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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七章 皆是因果(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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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遠清這次肯定了自己的想法,多年來的電影小說都告訴了民眾打喪屍要爆頭,於是很多青壯年男人很自然地想到用尖銳的長物體扎喪屍的眼窩、捅下頜骨、鑽耳朵等等方法,而且只要有把子力氣、膽兒夠大確實能殺死喪屍,於是他們就認為喪屍並不多可怕,結果就向外衝,要麼是逃命的,要麼是想衝出去尋找救援的,然後一頭扎進茫茫屍海從此杳無音信。

但是體質嬌弱、膽小怕事的女人卻因為沒法跑、不敢跑,只能躲,然後就躲過了屍亂剛爆發時的群屍掃蕩,當喪屍叢集散去之後,她們就成了倖存者,於是造成了女人比男人多的現狀。

......

群屍掃蕩後的小山村生活倒也安全,但是這樣的生活在半個月以前被打破了,一群拿著步槍的男人在深夜攻佔了這個小山村,槍殺了好幾個帶頭反抗的漢子,還蒐羅了一批外來戶中的敗類入夥,然後他們的頭就號稱「天水王」,分封手下什麼「大元帥、大將軍」的,並且給每個人封地,男人當奴隸、女人當丫鬟,漂亮的當他們老婆,開始了佔山為王的生活。

昨晚那批人是昨天剛從天水市、甘南市逃到村子裡的,來的時候穿金戴銀的衣服料子都很好,雖然破破爛爛的餓得發虛但明顯不是窮人。結果見那些人的樣子,手裡還有槍,這些人也沒進村撒腿就跑。於是「天水王」派人追,趁此機會村子裡的幾個附近村子逃來的外來戶也偷偷跑了,結果被發現被追殺。

「俺們就是餓死了也不在那地兒待了,那畜生們都不把人當人,他們每天吃飯幹啥的那飯桌上剩的飯菜讓俺都心疼。可俺們只能一天一個窩頭一碗粥。尤其是婆娘們可遭殃了,天天晚上開什麼‘帕替’,胡吃海喝的,多好的大閨女啊,衣服都不讓穿,光著腚得給他們當丫鬟,好幾個大閨女都讓他們搞死了,還不讓埋,就那麼光著腚的綁電線杆子上掛著。」那個中年婦女一邊哭著一邊說道。

從他們的敘述中鄭遠清大致明白了怎麼回事:會用56式,說明這些人受過民兵訓練,起碼見過如何裝彈開槍;能說得出「問鼎中原」這話不是因為他們被洗腦,而是他們已經和外面的社會嚴重脫節,除此之外什麼都不知道,除了一些評書外再也不知道其他的了,而「天水王」就來自當年風靡一時的、單田芳老先生的評書《童林傳》,包括什麼病太歲、什麼三等輕車都尉,應該都和這有關,鄭遠清的大伯就特喜歡聽這個。

這一切都說明了這些人至少被關押了20年,和可能就是上世紀八幾年嚴打時被抓進去的重刑犯,普遍會玩槍的也就那一代男人了,當過兵的、受過民兵訓練的、什麼小口徑、雙管獵槍,那一代男人有沒有是一碼事,但都玩過起碼見人家玩過;也只有那一代男人無人不知「天水王」的威武霸氣。只是這些被關押了這麼久的人心理已經不正常了。

對於「天水王」這種小螞蟻,鄭遠清根本不放在心上,他關心的是裡面的女人,女孩究竟有多少,需要從那裡面帶多少個出來,帶什麼樣的出來。

「村子裡的女人有多少?」鄭遠清問道。

「軍爺,您也要婆娘麼?俺們那多著呢,好些都是市裡面跑過來的,昨晚您帶走的那小閨女就是從西安跑來的。不知道咋地從城裡面跑來的小閨女都挺瘦,那幫畜生看不上。」一個雖然臉色蠟黃卻仍然能顯示出豐潤身材的女孩略帶恨意地說道。

「嗯,我們就要那瘦瘦的。我們不喜歡胖胖的。」鄭遠清笑了笑,心道:都是餓瘦的,你一年半載的飢一頓飽一頓的你也得皮包骨頭,皮包骨頭誰喜歡?還不夠硌得慌呢。

「村裡的光棍娶了媳婦,還剩下五六百,都是知道念好、懂事的;像昨晚那些人還有好吃懶做的都攆走了。村裡人雖然實誠,但不傻,雖然她們說的那些話一時半會俺們拐不過來彎,但村裡的族長說了:甭管說什麼,吃飯不幹活的就是混蛋。就這樣攆出去了好些人。」

...

(這兩天公司搬遷太累,草草的速度慢了不少,一晚上才碼出這麼點,現在眼皮子直打架。看在草草辛苦的份兒上,還沒收藏的大大高抬貴手點一下右上角的「加入書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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