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漆黑的時候,她帶著行李箱等在老宅的大門外,等著人來接。
雨太大,即便是站在門口避雨,依舊躲不開飛濺的水滴。老宅並不在人口密集的地方,附近也沒有什麼人走動,更沒有車往來。
吵鬧的只有雨聲。
大概十分鐘後,遠處終於有白色的車燈照過來。
一輛接著一輛的梅塞德斯-賓士s600pullmanguard,不間斷地從面前駛過,完全相同的款式顏色,唯一不同的只有車牌。她饒有興致地看著,開始還去數車的數量,到後來也分不清是第幾輛了,終是有輛車脫離車隊,平穩地停在了青石臺階前。
副駕駛座上有人跑下來,開啟傘。
南北把行李交給那個人,躲到傘下,三兩步就上了車。
坐在車裡的程牧陽看著她。
他穿著簡單的休閒式樣的白衣黑褲,臉孔被黃色的燈光映襯得輪廓鮮明,像是染了濃墨重彩,光線並不十分足,更顯得那雙眼睛顏色頗深。
她第一句話是:「有拖鞋嗎?」
程牧陽開啟隔音玻璃,讓前座的人,遞來雙白色的拖鞋。
「謝謝。」南北低頭把溼漉漉的鞋子脫掉,穿上拖鞋後,終於覺得愜意,再看向他的時候,發現他仍舊看著自己。兩個人的眼睛,被光映得很亮。
三四秒後,她忽然笑起來。
舊友重逢,此時才算真正的相認。
「雨很大?」他問她,聲音有些低。
「嗯。」
「到今晚住的地方,會需要五到六個小時。」他說,「路途有些遠,坐汽車不會輕鬆,做好準備。」
「去哪裡?」她透過玻璃去看後方車隊,「你這裡一共有幾輛車?」
「千島湖。這次來的車,大概有四十輛。」
四十輛?
她笑嘆:「這樣走在路上,會堵車吧?」
如此謹慎出行,她還是第一次見到。
「應該不會,」他始終是偏著身子,一隻手搭在座椅靠背上,另外那隻手則搭在自己膝蓋上,「這裡每輛車行駛在路上,都是間隔五十米,不會離得太近。」
距離很合適,即便有車遇襲,也不會牽連到其餘的車。
「可如果有人留心,記住你上了哪輛車呢?」
他笑了聲:「每隔十分鐘,隊伍最後的車,會加速行駛到車隊的最前方。」
她順著他的話,仔細想了想。
四十輛完全相同的車,保持不近不遠的距離,每隔十分鐘都會悄然挪後一位,恐怕連司機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第幾輛。
如果有人想要知道程牧陽坐在哪輛車上,可能性幾乎為零。
可即便是萬分之一的機率猜到了,這樣的車,也很難在瞬間被突破。
她記得這款防彈車,早已達到北約vr7的安全極限。哪怕以半打m51手榴彈同時爆破襲擊,也不會有實質損害。
不過這裡畢竟是中國境內,還算安全。
程牧陽看她不再發問,就以很舒服的姿勢靠回到座椅上,閉目養神。
這個人早在幾年前,就已經開始頻繁出入她在的宿舍、教室和圖書館,兩個人從陌生到試探,再到互相熟識、習慣,用了幾個月的時間。
和這樣熟悉的人同路,她沒有絲毫的不習慣,就這麼靠著座椅,用手在玻璃上按下了一個印記。
透過清晰的手印,可以看到玻璃外的道路。
應該是開上了高速公路,很單一的燈光,不間斷地延伸到視線的最遠處。
「你女朋友呢?」
她忽然想起了那個戴走玉鐲的女人。
「她不是我女朋友,」他的聲音裡有些遺憾,「是我一位堂兄的遺孀。」h23/h2她說了句抱歉。
「她也是我表姐。」
南北把這兩句話在腦子裡繞了圈,似乎,不算近親結婚?
