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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15(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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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個法盲。中國的法律規定土地及礦產資源或者古代文明遺產,都是國有。私自開發礦產和搶銀行沒什麼區別,都是偷國家的錢。你就算在這塊地裡開採出十噸鑽石或者挖出了秦始皇的屍體,也沒你什麼事兒。」neil朝顧裡翻白眼。

顧裡叉著腰,怒了:「那你叫我們大老遠過來這窮鄉僻壤的幹嗎!秋遊啊!我醫生說了,如果我走出外環,或者到了手機訊號太差的郊區,我的子宮隨時有可能和我翻臉!」

我們把大半天的時間都耗費在了這片林子裡,但其實呢,也沒幹什麼事兒,這片林子太空曠了,三面環海,一面連著崇明島。前不著村兒後不著店的,除非顧延盛在這片林子里人工培育大熊貓或者火鳳凰,要麼就是遍地都是千年靈芝草,萬年珊瑚礁,否則沒有可能找出七千萬來。

我們三個徹底地頹了。

走的時候,那個守林人說要帶我們去看一下顧延盛在林子裡搭的一處小木屋。

「你早說啊!!」顧裡噌的一聲像一個沖天鞭炮一樣躥起來,我趕緊拉住她,怕她飛到天上去炸開成一朵漂亮的煙花。

我們仨彷彿劉翔跑錦標賽似的,跨越著無數荊棘野草,朝著那個木屋飛奔,耳邊都是呼呼的風聲。顧裡在我旁邊傻笑著,身手敏捷,動作矯健,完全不像一個癌症病人,倒像一個綠林悍匪,我感覺她口水都快被風吹得掛到腮幫子上了。

但當我們彷彿緝毒犬一樣在那間木屋裡四處搜尋,幾乎要把屋子翻過來似的查詢了半天之後,我們徹底地憤怒了。沒有保險箱之類的東西,更沒有支票合同什麼的或者房產證、地契之類的玩意兒,銀行存摺也沒有,所謂的地下室或者書櫃背後的密道都沒有。赤裸裸的一間房,擺著一張木床,一個大書櫃,兩三把老爺椅,一張木頭桌子,沒了。

「顧先生偶爾週末會來這裡度假,看看書,釣釣魚,他人很好的,說他不在的時候,我也可以住這個木屋,畢竟我那個守林用的小亭子,到了冬天實在太冷。這個木屋有壁爐,可以生火。」守林人又衝顧裡的腦門兒補了一子彈——是啊,你要是在家裡放了七千萬,你會自己不在家的時候,隨便叫樓下的保安到你家來沒事兒喝個茶、生個火什麼的嗎?

太陽落山的時候,我們仨不得不灰溜溜地走了。

在那之後,顧裡和neil依然忙著一個叫做「從檔案堆裡找七千萬」的專案工程。而我則在每天上班的時間裡,心虛地面對著宮洺,回家的時間裡,心虛地面對著崇光。

——我只要一想起,那一盤精心佈局、步步為營的大棋,我的心臟就一陣亂跳,跳得我心裡發慌。宮勳在我心中一直就是冥王哈迪斯,這沒錯,但是我到現在才看清楚,原來宮洺和崇光,一直就是站在他身邊的死神和睡神。

宮洺和過去沒有什麼不同,他依然在充足的暖氣裡赤腳在白色地毯上走來走去。他的咖啡依然需要額外地加兩塊方糖,他又讓我去他家樓下的乾洗店裡充了一萬元的洗衣費用,他還是很怕魚,用過鑰匙之後,一定會反覆地洗手。他依然每天都穿得像是廣告頁面上那些面無表情的男模特一樣,蒼白的面容,冷峻的神色,玻璃珠一樣的眼睛裡你讀不出任何資訊。我和以前一樣害怕他,哦不,應該是,我比以前還要害怕他。我以前認為他是一隻孤傲的獅子,如果走得太近,隨時都會被他一爪子拍碎腦袋,然而,現在,我卻越來越覺得他像一頭在月光下陰森的狼。

