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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兩座城很遠,兩顆心很近(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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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動真格的好吧?他還是第一次結束通話我電話!他再敢這麼對我,我就和他分手!」我被衝動衝昏了頭腦,口不擇言。要不,怎麼有人說衝動是魔鬼呢?

晚上熄燈後的床聊時間,大家不知怎麼就聊到了異地戀這個話題,一番七嘴八舌的討論後,大家意見逐漸趨於一致:異地戀很苦,很多都堅持不下來,如果一方總說工作忙而減少聯絡,回簡訊也不及時,甚至電話也不接,那麼,要小心了,這是變心的前兆。

「咦,餘喬你今晚怎麼不參加床聊,平時不是你的話最多的嗎?」大幫做完總結陳詞後發現餘喬一直躲在蚊帳裡發簡訊,她沒對今天的話題發表一句看法。

「我啊,我正在用實際行動拯救一對苦命的異地戀人呢。」餘喬衝我揚了揚手裡的手機說,「你們家林知逸剛剛給我發簡訊了,說他會快遞給你一份禮物,讓你注意查收。」

「那你幫我轉告他——我才不稀罕他的禮物呢!」我氣鼓鼓地說。

那個夜晚,我失眠了,之所以那麼生氣那麼決絕,他沒及時回簡訊只是一個誘因。對這份異地戀,我也有些累了。尤其是期末教室緊張的時候,走了幾個教室都找不到一個自習的空位,就會想起他幫我佔位,一起上自習的日子;有時下雨忘記帶傘,在教學樓的大堂看著身邊的女生一個個躲進男朋友的傘裡相擁而去,就會倍感孤單。

週末看到女生樓的姐妹們一個個被男朋友接走,就顯得我更加形單影隻。就算樂觀開朗如我,在這樣的夜晚,也對我們的未來感到了迷茫。

第二天是週六,我醒來的時候已經十點多了,宿舍裡一個姐妹都沒有,就連平時喜歡窩在宿舍看韓劇的餘喬也不見了,真是奇怪。我從上鋪爬下來,帶上洗漱用品睡眼惺忪地向公共衛生間走去。

我再回到宿舍的時候,餘喬回來了,她說:「你怎麼才起來啊?快快快,我給你帶了早餐,你吃完後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然後我們去取包裹。」

「什麼包裹?」

「你家林知逸寄來的啊,讓你今天十一點到北門傳達室去取。」

「我不去,我不稀罕他的禮物!再說就算去取,為什麼要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

「你自己想想,你昨天最後那條簡訊那麼決絕,要是他當了真跟你分手,今天就把他那裡關於你的一切物品都寄還你呢?迎接這最後的禮物,你不應該隆重一點嗎?把自己打扮漂亮一些是給自己更多的自信。再說,你要是覺得你寫的那些小情書被傳達室的保安傳閱也無所謂的話,你也可以不去取包裹……」

「停停停,我去,我去!」一想到傳達室那個滿臉橫肉的保安有可能大聲念我寫的情書,就感覺畫風特別違和。

出門時,我執意將林知逸送我的所有物品都放進一個登山包裡揹著,我對餘喬說:「要是他膽敢像你說的那麼做,我也馬上將他的這些東西寄還給他,一秒鐘都不想耽誤。」

十一點,我和餘喬準時到達北門傳達室,果然看到小黑板上有我的名字。

或許是週末的原因,排隊領包裹的隊伍都排到了小廣場,我前面大概有二十多人。餘喬嫌曬,拿上我的登山包躲到旁邊的樹蔭下乘涼去了。

我一個人站在隊伍裡,額頭逐漸滲出汗水,心裡卻是哇涼哇涼的:林知逸,你就這麼絕情嗎?就算我發了那條近似於分手的簡訊,你也不挽回一下嗎?還非要做得這麼決絕,還要把我送你的東西全都寄還給我,太小氣了,你還有一點男子漢的氣概嗎?算了!算我看走了眼。

我就這麼怨懟著,一步一步地走到了簽字處。

「叫什麼名字?」保安問我。

「林知逸是個大壞蛋!」我神思恍惚,氣沖沖地報上了心中正在罵的那個人的名字。

「嗯?這裡沒有‘林知逸是個大壞蛋’的包裹。」保安快速地掃了一眼他的本子,一本正經地說。

「哦,不對不對,我的名字叫丁檸,我是收件人。」

「你叫丁檸?」保安抬眼看了看我,「學生證給我看下。」

保安驗完我的證件後,從他那個登記本中間抽出一張紙對我說:「來,你在這裡簽字。」

說完,保安拿著我簽過字的那張紙走了出去,大約兩分鐘後,他拿給我一個包裝袋。

我道了聲「謝謝」,接過袋子,走出人群。

我一邊疑惑包裝袋似乎有些眼熟,一邊開啟看——居然是我昨天相中的情侶裝的女款外套!