那天因為台州的大雨,前半程車開得都不是很快,等到開了三四個小時後,才開始慢慢加速行駛。真正到千島湖的時候,已經接近五點,比他預估的時間慢了整整兩個小時。
如此的時長,她下車時雙腿都已經有些發腫。
落腳的地方是私人住宅,只有她和程牧陽,還有他們車上的司機和那個始終坐在副駕駛座上的男孩子,四個人進了庭院。
整棟房子只有兩個老婆婆,除了穿在身上的旗袍是黑白區分,餘下的竟沒有什麼不同,相同的樣貌,雖然已難免年邁,卻連綰髻的方式,都毫無分別。
她們並不像那兩個人一樣稱呼程牧陽為小老闆,而是用地方語言,叫他「程程」。
起初她聽這名字很有脂粉氣,後來在花灑下終於反應過來,程程,程程,不就是那個馮程程,《上海灘》裡讓人印象深刻的大小姐嗎?她記得讀書時,特意讓人帶來普通話版電視劇,就是那個唇紅齒白的當紅小生,扮演黑社會老大。
由於過於夢幻,她只把這片子當日韓偶像劇來看。
印象最深的就是,那個黑幫大哥總喜歡叼著根菸,用來塑造角色形象。這讓她不由得想起哥哥南淮,還有程牧陽,似乎都不是喜歡菸草的人。
她洗完澡出來,正是黎明時,遠處的天泛出淺淡的潮紅色,程牧陽就坐在套房的客廳裡打電話。她詫異地看他,剛才進來時就發現這裡是兩間臥房,本以為一間肯定是空置的,難道他住在這裡?
他看見她出來,示意她不用管自己,回房去休息。
南北看見天亮了,倒也不想再睡,索性就走過去,在他身側的單人沙發坐了下來。
他在用俄語講電話,她曾經聽同住的俄羅斯女孩說俄語,可並不覺得非常好聽。
程牧陽倒是說得很好,彈舌音很清透,偶爾不經意地停頓下來,過了很久,才會繼續說幾句。因為說得慢,凸顯語調的冰冷柔軟。
她終於相信了喀秋莎說的話,比起西語,俄語更適合漂亮的男人,可以慵懶,可以單純,但又絕對不會抹殺該有的男人味和風度。
她聽了會兒,忽然冷不丁地用中文說了句:「是不是以前喀秋莎打電話,你都能聽懂?」
那時室友斷定兩個人聽不懂俄語,從不避諱。
現在想來,他還真是會偽裝。
「差不多,不過沒有認真聽過什麼。」他也用中文回應她,電話還沒有結束通話,誰知道連線的那邊是誰?不管是誰,他都已經坦然交代了兩句,斷了連線,「還不睡?」
南北略一皺眉,很快又舒展開。
「想要說什麼?」他問她。
「你這幾天都要和我住在一間套房裡?」
「我一直住這間房,已經習慣了。」
「那我換客房?」
他笑起來:「如果我告訴你,這間房始終會有第三個人,你會不會覺得,和我住在一起也不是那麼為難了?」
程牧陽說完這話,露臺上的藤木搖椅裡,忽然就伸出一隻手。
晃了晃,復又收了回去。
那個男孩子是蜷在椅子上睡覺的,如果程牧陽不說,她還真的注意不到。
他站起來:「在比利時,我們曾睡在一輛車上,剛才在路上,你也在我身邊睡著了,這樣想著,是不是覺得睡在一間套房裡也還可以接受?」
「好吧,」她低聲說著,站起身從他身前走過,「記性還真不錯。」
並非是問句,而是隨口的自語。
她剛走出了三兩步,就被程牧陽拽住了小臂。南北迴頭,他說:「北北,我記性始終不錯,這裡,」晨光裡的他舉起右手,用兩根手指,碰了碰自己的太陽穴,「一直記得你。」
這樣的距離,能清楚地嗅到他身上的薄荷香氣。
離得太近了,她看著他的眼睛,不知道如何反應。沉默了會兒,終於扯起個微笑:「你不覺得,你認識過的我,和我記憶中的你,都完全是假的嗎?」
那時候的程牧,也喜歡穿著質地柔軟舒適的白衣黑褲,說話總是慢條斯理,有時候心不在焉,有時候又認真得不行。他是個行走在大學校園裡、在圖書館睡著了,都有小姑娘偷拿手機拍照的男孩。
現在這個叫程牧陽的人,卻完全不同。
他嘴角一動,像在笑:「南北?」
「嗯?」
「南北?」他笑一笑,清水似的。
「……」
「東南西北的南,東南西北的北。姓氏很特別,名字也很特別,聽一次就會記住。」
程牧陽一字一句重複當年的對話。
她再次啞口無言。
幸好他也只是這麼說著,最後還是鬆開手放她去睡覺。
就在南北關上房門時,露臺上睡覺的大男孩悄悄探出頭,張望了程牧陽一眼,樂不可支。
依照程牧陽的安排,她和他會在這裡住兩三天,等到沈家的事情都結束後,再一同出海。她睡醒的時候已經是下午兩點多,走到樓下看到兩個老阿姨坐在庭院裡,低聲閒聊著,她禮貌地隔著玻璃點頭招呼,其中一個老阿姨開啟玻璃門,把她帶到庭院裡。
另外那個端來了一碗飯。
看起來是青菜和臘肉炒出來的,聞起來味道很奇怪。她拿著筷子,琢磨著會是什麼味道,遲遲沒有吃。黑旗袍的老阿姨笑起來:「囡囡快些吃,很好吃,程程小時候很喜歡的,這叫‘菜飯’。」她點點頭,扒拉了一口,味道不錯。
青菜和臘肉的香氣,混著飯的味道,很農家。
「不是什麼好東西,舊時候都是鄉下人吃的。但程程很奇怪,特別愛吃這些最家常的,他喜歡的,總要都讓你嚐嚐。」白旗袍的阿姨說話聲音更細些,普通話也不是非常好,「這次時間很急,下次來我教你怎麼做,以後程程去俄羅斯那種地方,就隨時能吃到了。」
這話,倒真是把她當自家人了。
南北想解釋,可又想想,反正也沒有什麼機會見到,誤會就誤會了。
兩個老阿姨邊笑眯眯看著她吃,邊用普通話夾雜著地方話,給她說起過去的事。
「程程的曾外祖父,可是當時上海有名的銀行家,娶了個外國女人,所以啊,你看他的眼睛那麼漂亮。他小時候啊,白瓷一樣的皮膚,黑色的頭髮軟軟地卷在耳朵下邊,可像個西洋的布娃娃了。」
西洋布娃娃?
