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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慈不掌兵,善不從警(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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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時間節點,夏新亮找監控就屬於指哪兒打哪兒了。監控是個好東西,以前沒有,現在天網工程紅紅火火搞起來,對破案幫助特別大。以前我們都是地皮式搜尋,效率真不如這個。但高科技你也不能過分依賴,你高科技,壞人也高科技。你能拍他能躲。激情犯罪不掩藏,有預謀的它可是有防備。這也就顯出結合經驗的好處來了。我們老同志高科技不靈,但我們有經驗。

開啟手機地圖,我看了下附近紅綠燈的位置,然後跟交通隊聯絡了一下,我估計這幫孩子搶了人又是騎著摩托回來,搞不好會闖過紅綠燈,而闖了探頭就會拍下來。拍下來的時候他們肯定不會蒙面,你就是能蒙面騎一路,回小區可不能蒙面,小有門衛室。不蒙面,高畫質探頭就能照下來他們的模樣。有了模樣,可以讓居委會的人試著辨認辨認。

雙管齊下,傍晚時候我們終於有了比較清晰的嫌疑人的面貌,門衛處有個小夥子認出了其中一個,說知道他,住8號樓1503,因為他有時會來取快遞,取快遞需要報門牌號以便查詢收發記錄。剛好,現在門衛處就有他的快遞。這人總是晚上七八點,買外賣的時候順道取快遞。

夏新亮除了查用監控捕捉的嫌疑人的樣貌,還檢視了他們出入前後的變化。但說實話並沒什麼意義,他們搶劫的都是現金、手機、平板電腦等,這些東西小,都可以隨身攜帶。又不是殺人藏屍要帶大包裹。

夏新亮看著我,問我怎麼著,畢竟不能確定他們是不是飛車搶劫的,案發現場的錄影不清晰無法比對。但我有種直覺,我覺得他們就是那夥人。雖然很多時候我們靠直覺辦案,但你沒權利亂抓人。抓錯了,你就惹上了麻煩;不抓,如果他們再犯案,人民群眾就有生命財產危險。

「劉哥,這包裹裡面應該是電子器械。」「你透視眼啊?」

「不是,這兒貼著易碎請勿倒置的標籤呢,杯盤碗盞沒這麼輕薄。」夏新亮說著,還晃了晃,「看這個大小,很像ipad。」

「要不咱拆了?裡面兒要是贓物,咱就給他們端了。」夏新亮看著我。

「要不是呢?再說了,有病啊,自己給自己寄贓物?你要說他發快遞還有可能。」我一口否決。

自己給自己寄贓物。說完我覺得有哪兒不對,可又說不上來是哪兒不對。難道是,銷贓?

搶了現金合適,可拿手機和平板電腦就有點麻煩了,到手你無法解鎖,甚至不敢開機,畢竟有個「找回我的手機」功能。那是寄出去給專門的黑店去解鎖?沒必要,不需要這麼麻煩,大可以直接帶去店裡,甚至可以一條龍出貨。

這麼想,是個死衚衕。但如果假設它就是個贓物,就是臺平板電腦吧,反著想,怎麼能把不合理變作合理呢?

我執迷於辦案的快感就在於此,抽絲剝繭,守株待兔,圍獵是有莫名的快感的,「小夏,你說……會不會這是個挺有組織的犯罪?」

「是有組織啊,團伙兒作案啊。」夏新亮果斷點頭。

「不不,我意思是,既然你看,剛咱們確定他們是仨人一組,有兩組,那會不會……其實在別處,還有別的組?」

夏新亮看著我,一拍大腿,「劉哥我明白你意思了。你是說,打個比方,這兒是個巢穴,裡面兒是頭頭兒。其他組搶了東西也是要上繳的對不?現金好辦,轉賬就可以,物品就不能轉賬了,又出於安全考慮,怕被盯上,不現身,就通過快遞傳遞。」

夏新亮的說法聽著扯淡,但你要考慮,受害人都一致反映搶劫的是青少年。青少年

不像成年人,逞兇鬥狠起來無法無天,但服從性可是成年人無法比擬的。如果他們受人控制呢?或者說,有人指揮他們呢?

