賺的錢也是按照各自股份多少來分,人事和財務上應該雙方商量著來定,其他事情也是雙方商量著辦。」
這個說法看起來挺公平,雙方的地位是平等的,什麼事情都需要雙方的同意。但是實際上孟傑拿出的錢多,佔的股份大,得到的卻和股份少的一樣的權利,這自然對孟傑不公平。
「我覺得應該按照股份的多少來算,遇到事情的時候也是按照股份多少來決定。」孟傑提出了自己的意見,按照股份多少來算。這當然對孟傑有利,孟傑是大股東啊。如果按照孟傑的方法來做的話,那基本上就全是孟傑說了算了。
這樣的事情對方更本不可能答應,孟傑當然也清楚這一點,就像對方也知道孟傑不可能答應事事都需要雙方都同意一樣,這叫‘漫天要價,坐地還錢。’耍耍嘴皮子而已。
最後經過幾番討價還價後,最終確定了雙方在這幾項事情上的權利,以及今後的運作模式。
雙方的股份按照3-7算,孟傑佔七成,劉守山佔三成。
在財務上,孟傑有任命會計的權利,劉守山有隨時隨地檢查賬目的權利,對於劉守山的檢查,會計必須給與全力配合。所有的人員的工資標準,由雙方共同商量決定。雙方原則上不在沙石場賬上報銷各種招待費用,如果確實需要報銷的,需要在對方共同同意後,才可以報銷。雙方都不在沙石場領取工資,只是在每個月月底,在保證沙石場正常運轉的前提下,領取當月的利潤。
在人事任免上,雙方共同制定沙石場的各種規章制度和獎懲方法,所有人員都需要遵守這個規章制度,並按照這個規章制度來做事情。如果有人員違反了規章制度,則按照規章制度裡的獎懲方法來進行處罰,任何人不得干涉。此外,孟傑有任命沙石場經理的權利,其他人員的任命,則需要雙方共同確定。
遇到雙方意見不同的時候,需要雙方協商解決。這是孟傑做出的重大讓步了,孟傑是考慮到如果堅持要求在雙方意見不同的時候,要按自己的意見為準的話,那合夥的事情必然談不成了,為了能夠合作下去,做些必要的讓步也是可以的。
可以說,這個大致協議上,雖然孟傑多了些權利,但是實際上孟傑是做了較大的讓步的,畢竟孟傑是佔了大部分的股份的。但是孟傑並不想什麼事情都由自己做主,沒有那個必要,自己能把握住大的方面就可以了,畢竟雙方都想將事情做好,而且孟傑對於這個沙石場也並不太在意。所以孟傑並沒有要求在權力上充分反映自己的大股東地位的,於是做出了一些讓步,使雙方很快達成了初步意向。
第二天晚上,明月大酒店的三樓包房裡。
孟傑今天見到了袁巧巧的大舅,劉守山,劉守山四十二三的年紀,中等個子,一張有些黑紅的方臉,眼睛不大,但是很靈活,顯得很是精明的樣子。
自然由袁巧巧給雙方介紹了一番,三人又閒聊了一會,主要是袁巧巧在說些事情,劉守山都是一邊聽著袁巧巧說的話,一邊有一句沒一句的搭著話。主要精力還是放在孟傑孟傑身上了,孟傑也是不時觀察著劉守山,雙方都是想著儘量瞭解對方。
雖然事先在口頭上同意了彼此的合作意向,一起來購買沙石場,但是這個協議畢竟還僅僅是停留在口頭上,是否能夠真的落實,還需要在這次見面後,才能最終確定下來,所以這次的見面也是很重要的。通過這次的見面,瞭解對方的為人處事方式,將直接決定事情的最終結果,所以由不得雙方不重視,尤其是劉守山,這件事情對於劉守山來說,更加重要一些,畢竟這些錢可是劉守山大半輩子的積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