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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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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完了調料罐裡的最後一小撮鹽巴,周涯給方瓏炒了個蛋炒飯。

材料有限,好在聞起來還可以,蛋液裹著飯粒,顆顆分明。

小孩倒是個不客氣的,狼吞虎嚥的吃相不怎麼好看。

趁她吃飯的時候,周涯下樓,到附近的食雜鋪,買了些糧油調料,雞蛋都挑了一大袋。

再上樓時,方瓏已經吃飽了。

周涯把東西留給她,再從錢包裡抽出所有百元鈔給了她。

也不多,就幾張,他有些後悔,沒多帶點錢在身上。

他把周家的電話,還有他的小靈通號碼抄在方瓏記作業的本子上,叮囑她有什麼事,可以隨時給大姨或他打電話。

回庵鎮後,周涯把在方家看到的情形告知父母。

母親唉聲嘆氣,直說方瓏是個苦命的娃,跟著這樣不負責任的爸媽,不知以後會變成什麼樣子。

母親一直試圖和小姨保持聯絡,甚至偷偷拿錢給她,想改善她和方瓏的生活環境。

因為這事,父母兩人沒少鬧矛盾,而沾上惡習的小姨判若兩人,那些接濟都像投進鹹水海,一點水花都沒有。

周涯沒有等到方瓏的求助電話,等來的是小姨的死訊,還有小姨丈被逮捕的訊息。

後來他們就把方瓏帶來庵鎮。

青春期的女孩像只刺蝟,防備心極強,性格衝動,看誰都不順眼。

方瓏愛挑釁周涯,周涯則不愛慣著她,兩人一天一吵,兩天一鬧。

周父周母說他倆都是石頭,整天硬碰硬。

方瓏剛進初中時沒少惹麻煩,成了老師眼裡的問題少女,周涯隔三差五就得去學校替她「擦屁股」。

不過由於周涯讀書的時候也是半個問題少年,對方瓏沒把心思放在學習上的這件事向來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但有些原則性的問題,周涯忍不了。

方瓏有小偷小摸的習慣。

經過麵包店「順手」拿一個麵包,經過水果店「順手」拿一個蘋果,經過文具店「順手」拿一支圓珠筆……

有次在小賣部偷餅乾的時候,她被店老闆當場逮住。

周涯過去「保」人,給店老闆遞煙賠款,但方瓏一身硬骨頭,憋著股勁兒死活不願意道歉。

周涯也硬,手掌用力摁著她的腦袋,怎麼都要她低頭。

回家後,周涯找出雞毛撣子,追著方瓏抽了她幾下。

方瓏被他抽哭了,氣得拿著玻璃杯砸到他身上。

她說話都帶著恨,說周涯誰都不是,沒資格管她。

意思是,周涯是撿來養的,喊他一聲「表哥」是給大姨面子。

周涯沒說話,他抽了方瓏多少下,就還了多少下給自己,啪啪聲乾脆利落。

末了,他拋下雞毛撣子,說,就算沒有資格,他也要管她。

之後他逼著方瓏把偷拿過東西的店鋪全抄下來,壓著她一家家店道歉賠禮。

有一陣子他和方瓏的關係勢成水火,直到方瓏上職高,稍微成熟了那麼丁點兒,兩人關係才緩和了些許。

周涯也說不清,是從哪天開始他看方瓏的眼神里多了些東西。

一開始他並沒有察覺,是任建白有天半開玩笑地說,周涯你只有在你妹面前才不像個啞巴。

等周涯察覺到那晦澀不明的心意時,已經太遲了。

曾可芸跟他提分手,一方面是因為周家經濟條件一般,家裡人反對,另一方面是曾可芸覺得,周涯並沒有那麼愛她,所以她也不想堅持了。

周涯沒有挽留,衷心希望曾可芸能早日找到如意郎君。

而對方瓏,周涯試過壓抑,試過疏遠。

可他的生活裡全是方瓏留下的痕跡,無論怎麼做都是徒勞。

第一次春夢裡出現方瓏的臉,周涯陷進強烈的自我厭惡中。

可壓抑得越厲害,方瓏越常出現在他夢裡。

她成了一株喜陰的爬山虎,在他左心房陰暗的那一面肆意生長。

他以為的兄妹情,摻進了不該有的男女之情。

就像放錯調料的一道菜,它不應該被端到檯面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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