崇光也和過去沒什麼不同,他依然會在沒有工作的日子裡,躲在家裡打遊戲,也會在我熬夜處理檔案的時候,煮麵給我吃。他依然愛穿灰色的毛衣,依然喜歡在下雨的傍晚靠在床邊看雜誌,喝咖啡。依然在睡覺的時候喜歡把腿跨在我的身上。他的呼吸依然清冽無比,帶著男人荷爾蒙裡濃烈的海洋氣味,他的胳膊依然有力,擁抱依然纏綿,體溫依然滾燙。但我卻經常在夢裡,夢見自己和一條巨大的蟒蛇睡在一起,它包裹著鱗片的巨大蛇身纏著我,不吃我,也不想勒死我,它只是靜靜地看著我。

我覺得我快要瘋了。

我看著顧裡還能認真地和宮洺開會,偶爾還能風趣地和他開玩笑時,我不知道她究竟是怎麼做到的。

很快就到了週末,顧里約定的日子。崇光答應了過來,唐宛如也回覆了一個「ok」的回答。這些我其實都不太驚訝,讓我吃驚的是,顧裡告訴我,顧準和南湘也同意過來,我突然覺得有點嚇到了,我忍不住問她:「你確定沒有找殺手去威脅他們,也沒有找人去對他們催眠?」我覺得顧裡應該去加入中情局,然後和湯姆·克魯斯一起參演《不可能的任務5》。

但在驚訝的同時,我心裡也充滿了期待,我想要見到他們。我想要像過去一樣,和南湘躺在一起,一邊看著顧裡羞辱唐宛如,一邊欣賞著neil穿著緊身背心的性感模樣。

但顧裡沒有提起顧源。

我想他是真的愛顧裡,否則他不會走得這麼金玉難圓。

我提前了十五分鐘下班,然後跑去時代廣場負一樓的超市裡,我準備買些酒和零食帶過去。儘管顧裡說她會準備好菜餚和紅酒,但是我不想像一個大搖大擺的客人一樣去享用一餐主人忙活了半天準備好的酒席,然後就拍拍屁股離去。至少我也在別墅裡住了兩年多的時間,哪怕這是最後一餐飯了,我也想讓顧裡知道,我一直把那裡,當做家。

而且我知道唐宛如最愛吃的藍莓榛子餡兒的日本進口棉花糖,只有這一家才有。南湘和我都最愛喝的柑橘日本燒酒,這裡賣的藍色磨砂瓶包裝的最好喝。這裡還有顧裡喜歡吃的三文魚刺身,他們家的魚肉永遠都是最新鮮的。還有崇光愛吃的有機蘆筍,以及neil愛喝的果香氣泡酒。我推著購物車,腦子裡塞滿了過去的記憶。

因為週末的關係,排隊結賬的人很多,我掏出手機,給顧裡發了個訊息:「我買一點東西就過來,稍微遲到一會兒。」

我提著滿滿兩大口袋的東西,從時代廣場走出來,滿大街的計程車,沒有一輛亮著燈。我和所有焦慮的白領們一起等在路邊,在車水馬龍里搜尋著方向盤邊上發亮的「空車」字樣。

沒過一會兒,就開始下起了雨。

計程車更少了。

我不得不隨著人流,一起朝陝西南路的地鐵站走去。這種時間段,而且又下著雨,就算在街邊站成一塊英雄紀念碑,也是打不到車的。

擁擠的地鐵裡依然是那股熟悉的氣味——人們皮膚上的味道,香水的味道,不同的鞋子發出的味道,食物的味道,地鐵車皮的金屬味道。我有多久沒有坐過地鐵了?自從加入《》之後,無論去哪兒都能打車報銷的制度,一度把我變成一個超過五百米就不想走路的人。

