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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人人都忙著結婚(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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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彤笑,「不會啊,我們用簡訊交流。」

鍾筆啞然失笑,她忘了,情人之間有他們獨特的交流方式。

回去後,她向張說發表感慨,「我一直把鍾簀當自己孩子,跟左學差不多,想著送他進學校再讀兩年書,卻忘了原來他已經長成了一個男人,知道照顧別人,知道承擔責任。他跟我說他想開一個店,做點兒小生意,賣一些繪畫用的工具。」鍾簀的畫雖然不錯,但還不足以支撐他養家餬口。

張說點頭,「那也挺不錯,我可以幫忙打聽打聽店面的事。」

當鍾簀的小店初具規模、可以開張做生意時,天空已經飄起了零星小雪。鍾筆撣落身上的雪珠,將衣服掛在架子上,回頭說:「雖然下雪,外面一點兒都不冷,這天氣,真是奇怪。」張說伏在餐桌上工作,近來他在鍾筆這兒流連的時間越來越長,連工作也帶上來做。

左學半趴在沙發上寫作業,見她進來,連忙把電視關了。

鍾筆也不說話,手在他耳朵上一揪,「老老實實寫作業。」左學灰溜溜地躲回自己房間。

張說給她看一封電子郵件,「同學聚會?什麼時候?誰辦的?」他的同學聚會,跟她有什麼關係?又看了一眼,叫起來,「什麼,還要帶家屬……」

「你去不去?」

「都什麼年代了,還辦同學會?」話雖這麼說,她總不能不給張說面子,讓他一個人去。

張說慢慢悠悠地說:「袁藍主辦的。」

「什麼?」鍾筆的警覺性立馬提到最高點。

「她要結婚了,因此辦了這個同學會,算是請喜酒的意思。」

一顆心提上去又放下來。鍾筆頭一個反應時,「怎麼又有人要結婚?」

張說看了她一眼,「人到了年紀自然就該結婚了。」

「說一說,說一說,她老公幹嗎的?」鍾筆十分好奇,一臉八卦,頓了頓又說,「她不是對你情有獨鍾、念念不忘嗎,怎麼要結婚啦?」

張書重重地捏了一下她的臉,懲罰她胡說八道,「只知道是海歸派,似乎是搞藥物合成的,目前在中科院任職。人家比我好。」

鍾筆心想:原來袁藍也喜歡理科生,大有惺惺相惜、英雄所見略同之感。

聚會那天正好是聖誕節,北大校園裡到處貼滿了「merrychristmas」的彩色條幅。天氣很好,陽光明媚,甚至有鳥兒在枝頭歡快地鳴叫,路旁高大雪松上面殘留的白雪提醒人們現在並非春天。袁藍大手筆,竟然向學校租借了餐廳一樓的大廳,佈置得喜慶洋洋。一字排開的自助餐,飯菜下面是滾燙的熱水,熱氣氤氳,人聲鼎沸。

除了袁藍,鍾筆一個人都不認識。倆人打過招呼,不再交談。袁藍今天一襲華美的改良式旗袍,更襯得她身姿搖曳,意氣風發,對鍾筆連敷衍都不屑,顯然是舊怨難消。鍾筆有幾分尷尬,覺得自己來錯了地方。

張說跟同學聊天敘舊的時候,她就站在邊上乾笑,不斷糾正別人「張太太」這個稱呼,「不不不,我們還沒有結婚,請叫我鍾小姐。」

後來,張說皺著眉頭瞪了她一眼。她自知理虧,端了一碟子蛋糕跑出來。張說轉個身便找不到她人,打電話一路尋了過來,見她坐在未名湖畔石頭上打水漂,有一下沒一下的,枯黃的草地上還放著她未吃完的蛋糕。

「怎麼出來了?」

「外面的空氣多新鮮,天氣又好,北京沒有風的冬天真是難得。我昨天經過二環的時候,護城河裡有人在冬泳,也不要嫌水髒。」她有一句沒一句地說著。

張說聽了有所觸動,吸了口氣,看著湖面,慢悠悠地說:「以前我問你怎麼樣才肯結婚,你說除非冬天跳未名湖。」說完,他開始脫大衣。

鍾筆雙眼圓睜,發出尖叫。

張說脫到只剩貼身襯衫的時候,寒氣襲來,身上起了一層雞皮疙瘩。他望著眼前這個目瞪口呆的女人,「你不阻止我?」他需要一些激烈的手段逼得她不得不屈服。

鍾筆雙手掩唇,阻止自己引來更多圍觀的群眾,雙眸亮如星辰,從來沒有這麼興奮過,搖頭說:「張說,你不知道,這是我少女時代最大的夢想,誰要是為我跳未名湖,我二話不說嫁給他。」頓了頓,又問,「你真要跳?不怕冷?」

張說解開腰帶,任由褲子落在地上。這時已經有路過的學生看見了,到處喊:「快來看啊,快來看啊,有人要跳湖啦,有人要跳湖啦。」引起很大的轟動。

鍾筆見他來真的,張開的嘴一時合不攏,「這麼大年紀,還做這種事,你不怕別人笑話你?」理智上她應該阻止他,感情上卻又不想阻止,心裡十分糾結,矛盾。她想自己是一個虛榮的女人,願意看到別人為她尋死覓活……

張說直罵她沒心肝。

此情此景,若是普通女人,早就感動得一塌糊塗,哭著喊著說「不要跳了,不要跳了,我嫁給你」。

他吸了吸氣,硬著頭皮說:「不要緊,一個人一生總要做一件傻事,人生才能圓滿。」他不想再等了,既然她要他跳湖才肯嫁給他,那他就跳,就當冬泳好了。反正他不是北大的學生,丟人也不要緊,更重要的是跳未名湖是死不了人的,能抱得美人歸,犯傻也值。

他做了幾下熱身運動,猶有自我調侃的心情,「歐巴馬都能當總統,我想我也可以跳未名湖。」一切皆有可能。

話一說完,撲通一聲,他跳進了還未結冰的湖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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