「劉哥,我們學犯罪心理學的時候,有專門的側寫課程,我覺得他們之中如果有個成年人,就很說得通。就像蜂巢,所有工蜂都為蜂王服務。」

想了很久,我決定先確定一下這包裹是什麼東西,裡面到底是不是贓物。

我倆去了地鐵站。說起來有點兒可笑。我空手沒包兒順利過安檢,過去往安檢那電腦螢幕側面兒一站,一臉我等人的神情。夏新亮跟我隔了幾個人,包裹通過安檢,我在螢幕上清楚地看見了那一團陰影。

沒事兒人似的從另一條通道出來,我跟夏新亮對視一秒,快步往站外走,邊走邊拿鑰匙劃開了包裹。

裡面不僅有部平板,還有三部手機,都是某知名品牌的。

夏新亮說聯絡手機制造公司,我說你甭那麼麻煩,人家也不一定配合你,咱也沒時間走流程,咱倆回車上,把手機開開,沒電咱有充電器,我倒要看看這手機都是誰的。

李昱剛跟隊上配合我們,平板電腦和其中一部手機分別對上了倆受害人。對,都是搶劫案的受害人。

我倆都很激動,但激動的同時問題也來了。我和夏新亮,就倆人,身上有一副銬子,除了車上有根警棍,其他一無所有。取快遞的一直沒露面,這都九點了還沒露面,也不知道今天會不會來取。而且,我倆對他們的情況沒什麼掌握,幾個人、多大歲數、除了他們別的同夥兒都在哪兒等等。

隊上除了李昱剛也沒人能過來幫忙,本來就人手不足,案子還多。你這事兒八字沒一撇你叫特警?門兒也沒有。

緩緩?我們能緩,犯罪分子不能,誰知道今兒我們撤了晚上會不會再發案啊?「劉哥,要不我回隊上跟局裡申請把槍來?」

我打鼻子裡「哼」了一聲。

小年輕他們不懂。我們一般情況下不敢申請槍,人多,北京嘛,首都得穩定,一申請批槍局長就特別反對。什麼案子拿槍?販毒。除此之外?那別拿了。販毒也分具體情況,你譬如我們抓葛志傑,前期的時候沒有拿槍。後來他們有槍了,我們說趕緊請示兩支槍過來吧,這才拿槍的。就這都費勁,我說張風雨那孫子那兒有幾桿槍,還殺人在逃。你這兒都火燒眉毛了,那邊兒還來請示這一套呢。

老百姓老覺得我們威風,以為我們天天挎槍,那是電影美劇看多了,其實根本不是這麼回事兒。我們平時不配槍,就是案子來了覺得需要,跟領導來請示。有的局長批,有的局長不批。我們有時候嫌麻煩乾脆就不申請了。局長怕什麼?拿槍走火,打到別人,又是首都,擔不起這責任,所以局長不愛批。老不愛批,我們也不愛拿槍了。急的時候,現場比較緊,想抓這個人,再請示拿槍,人早跑了。

怕走火兒也不是沒道理,我們槍法特別不準。說真的,當刑警槍法準的沒幾個,基本上子彈打完了,也沒有幾個能上靶的。因為練得特別少,一年一次,十發子彈,練誰啊?槍法非常不準到什麼程度呢?舉個例子,打環的話,十環,我們只要打上九環,就是好槍法。

所以呢,面對各種窮兇極惡的歹徒,我們基本上赤手空拳,或者拿一根警棍,這就是我們的狀態。

我告訴小徒弟:「別申請了,申請不下來,平時都申請得肝腸寸斷,這又涉及青少年犯罪,想也別想。」

「哦……」

「你去旁邊兒那小超市買幾副鞋帶吧。」我跟夏新亮說。

「鞋帶?」夏新亮不可置信地看著我,從上到下,最後落在我的腳上,「您鞋帶壞了?」

取快遞的來了倆人,一人提著一摞盒飯,門衛挺機靈,按照我們教他的,說快遞太多不好找,讓他們等等,然後就給我手機來了資訊。我倆直接把他們倆摁了,摁完把大拇哥捆上鞋帶就把人塞進了車裡。夏新亮說我服了你劉哥,我說你慢慢兒學吧,這都是戰鬥經驗。

樓上還有5個人,這跟兩大摞盒飯相互形成了佐證。這倆孩子,對,只能說是孩子,一問就竹筒倒豆子了。一個14,一個17,姓誰名誰多大哪兒人,審問起來那是穩、準、快,樓上還5個等吃飯的呢,久了難保說不起疑。

我把這倆貨交給夏新亮,孤身一人直接去了樓上。李昱剛正開輛大傢伙過來,我們這車押不下這麼多位。

我手裡攥著警棍,對面五個人,還都是青少年。青少年犯罪是很棘手的事,你不能小看了他們,他們衝動起來,戰鬥力爆表;你也不能高看了他們,其實越膽小越膽大,沒不怕事兒的,你得從氣勢上就壓制住他們,說白了,你得讓他們服,讓他們覺得逞兇鬥狠自己還不是個兒。