列車在暗無天日的地下沉悶地前進著,每一站都有無數擁上來的人,下車的反倒沒幾個。確實,現在地鐵正在從盧灣開往靜安,能夠住得起這兩個區的人,根本不需要擠地鐵。我相信地鐵上有一大半的人,都是要送出外環去的。我前胸貼後背,都是人,我一度感覺自己就算是休克了,也依然會這麼直挺挺地站著,就算地鐵緊急剎車我也不會摔倒。

等我從南京西路的地鐵口鑽出來的時候,雨下得更大了。我沒有帶傘,就算把那兩個碩大的紙袋頂在頭上也無濟於事,我的外套上已經是密密麻麻的雨水,我的大衣像是長了一圈厚厚的白絨毛。我一邊走著,一邊掏出手機,顧裡還沒有回我訊息。我想她此刻肯定也已經忙得顧不上我了。我再一次掏出手機給崇光發了個簡訊,問他到了沒有。然後我把手機丟進包裡,全速往別墅衝去。

我掏出鑰匙,推開門,一邊把手裡兩個墨綠色的巨大紙袋放到櫃子上,一邊抖摟著大衣外套上的雨水:「你們相信嗎,我坐地鐵過來的!剛剛在地鐵上……」

我抬起頭,才發現不對勁。

房間太安靜了,安靜得不像是在舉行任何的聚會,就算是熱戀男女的燭光晚餐,也要比眼下熱鬧得多。房間裡開著燈,璀璨的水晶光芒把每個角落都照耀得滿滿當當的,但這依然改變不了此刻整個屋子裡的冷清。

我抬起頭看看坐在餐桌邊的顧裡,她抱著胳膊,輕輕地看著我。

「南湘和顧準都沒來?」我站在門口,也不知道該不該走過去,「唐宛如呢?」

顧裡沒有說話。

「那崇光也沒來?」我的手剛剛一直捧著兩個紙袋,被雨淋得冰涼。

顧裡搖搖頭。

「那neil總該來了吧?」我不願意相信眼前的場景,我抬起頭衝樓上喊,「neil!」

「別叫了,他沒在家。」顧裡戳破了我腦子裡最後的肥皂泡,她站起來,輕輕歪了下身子,看起來應該是坐了太久,腿有點麻,她抬起頭望著我,臉上竟然有一些高興和滿足,她甚至有點不自然地在餐巾上擦了擦手,看起來就像一個過年時忙著張羅了半天的婦人,目光裡有一種期待,「就咱倆吃吧,這些菜還都是熱的,就把這個湯倒進鍋裡煮一下就行了。」

她從頭到尾維持著這種高興,把即使只有兩個人的晚餐,也吃得熱熱鬧鬧的。

直到我們倆把滿桌子的菜都吃得一片狼藉,也喝光了足足三瓶紅酒,還醉醺醺地打碎了兩個盤子、一個酒杯之後,他們也沒有來。

後來,每當我回憶起顧裡那時的眼神,和臉上的微笑,我就難以掩蓋內心彷彿針刺到穴位時酸脹般的痛楚。我是在當晚離開了那個別墅,回到自己家開啟手機的時候,才發現自己發給顧裡的那條簡訊「我買一點東西就過來,稍微遲到一會兒」後面,有一個紅色的感嘆號,那是傳送失敗的標識。我在那一刻,終於明白過來了顧裡為什麼看著我時,臉上會露出那種如釋重負般的高興,和目光裡喜悅的滿足。在我到達之前,她一定是一個人在寂靜的客廳裡坐了好幾個小時,一定是久久地面對著一張擺滿了大魚大肉、熱湯美酒卻空無一人的餐桌,她肯定覺得自己已經被所有人拋棄了——但我在最後出現了。所以她才會那麼高興,像過年似的張羅著我坐下,一起吃飯。她竟然因為這理所當然的出現,對我感激。

不,這不應該是顧裡。她不應該這麼卑微,她不應該這麼容易滿足,她應該是所有人圍繞著旋轉的中心,她應該是永遠挑剔我們、讓我們時刻遷就她的刻薄貴婦,她應該在我們遲到一分鐘時,就在手機裡衝我們咆哮,並且在我們到達之後打斷我們的狗腿。

