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杯酒香四溢的葡萄酒,倒進了銀製的高腳杯中,愛德華端起自己的杯子來,向陳風說道:「您是來自遠方的客人,這裡,請允許我,敬您一杯。」
看著這些食物,雖然讓朱麗葉有種久違的感覺,但是,她的心裡,總是覺得有些不妥,她想要拉一拉陳風,不要吃這些東西。
陳風卻沒什麼擔心,盤子和杯子都是銀製的,這是貴族生活的一種習慣,同時,這樣也可以防止有人下毒。
陳風毫不客氣地端起了酒杯,一飲而盡,這葡萄酒,後世人喜歡加雪碧,或者加冰塊,其實都會沖淡葡萄酒原有的香味兒,就這樣,用手晃動一下酒杯,聞一聞裡面的香味兒,然後,再慢慢地倒入嘴中,品嚐著酸甜的葡萄酒,訫入心脾。
看著陳風的喝法,非常專業,尤其從側面,看得加‘誘’人,一瞬間,朱麗葉居然痴了。
全世界,只有中國人最會吃東西,這滿桌子的食物,其實,哪一樣都勾不起陳風的食‘欲’來,就先從那牛排動手吧。
在後世,吃西餐,都是刀叉齊用,而這個歷史,並不悠久。
陳風知道,從現在開始,向前推一百年,所有的歐洲人,在吃東西時還和野人一樣,是用手指頭。而且,還用手指頭的多寡來區分身份,平民是五指齊下,有教養的貴族只用三個手指,名指和小指是不能沾到食物的。
而叉子,這種歐洲人的進食工具,是在一百年前,英格蘭的坎特伯爵大主教開始一力推廣,然後流傳出來的。不過,這叉子的流行,是另外一個含義:貴族們並不喜歡用叉子進餐,但卻常常把叉子拿在手裡。當作決鬥的武器。叉子的多少,代表著個人的身份,像愛德華一世就有7把用金、銀打造成的叉子。
現在,愛德華公爵的手裡,就捏著一把叉子,而陳風的面前,也擺放著一把。
看著這叉子,陳風笑了小,從自己的身邊,拿出了一把‘蒙’古小刀來。
左手用叉子叉住牛排,右手用小刀切下一塊兒來,然後,用叉子叉著牛排,優雅地塞到了嘴裡。
牛排有七成熟,像這樣茹‘毛’飲血的國家來說,能燒到七成熟,簡直就是個奇蹟。
陳風嚼了一塊兒又一塊兒,他的動作,讓所有的人都驚呆了,陳風的做法,很隨意,又彷彿是很自然的一樣。
朱麗葉是大吃一驚,生怕王爺搞出什麼笑話來,而現在,王爺吃得如此得體,簡直比那些貴族還優雅。
「真沒想到,王爺吃這牛排,真是太有派頭了。」朱麗葉說道。
「大明朝的王爺,果然與眾不同!」愛德華也說道。
「怎麼,你試試嗎?」陳風說道。
聽到朱麗葉翻譯過的話,愛德華點點頭。
誰知,下一刻,他的眼睛就睜大了,只見陳風手一揚,那‘蒙’古小刀,就飛了過來,直指愛德華公爵。
愛德華公爵立刻一扭頭,就要向旁邊跑,他的動作,還是太慢了,接著就聽到了「啪」的一聲,那小刀落到了他的盤子側面,居然紮了進去,這可是結實的大理石做成的桌面!
頓時,愛德華公爵加駭然,剛剛,這小刀要是衝他來的,絕對一下就能命中要害。
不過,這個時候,絕對不能顯示出自己的恐懼來,愛德華公爵輕鬆地握住了刀柄,想要拔起來,誰知,那小刀紋絲不動,於是,繼續用力,還是不動!
「算了,我還是喜歡用叉子吃。」愛德華公爵拿起了放在一旁的叉子,金燦燦的叉子,叉到了牛排上。
不用?陳風詫異地看了眼:「公爵閣下,真的不用嗎?」
「不用,還是用叉子習慣。」愛德華公爵已經叉起了一塊兒‘肉’,放到了自己的嘴裡。
陳風輕描淡寫地拍了一下桌面,只見對面的桌面,猛地顫動一下,那柄小刀,自動地了起來。
這個手法,讓所有的人都驚呆了,他們看著那小刀起,然後,居然向後,飛到了陳風手裡。
這,簡直讓所有人都驚訝得眼珠子掉起來了,這是什麼?是魔法嗎?
陳風接回了小刀,在心裡暗自得意,真沒想到,這個時候,居然連玄玄子都來了。本來,以陳風的功力,將小刀震起來沒問題,但是,若要讓小刀再飛回來,那是不可能的,而能這麼做,完全就是玄玄子搞的鬼。真沒想到,玄玄子大師還這麼喜歡捉‘弄’人,不過,自己很喜歡啊。看著周圍人驚訝的目光,陳風故意裝作很輕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