那倆孩子嘴裡的濤哥應該就是我們推斷的頭頭兒,今兒不在,跟女朋友出去了。房子是那女的租的,倆人什麼時候回來不知道,就說肯定回來。我急著上來也是因為這個,再來倆,那就沒法弄了,先擒住這五個孩子還比較可行。買飯這倆是地位低的,平時買飯取快遞就是他倆輪流,今兒人多,就雙雙出來了。

一對五,我也就是佔了先機,那五個聽見敲門就開了,以為是買飯那倆回來了,起根兒上就蒙了。說起來都後怕,我說什麼來著,青少年好逞兇鬥狠,那傢伙,給他們制服了,屋裡搜出來的兇器真是五花八門,從三稜刮刀到大砍刀一應俱全,包括兩支模擬槍。

我合計下回我也弄倆模擬槍得了,至少瞅著嚇人,我也不開,不存在殺傷力。還是鞋帶的功勞。

李昱剛到得挺快,還拉了隊上另外倆回來的隊友,以及我們急需的手銬。我在樓上蹲守那個所謂的濤哥跟他女朋友,夏新亮、李昱剛跟另外兩個同事一起加急訊問逮捕的這幫人,我們決定連夜全給他們端了。

其間我媳婦來了好幾次電話,但這事兒太緊急,我實在沒法接電話,只好把手機給關了。

一直到天都大亮,我們一共抓了16個人。除去「濤哥」跟那女的,其他都是小孩兒,最大不超19,最小的才13。

情況比我們以為的要複雜得多。

這個「濤哥」叫陳濤,去年年底出來的,進去是因為盜竊,進去之後接受了「再教育」,技能升級了,出來不僅盜竊方面的知識一條龍了,還能組織搶劫了。監獄這個地兒,說實話,光勞動行,改造不怎麼行,你進去時候可能還是單一強項,出來基本十項全能。有多少出來能走正道的?說出來你都不信,低於百分之二十。再就業難是一方面,奸懶饞滑慣了也很難樹立起勞動意識。那幹嗎啊?還是走老本行,或者就像陳濤似的,幹得更紅火。

陳濤這個女朋友也不簡單。以前因為掃黃打非進去過,歲數不大,組織賣淫,也就是俗稱的老鴇子,現在還操舊業呢,這屬於摟草打兔子了。現在還真是時代不一樣了,你不服老不行,人家這組織賣淫都網際網路化了。

這幫孩子就比較複雜了,有本地的,有外地的,本地的還有在校生,上家抓人父母都瘋了。外地的有離家出走的,也有社會閒散青年。

整體來說,他們的犯罪手段十分複雜,各司其職,幾個人組成幾個小組瘋狂搶劫,贓款贓物由陳濤統一管理,贓物也就是電子裝置由其中一個孩子負責處理,先抹資料再通過二手網站賣出,最終也轉變成現金回來。孩子們的吃住等一應事宜都是陳濤包辦,屬於你要什麼我給什麼,但現金沒有,也就阻止了孩子們離開,以達到徹底控制他們的目的,弄得跟傳銷似的。

這次抓捕很成功,不僅成功制止了犯罪,還有效地防止了犯罪升級,就那些傢伙什兒跟他們的膽大包天,指不定能幹出什麼大事兒來。

「繩之以法。」

我眯瞪了一覺起來,聽到李昱剛這麼總結我們這次的行動真髓—好麼些鞋帶綁回來的。

「你甭白話兒了,週記寫得怎麼著了?」他不言聲兒了。

「週記?什麼週記?」夏新亮好像就沒睡,這會兒支在計算機前頭黑眼圈都出來了。「我不是不會寫結案報告嘛,劉哥就讓我寫週記,練練作文六要素。」

夏新亮樂了。「我掌握不了啊!」

「我教你。」夏新亮一邊兒喝水一邊兒說,「我給你打個比方。時間—今天早上;地點—菜市場;人物—我;起因—我媽讓我買菜;經過—市場上的菜很多,我挑了一把芹菜,一捆菠菜,一塊冬瓜,付了20塊錢買下;結果—高高興興地拎著菜籃子回家。」

「我抽你!」李昱剛咬牙切齒。

「別鬧了啊,你們注意抽時間休息會兒,我得回家看看去。你們師孃可能要咬人了。」

「給師孃說說鞋帶奇案。」李昱剛說。

「別劉哥,」夏新亮插嘴,「您怎麼想出來拿鞋帶捆人的啊?」「你師爺教的。

我想起了金笛的那個案子,那已經是好多年前的事情了,那次隗哥也是用鞋帶綁了好些人。時隔多年,現在我也成了「老」刑警,帶著倆徒弟。可是遇見類似的案子時,我用的依舊是這一招,這就是刑警代代相承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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