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頭髮剪短了,穿著我記憶中沒見過的黑色毛衣,瘦了很多,也成熟了很多。
他抬頭,與我對視了幾秒,然後漠然地轉移了視線,完全沒有要和我打招呼的意思。
因為沒有空位,我只好悻悻地坐到點歌機旁邊,低頭點歌假裝自己很忙。f坐在隔我兩個人的位置。
自打他出現後,我就手腳都不知道該放哪了,心裡亂作一團。我得給自己找點事做,假裝自己不是很在乎他的存在。正好桌上有聽可樂,我看到救星似的拿起來,摳了兩下沒拉開,只好尷尬地默默放回去。
誰知我剛放下,那罐可樂就被人重新拿起來,啪一聲開啟了。
是f。
他一邊神色自如地把可樂開啟,放到我面前,一邊側著頭跟旁邊的人說話,整個過程甚至都沒看我一眼。
我突然很想哭。
那次之後我們的關係緩和了一些,開始恢復聯絡。說來很有意思,我跟他絕交的時候沒有吵架,和好時沒有大哭,在一起時沒有告白,後來結婚也沒有正兒八經的求婚,都是自然而然的就發生了……好像我們都知道它會發生,只是這一刻到來了而已。
那次之後我們的關係緩和了一些,開始恢復聯絡。他去了北京工作,我在長沙。有一次他來出差,我約他吃飯。
那天我從公司出來,遠遠的看見他穿了件黑色風衣,一個人在路燈下抽菸,秋風瑟瑟,他皺著眉頭心事重重,背後是五光十色的霓虹燈,襯得他更加寥落。
我是後來才知道的。那段時間是他人生的低谷,應該是他最絕望的時刻,替上司背了黑鍋,丟了工作還欠了很多債,他常常失眠到深夜,用拼命工作麻痺自己,很多苦都只能憋在心裡,沒有人可以傾訴也不願意傾訴。
那一瞬間特別心疼他,感覺他肩上有很重的擔子,我卻從來沒有替他分擔過什麼,我甚至都不知道他什麼時候學會的抽菸。
我繞到他身後拍他一下。他看到我,眉頭一下子書展開,好像很高興的樣子,順手把煙滅了。
那天我們聊了蠻多,大多是回憶和工作,對感情的事避而不談。
“我年輕,我要去開拓更廣闊的天地。”
“你放屁。”他罵我。
我只好說實話:“讀書的時候有個特別好的男生喜歡我,我覺得人不能太自私,他為我走了九十九步,我也應該為他走一步。”
他不客氣地問:“沒這男的你會死嗎?”
“死倒不至於,但肯定會遺憾,我長這麼大第一次覺得有人值得我拼命去珍惜,我不想再失去他。”
他便不再不說話,悶頭抽白沙,我就記得他在那個煙霧繚繞的房間裡衝我揮了揮手,說:“滾吧,後悔了再回來。”
我就這麼拖著箱子滾來了北京,至今沒後悔。
這些年我變化很大,慢慢變得開朗、自信、有趣。學生時代的我不是這樣的,那時的我是很不起眼的女生——永遠都穿著肥大的校服,戴厚厚的眼鏡,每天扎馬尾,把頭髮披下來和舉手發言都需要花很大勇氣。
後來我離開家獨自去外地讀大學,結識了一幫死黨,都是非常鮮活有趣的人,工作後接觸了形形色色不同的人,拋棄了年少的自卑心步向成人社會,從小跟班幹到能獨當一面。很多人都說成長殘酷,恰恰相反,我覺得成長是這世界上最最美妙的一件事——永遠有希望,永遠不怕輸,那麼多的絢爛風景,只有長大才能摸得到。
f沒有在我身邊的那段時間,我弄明白了一件事——
問題不在他為什麼愛我,而是我究竟值不值得被愛?
我很贊同林夕的觀點,喜歡一個人,就像喜歡富士山,你可以看到它,但是不能搬走它——你唯一能做的,就是自己走過去,去爭取自己的愛人。
這個道理我花了這麼多年才明白,好在那個我以為一輩子都不會原諒我的人,一直站在原地等我。
所以我說,遇到f,是我這輩子最幸運的事。
我最不懂事的時候曾經對他說,你走吧,你會找到更好的人的。
他回了一句讓我至今震撼的話,他說:“我從來不想要什麼更好的人,我只想要眼前的人,你究竟什麼時候才會懂?”
是的,我現在懂了,謝謝你始終沒有拋下我,謝謝你有足夠的耐心,去等一個女孩慢慢長大。
海底月是天上月,眼前人是心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