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畢業後,我自然義無反顧地北上,去往林知逸工作的城市——北京。
我們為期兩年的異地戀也畫上了圓滿的句號。
我和林知逸起初一人租了一間房,過著分居生活,但北京城實在太大,房租也實在太貴,最終我們打著「節約房租」的名義同居了。
從大學步入社會,找工作是第一要務。我想找圖書編輯相關工作,但又不是名牌大學畢業,也不是科班出身,還是職場經驗為零的新人,找工作時難免碰壁。
找了三個月,終於有家圖書公司願意收留我,不過是一份營銷助理的工作。
我徵求林知逸的意見,「不是圖書編輯的職位,還要去嗎?」
「當然要去!你不是說只要能當圖書編輯,哪怕不給工資都去嗎?營銷助理也能曲線救國。」
於是我就去了,哪怕那家單位離我們租住的房子挺遠的,工資也不高。
有時候,一句話的力量也是非常強大的,只要它出自喜歡的人口中。
工作後,最頭疼的是上下班時擠公交車。單位在三環邊上,只要坐三環主路的車就可以。而三環主路最多的班車就是300路,上下班高峰300路的人多得出奇,足以把人擠成肉餅。
為了能舒服點,我後來上下班時再也不坐300路了,改坐830路空調車。雖然每天的開支多了兩塊錢,但總比身體受到壓迫好。
為了紀念那些坐300路的日子,我把qq上的簽名改成了「我始終無法得到你溫情的擁抱——300路公交車」。
林知逸看到這個簽名後,馬上發過來一句話:「看你可憐兮兮的,晚上回家我給你一個溫情的擁抱好嗎?」
……拜託你看完再發言好嗎?
一個人住的時候,我對飲食十分不講究,不是煮泡麵就是到附近的小飯館隨便吃點快餐,能填飽肚子就成。
和林知逸住在一起後,我能夠享受到的最大福利就是他親手做的美食。他每天下班回家,都會鑽進廚房忙碌。
不多時,廚房裡會飄來誘人的香味,我禁不住誘惑,從臥室走出去看,「做什麼好吃的了,這麼香?」
他謙虛地說:「都是家常菜,你快去洗手,準備吃飯。」
我洗完手,把他炒好的幾盤菜端到餐桌上,青椒炒肉絲、回鍋肉、花菜炒肉片、西紅柿雞蛋湯,三菜一湯,看起來色、香、味俱全。
我夾了塊回鍋肉塞嘴裡,味道簡直絕了,都可以媲美餐廳廚師的水平了。
林知逸盛了兩碗米飯,走過來,問我:「怎麼樣?」
「很難吃啊!」我故意皺眉道。
「是嗎?」他有些疑惑地說,同時也夾了一塊回鍋肉嚐嚐,「我覺得味道還好啊!」
我笑了,「逗你玩兒呢!說實話,你的廚藝挺讓我對你刮目相看的。」
他也笑了,「那你有沒有後悔沒有早一點搬過來和我一起住?」
我點頭,「是有那麼一點後悔,我應該早一點享受高階‘男傭’的待遇。給我做飯,還負責洗碗,早上叫我起床,晚上暖被窩,簡直是五星級服務。」
「……」他沉默了一會兒說,「今天的碗,你負責洗。」
我不解,「為什麼?」剛才我誇他難道誇得不到位嗎?
「為了體現民主,男女平等,也讓我體驗一回有‘女傭’的感覺。」
我:「……」
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吃慣了林知逸做的飯,公司樓下餐廳的快餐就吃不慣了。
於是,林知逸每晚做飯時會多做一點,第二天一早裝到飯盒裡,我帶到公司。
午飯時,有不少同事帶了便當。微波爐前,盒飯們排隊等候。
我的盒飯經常被眼尖的同事發現,「哇!這是誰帶的飯菜,這麼豐盛!」
我非常驕傲自豪地說:「是我帶的。」
同事用羨慕的口吻說:「沒想到你做飯的手藝這麼好,真是賢妻良母。」
我有些不好意思地說:「不是我做的,是我男朋友做的。」
同事用更加羨慕的口吻說:「哇!原來是愛心便當!」
很快,職場新人丁檸因「帶好吃愛心便當」而聞名全公司。
然後,同事們紛紛向我討教林大廚私房菜做法,我索性在部落格上開了一個欄目叫「林大廚私房菜」,誰知道,這個欄目比我寫的文章還受歡迎。
從此,林某人在我部落格上的人氣迅速趕超我,被讀者和朋友譽為「21世紀的新好男人」。
他因此煞是得意,「我都不用費力寫字,就贏得了超高人氣。」
我「呵呵」兩聲,「那還不是因為我把你形象塑造得好。」
某人大言不慚道:「那是因為我原本形象就好,不然你怎麼塑造?」
有天晚上同事們聚餐,飯局到尾聲時,我給林知逸發簡訊:「飯局結束,我馬上回去。」
他回道:「回來給我帶包泡麵吧!」
我倍感疑惑,「這麼晚還沒吃飯嗎?」
「你不在,吃什麼都沒有胃口。」
我狂樂,我不在的時候,才意識到我的重要性吧?
「為所愛的人做飯是一種幸福,有一個願意吃自己做的飯的愛人,那更是舉世無雙的幸福。你是個幸福的人,明天繼續為我做飯,延續這種幸福吧。」寫下這段話,我發了過去。
他:「……」
回到家時,他正戴著耳機坐在電腦前,我躡手躡腳走過去,重重拍了下他的肩膀,「一個人在看什麼呢?這麼專心。」
他似乎嚇了一跳,拿掉耳機,「回來時怎麼也不敲門?」
「是在看什麼見不得人的片子嗎?你這麼緊張。」我掃過他的電腦螢幕,發現停留的頁面是我的部落格。
我霎時覺得太陽像是從西邊出來了,他居然會悄悄看我的部落格!
我把部落格當日記本,有在上面記錄生活的習慣,他有時會對此吐槽:「寫部落格又沒有工資拿,你還不如多寫點短篇小說,給雜誌投稿賺點稿費呢!」
我笑了,「你怎麼無聊到看我的部落格?」
「我是怕你趁我不注意,在部落格上說我壞話。」他關掉部落格頁面,轉移話題,「泡麵帶回來了吧?餓死我了。」
我揚一揚手上的泡麵,「在這裡。」
他接過泡麵,跑到廚房去煮。
我坐到電腦前,開啟部落格,登入進去,打算寫點什麼,發現系統有新評論提示。
「大檸,我會陪著你把一個個夢想都變成現實。一步一步地實現我們的第一個‘五年計劃’、第二個、第三個……第n個。最溫暖的愛情誓言還是那八個字——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是林知逸的評論,這是他在我部落格上留下的唯一痕跡,但我知道,我寫下的每一個字,他都看在眼裡,記在了心裡。
轉眼,我上班整兩個月了,上司讓我寫個轉正申請。
我寫過很多短篇小說,但還是第一次寫轉正申請,不知從何入手,就向林知逸請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