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風這一聽,算是知道點什麼,原來是早年就在幹這行當了,後來,大當家洗手不幹,直到現在,才重新入夥,還又當了老大,這就更容易挑撥了。【全文字閱讀.】{請在百度搜尋哈,全文字閱讀}
「辣塊媽媽的,」陳風繼續說道:「那我問你,你這次來搶劫我們瓷窯之前,是不是大哥說過,這裡很容易打劫,但是,為了保險,把所有的人都帶上?然後你一拍胸脯,說道三十人就夠了,就帶著這三十來個人,送死來了?」
陳風這麼說,就更是詐他了,而且,說得越詳細,就越容易讓人上鉤,至於究竟說得對不對,那就看眼前這個傢伙的表現了。
果然,這個傢伙臉色一真發白,不知道是身體虛弱,還是心裡空了。
二當家想起早晨來的時候,他們是這麼說過,大哥讓把所有的兄弟都帶上,而他覺得沒什麼危險,帶上三十個人,就足夠了,現在想想,難道是大哥在激自己?
「還有那個瞎眼的傢伙,其實是他背叛了大哥,所以,大哥才把他刺瞎了,但是,要去虎山山寨,只有加上他,才好容易得手。」陳風繼續說道。
「你說,是三哥背叛了大哥?不,這怎麼可能,當初三哥還救過大哥的命!」二當家說道。
原來那個瞎眼的是三哥啊,看這個二當家的年齡,不是老四,就是老五啊。
兩人對話,越說越神,常遇春心裡的佩服,也越來越多,恩人和自己的年齡差不多,但是,查探別人心中所想和聯絡各種剛剛出現的事務的能力,卻是一流的,這樣的人,值得自己效忠。
想要當老大,不一定武功有多高,但是,眼光卻一定要高才行,心思也一定要敏銳,能洞察人心。
其實,他不知道,陳風只是在瞎懵而已,只是,他懵得很準。
「三哥偷了大哥的女人。」陳風說道。
能夠讓過命的交情還反目成仇,那麼,女人是最好的選擇,陳風按照自己的思路,繼續地說道。
「你是說,三哥偷吃了薛婉瑜?怪不得,我向大哥提起過薛婉瑜,大哥默不作聲,原來中間有這一檔子事,大哥將仇人的女兒當作乾女兒,養了十幾年,原來是留著自用的,被三哥給佔了先,這也難怪。而薛婉瑜雙腿殘疾,難道是大哥乾的?」二當家說道。
這些話,卻在陳風的腦子裡轟的一下。
薛婉瑜,乾女兒,那麼,這大當家,真的就是鍾老闆!
當初在揚州城,四處通緝,卻沒有他的下落,連那兩名跟隨他的人都不見蹤影,其中一人,確死無疑,而另一人,只是瞎眼。沒有想到,他們確跑到了這裡來當強盜!
還有,那個倒霉的薛婉瑜,一直認賊作父,鍾老闆,是她的殺父仇人。
「薛婉瑜現在在哪裡?」陳風問道。
「賣給了保定路一所大戶人家,做了個填房,雙腿殘疾,能賣二百兩銀子,那所大戶人家還真是吃虧了,不過,這也不影響生養。」二當家說道,他現在,似乎已經認定自己被大哥出賣了,因為,這些抓自己的人,似乎什麼都知道。
等等,他們如果是大哥的親信,怎麼不知道那個薛婉瑜被賣了?
二當家的腦袋裡轟了一下,糟糕,被騙了。
「你們,你們根本就不認識我大哥!」二當家幾乎用盡全身的力氣喊道。
「怎麼不認識?」陳風繼續笑著說道:「鍾大哥在揚州,開了一家百花樓,在那個時候,我們就效忠鍾大哥了。」
既然他說出了薛婉瑜,還是乾女兒,那肯定就是鍾老闆了,這還能有什麼錯?
誰知,這麼一說,卻再也詐不了他了:「你們絕對不認識,雖然在揚州城,我大哥是鍾老闆,但是實際上,我大哥並不姓鍾!」
糟糕,戲演不下去了,陳風沒有料到,鍾老闆居然是個假的,那他姓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