這時,餘喬走過來,用吃驚的表情說:「大檸,你家大林也太和你心有靈犀了吧!你們居然看中了同一款外套!很神奇是不是?」

我睨了她一眼,「你確定這是心有靈犀而不是圖謀不軌?」我很懷疑這傢伙又收了林知逸什麼好處,把我給出賣了。

還來不及和餘喬對質,突然,北門附近的槐樹旁出現了一個熟悉的身影。

他站在樹下,陽光透過樹葉的縫隙打在他的劉海上,他眼睛微微眯著,似乎一不留神就要睡著了。

他走向我,帶著一臉燦爛的笑容,這笑容襯著他眼睛下方的黑眼圈,越發凸顯出他的憔悴。我揣摩他一定是沒買到臥鋪票,在火車上站了一夜趕過來的。

走到我面前,他停下來說:「大檸,我哪怕犯了錯,你總得給我解釋的機會吧!你手機關機,電話也不接,昨晚十點鐘了你都還沒回宿舍,你知道我有多擔心嗎?」

其實,看到他這副風塵僕僕的模樣,我的心一下子就軟了,所有的氣話也煙消雲散。只是,我臉上還是裝出冷冰冰的樣子,「那你說,你為什麼那麼長時間不回簡訊?」

他解釋道:「昨天我坐的那輛車壞了,司機把我們硬塞到同一車次的下一班車裡,裡面人擠人,我掏手機出來都掏了好半天,而我的手機打字是手寫的,要用到兩隻手,真的是沒法回簡訊啊。我又不喜歡在公眾場合接電話,你是知道的。」

我的眼前浮現出這樣一幅畫面——林知逸站在沙丁魚罐頭般擁擠的公交車裡,費力舉高手機,只為看我發來的簡訊,本以為是甜言蜜語,卻是質問和類似分手的簡訊。他想要給我回復卻囿於環境不能回,心急如焚。回到家後,他給我打電話想要解釋,我卻被壞情緒掌控,不給他解釋的機會。情急之下,他乾脆連夜坐火車趕到這裡。

說不感動是假的,只是日光太烈,我寧可用笑容憋住熱淚。

我把剛才收到的那件女款外套穿上,問他:「是不是餘喬把這件衣服的款式告訴你的?」

他笑著說:「這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今天是我們第一次穿情侶裝的日子。」說著,他也從隨身背的包裡拿出男款外套穿上。

「哇,今天一看,你倆真般配啊!」和事佬餘喬適時地站出來說。

我說:「小喬,你傳遞資訊有誤吧?你說他會快遞禮物給我,剛才領的這件衣服包裹應該是今天早上人肉直送,去傳達室簽收什麼的只是走個流程而已吧?」

「你傻啊!他快遞的禮物就是他自己啊!」餘喬拿手指戳了一下我的腦門。

「那剛才為什麼要走我簽字那個流程?」我疑惑了,直接把衣服親手拿給我不是更直截了當嗎?

「因為這個,這樣你就不會跑掉了。」林知逸邊說邊將一張a4紙舉到我的眼前,上書——

鑑於林知逸千里迢迢負荊請罪,對其之前的所有過失均不予追究,統統原諒。

欽此!

簽字:丁檸

我定睛一看,簽字處赫然寫著我的名字。原來,這就是剛才我在傳達室籤的那張。當時雖有疑慮為什麼要簽字到另外的紙上,但沒想到林知逸會聯合保安來欺負我,將那張紙對摺起來,只把簽字處留給我。

「鑑於我被你們聯合演出的戲給騙了,所以你們今天的時間屬於我!要請我吃飯!陪我逛街!」我對面前的這兩個人說。

「那你的這個包還要嗎?」餘喬指指我那個裝滿林知逸送我所有物品的登山包。

我湊上去,在她耳邊,一字一頓地說:「給——我——背——回——去!你這個叛徒,今晚回來跟你算賬!」

餘喬不動聲色地說:「如果你還想要這個包,中午飯還是由你來請吧。」

我笑道:「我請,我請你吃魷魚。」

餘喬嘟囔:「你明明知道我不吃魷魚!」

「有我在場,請客的機會還是留給我吧,想吃啥吃啥。」林知逸挺身而出。

「大林是爽快人,不像某人,又小氣,脾氣又壞,也只有你才受得了她。我們宿舍的人都很感謝你收了她,為民除害。」

「……」看著她一臉狗腿樣,我很疑惑,這到底還是我孃家人嗎?胳膊肘往外拐得也忒厲害了吧!

去林知逸的城市,每次分別的時候,他都會幫我拎上行李,親自將我送到火車上。

每次都會拖到列車快要開了,他才依依不捨地下車。

我坐在火車上,透過玻璃窗看著站在月臺上的他朝我揮手。

我微笑著,也朝他揮手,心裡期待著下一次的重逢。

直到火車開走,他還沒有離開,跟著火車跑了好遠。

我曾看過一篇文章《親愛的,你會為我跑幾步》,說的就是離別的時候愛你的那個人會不會跟著你跑,會為你跑幾步。那篇文章在末尾說:「你也可以問問那個說愛你到永遠的人:親愛的,你會為我跑幾步?即使只一步,我們也該感動得流下眼淚。」

每次看到林知逸跟著火車狂奔的時候,我心裡總是會湧現出一波波感動。

我當時想:哪怕將來不能在一起,只要記住離別時分他追逐火車的身影,就足夠溫暖我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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