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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兩敗俱傷(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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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開庭來的人更多,具體時間是四月中旬,已經過了清明節,張說終究是沒來得及趕回去祭祖掃墓。

此次除了娛樂報紙的記者,連各大電視臺的人都跟著來湊熱鬧,黑壓壓擠了一堂,座無虛席。大堂外面站滿了好奇的觀眾,朝裡探頭探腦,指指點點,不斷竊竊私語。香港好久沒有這麼舉城皆娛樂了。

汪明涵被記者追著跑,逼問他這場「奪子之戰」有什麼新的進展,官司有沒有把握贏。他煩不勝煩,卻不能得罪媒體,面上微笑說:「各位請拭目以待,幸好馬上就可以揭曉答案。」

一開始仍是陳述、答辯,左思依然佔盡上風。直到汪明涵起身呈上u盤,法官和陪審團入內觀看後,加上此次社會福利署的調查報告明確指明小孩對父親印象十分生疏,表示願意跟隨母親一起生活,於是一致有了決定。毫無疑問,撫養權判給了鍾筆。

左思臉色陰鬱的可以滴出冰來,這樣的判決無異於給了他重重一個耳光。他知道了u盤裡面是什麼東西,怪不得楊芙林最近跟他提出辭職。

媒體蜂擁而上,圍得左思寸步難行,保鏢擋都擋不住。大家七嘴八舌提出問題,「左先生,此次判決您是否滿意?還會繼續上訴嗎?」

既然走不了,左思索性大大方方回答:「當然。只要是人,還有眼睛,便可清楚小孩到底跟著誰比較有利。」他大步向鍾筆這邊走來。

鍾筆緊緊抱著張說,激動之情難以掩飾,可是還來不及高興,左思的聲音在她頭頂冷冷響起:「鍾筆,我們下一個法庭見。」

最後一場官司,一局定生死。香港法院施行的是兩審終審制。

張說直視他,「左思,適可而止。」神情肅穆,臉色凝重。

再打下去,只會兩敗俱傷。

兩場官司打下來,斷斷續續持續了將近半年,所有人疲憊不堪,鍾筆的心理承受能力已達極限。他不希望再繼續下去。

左思看都沒看他一眼,瞪著他放在鍾筆腰上的那隻手,眸光一沉,還是那句話,「鍾筆,我們下一個法庭見。」

他絕不會讓她稱心如意!

倆人的離婚官司鬧的極大,各大媒體都有報道,連遠在上海,完全不知娛樂圈為何物的張父張母都知道了。張母急匆匆打電話給張說:「報紙上說你破壞人家夫妻感情,拆散別人的家庭,是不是真的?」她不敢相信自小優秀的兒子竟然會做出這種事來,一心希望是重名重姓的人。

張說沉默半晌,最後點頭:「是。」若不是他在天上人間的那番話,鍾筆大概不會離婚,至少不會這麼快就離婚。

大丈夫敢作敢當,雖然離事實有所出入。

所以他要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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