南北忍不住笑起來。
「看,看,小姑娘還是笑起來好看,」黑衣服的老阿姨拍拍她的手背,「你不笑的時候也好看,可惜眼角是揚起來的,有些嚇人。還是這樣好,彎彎的,像個——」
「中國的布娃娃,對吧?」南北學著她們的話,開了個玩笑。
兩個老人家同時頷首:「說起來,還真是像。」
她忍俊不禁。
中越邊境被外人傳說可以生啖人肉的南家人,和中俄邊境與俄羅斯黑幫抗衡的程家人,在兩位老人的眼裡,竟然都成了櫃檯裡的精緻洋娃娃。
她和兩位老人家正說得開心,那個和程牧陽形影不離的男孩子就走進庭院,比了個手勢。白旗袍的那位老阿姨就笑著起身:「程程讓人來接你了。」
南北站起來,男孩子又做了個手勢,老阿姨馬上心領神會,讓南北去屋子裡換身輕便的短衣短褲。南北依言去房間裡換了衣服出去,男孩子就站在路邊替她開了車門,她想要問他什麼話,男孩子直接齜牙笑笑,搖頭,指了指自己的嘴巴,又搖搖頭。
她懂了他的意思。
這幢私有房產本就是臨著湖,車開出去後就始終沿著湖邊開,一路風情一路景。最後停靠的地方反倒沒什麼人,只有一艘快艇,幾個人坐在上邊笑著閒聊。
程牧陽就在其中坐著,戴著墨鏡和黑色漁夫帽,右手捏著個非常眼熟的銀質小酒瓶,在一小口一小口地喝著酒。烈日毫不留情地照射在幾個人身上,更凸顯他皮膚的白。他聽到車聲的時候,摘下了墨鏡,向這裡看過來。
南北走近了,所有人忽然都站了起來。
只有他仍舊坐在那裡,背靠著金屬的欄杆,繼續看她:「我記得你說過,你會潛水?」
「學過一段時間。」南北看了眼平靜無波的湖面,有些意外,「你要潛這裡?」
會潛水的人都知道,那些海島之所以受歡迎,就是因為海水的光線折射極好,無論珊瑚或海魚,都清晰可見,還能看到水中浮動的透明海洋生物。可除了考古的人,誰會潛到湖底?她看著遠處的湖面,能見度很差。
最多深入水下五米,肯定是漆黑一片。
別看現在烈日當頭,下去說不定是刺骨寒冰。
「我帶你去看一些好景色,」他倒是沒否認,「可能是你以前從沒見過的景色。」
他說完,站起來,開始穿戴潛水服和專業器材。
所有人都笑著看南北。
她剛才說過自己會潛水,總不能把程牧陽的好心當面拒絕,只得走過去,在他的幫忙下穿上潛水服,邊穿還不忘追問:「這水下有多深?是不是抗壓的潛水服?保溫嗎?」
問著問著,就覺得額頭冰涼。
程牧陽用小酒瓶輕輕敲了敲她的額頭:「問題寶寶,以前怎麼沒發現你這麼勤學好問?」說完,扭開瓶蓋,把瓶口遞到了她嘴邊,「你可以喝口酒,壯壯膽色。」
她太明白這酒瓶裡的酒精含量,聞都不聞:「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