這才是她。

這才是那個驕傲的她啊。

我躲在自己的被子裡,哭得撕心裂肺。那是我人生中,哭得最傷心的一次,比簡溪離開我的時候,和我參加崇光葬禮的時候,哭得都還要傷心。哭到後來,我整個人開始咳嗽,停也停不下來。我的胸腔像一座千瘡百孔的城牆,大風呼嘯著,把一切都刮沒了。

是的,我沒有留在那棟別墅裡。我把顧裡孤零零地留在了那兒。因為我沒辦法面對那棟巨大的死寂。我很害怕睡在一棟彷彿陵墓般的別墅裡。明明一個月前,那裡還是瀰漫著咖啡香氣的溫室,永遠有各種人的聲音在聊天,在吵架,在談情說愛,在討價還價。但是今時今日,它卻像一座人去樓空的村子,孤零零地沐浴在秋天的冷雨裡。

就像我此刻溼淋淋地躺在床上一樣。

回來的路上,我沒有打車,也沒有打傘,我裹著大衣憑藉著本能往蘇州河邊的公寓走。我也不知道走了多久,一路上,冰冷的雨水並沒有讓我的腦子清楚一點,我喝了酒,整個臉頰像是燒起來一樣發燙,雨水淋在上面似乎能發出噝噝的聲音。

無數過往的回憶,都像是一隻一隻的螞蟻,列著隊,喊著口號,步伐整齊地往我心臟最高處爬,它們一個一個在那最柔軟的地方,插下了它們手裡那面小小的旗子,這裡,那裡,還有那裡,它們插下了密密麻麻的記號之後,就無聲無息地走了,剩下幾百面旗子迎風招展著,嘩啦啦響,那些都是我們的過去,我們的曾經,我們的往日,我們的歲月。

喇叭聲。雨聲。司機咒罵的聲音朝我耳朵裡吼。

霓虹燈的光線。紅綠燈的光線。汽車的大燈把我的瞳孔打得發痛。

我狼狽極了。

我回到公寓裡,連溼淋淋的衣服也沒來得及脫,就倒在床上睡過去了。

酒精把我的腦袋和心都燒得很痛。我想要起床倒一杯水的力氣都沒有。恍惚中有無數雨點敲打窗戶的聲音,密密麻麻的,像是一陣催促著什麼又期待著什麼的急促鼓點。聽起來像是有什麼重要人物快要登場時的鼓聲,又或者是有什麼大戲的幕布快要拉開時的配樂。

我發燒了。

整整在家睡了兩天。

當我醒來的時候,我手機上是三個顧裡的未接來電,還有一條顧裡上午發來的簡訊。甚至還有南湘和唐宛如的未接來電。

但沒有崇光的訊息。

我看了看手機,過去兩天了,崇光沒有回家。也沒有聯絡我。他彷彿從這個世界上消失了一樣。我環顧了一下週圍,窗簾外面的光線應該是黃昏時分,我依然穿著那天晚上去顧裡家吃飯的衣服,雨水已經被體溫烘乾,此刻散發著一股酸溜溜的臭味。

我按開顧裡的那條未讀簡訊,我盯著螢幕,把那行短短的句子反覆讀了四五遍,然後我翻身起床,隨便找了套衣服換上,又從衣架上扯下那件厚實的棉大衣,跌跌撞撞地衝出門去。我的腦袋依然又熱又痛,出電梯的時候,我一頭撞在了電梯的門框上。

我沒有顧得上顧影自憐地揉揉額頭,我直接衝到馬路中間去攔下了一輛計程車。那架勢真的會讓司機誤以為我想要自殺。

我坐在後座上,握著手機的拳頭,不停地在發抖。

那個時候,我還不知道,原來小說裡的那些看上去又誇張又做作的句子都是真的,比如《紅樓夢》裡那一句,「一朝夢醒,已換了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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