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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九 年 夜幕低垂(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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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吧,你這小雜種,回家吧!

二〇〇〇年前最後一個夏天,博比·葛菲回到康涅狄克州哈維切鎮。他先跑去西邊公墓參加在薩利家族墓地舉辦的追思禮拜。來追悼老薩利的人很多,許多人看到《郵報》的報道後紛紛結伴來參加,當美國退伍軍人協會的儀隊舉槍發射時,幾個小孩嚇得眼淚奪眶而出。追思禮拜結束後,他們在鎮上退伍軍人服務處舉行接待茶會。博比只象徵性地露一下面,打算吃塊蛋糕、喝杯咖啡,並和奧利弗先生打個招呼就離開。他沒有看到任何熟面孔,而且趁天還沒黑還要去好幾個地方。他已經有將近四十年沒有回哈維切鎮了。

聖蓋伯利中學的舊址現在矗立著納特梅格購物中心,以前的郵局現在成了空地,火車站依舊俯瞰廣場,但是天橋的支柱如今滿是塗鴉,而伯頓先生的書報攤也釘上了木板。休斯通尼河和瑞佛大道之間仍然綠草如茵,但是鴨子都不見了。博比還記得小時候曾經抓起鴨子往一個穿棕色西裝的男人身上丟過去——說起來似乎不可思議,但卻千真萬確。只要你幫我吹,我就給你兩塊錢,那個男人說,於是博比抓起鴨子丟過去。他現在可以一笑置之,但當時那個獵人還真把他嚇壞了,而令他害怕的原因有很多。

艾許帝國戲院的舊址現在是一座很大的聯邦快遞倉庫。繼續往布里吉港的方向走,在艾許大道銜接清教徒廣場的地方,以前的威廉·佩恩餐廳也不見了,由烏諾比薩店取而代之。博比曾考慮過要不要走進去,但只是隨便想想,沒有當真。他的胃和他的人一樣已經五十歲了,再也難以消受像比薩這樣的食物。

但這不是真正的原因。真正的原因是,那裡太容易觸發他的想象了,他很可能會看到門口停了一輛粗俗的大車子,車身漆著醒目鮮豔的油漆。

所以他開車回到哈維切鎮中心。萬一科隆尼餐廳已經不在老地方,而且不再供應炭烤熱狗,就真是太可惡了;熱狗和他媽的比薩一樣糟糕,不過胃藥是做什麼用的,不就是在你偶爾享受回憶中的美食時派上用場嗎?他吞了一顆胃藥,吃了兩根熱狗;熱狗依然裝在油油的紙筒中送來,也依然美味如昔。

他把熱狗配冰激凌派一起吞下肚,然後走到外面,在車子旁站了一會兒。他決定把車子留在這裡——接下來只剩兩個地方要去了,而且兩個地方都很近,走路就到得了。他從座椅上拿出運動袋,慢慢走過斯派塞雜貨店,現在那裡變成7—11便利店,門口還有個加油站。他經過的時候傳來流連不去的一九六〇年的聲音,那是席格比雙胞胎的聲音。

媽咪和爹地又在吵架了。

媽咪叫我們待在外面。

你為什麼要這樣做,笨博比?

笨博比,沒錯,他是笨博比。也許這些年來變得比較聰明了,但或許沒有真的那麼聰明。

往步洛街的方向走到半路的時候,他看到人行道上有個褪色的跳房子格子。他屈膝跪下,在昏暗的光線下仔細審檢視案,用指尖輕輕擦著方格子。

「先生,你沒事吧?」拿著7—11紙袋的年輕女孩問他,注視著他的眼神夾雜著關心與懷疑。

「沒事。」他說,站起來拍拍手。格子旁邊沒有任何月亮或星星的圖案,更別提彗星了,他信步走來,一路上沒有看到任何寵物走失的海報。「我很好。」

「那就好。」年輕女孩說完就匆匆走開,臉上沒有一絲微笑。博比看著她離開,然後又開始往前走,很好奇席格比雙胞胎後來怎麼樣了、現在又在哪裡。他還記得泰德有一次說到時間的時候,說時間是又老又禿的騙子。

直到博比真的看到步洛街一百四十九號,才明白他原先一直以為那裡一定早已變成錄影帶出租店、三明治快餐店或改建為公寓,結果老家除了門窗木飾從綠色變成乳白色以外,其他完全是老樣子。門廊上停著一輛腳踏車,他想起待在哈維切的最後一個夏天時是多麼想要一輛腳踏車,甚至有一個專門用來存錢的罐子,上面還貼了寫著「腳踏車基金」之類的標籤。

他佇立在那兒,任憑影子愈拉愈長,耳邊響起更多過去的聲音。

如果我是億萬富翁,你想帶小女友去坐雲霄飛車的時候,就不必從腳踏車基金罐子裡預支這筆錢了。

她不是我的小女友!她不是我的小女友!

他記得當時很大聲地對媽媽說話,事實上,幾乎是吼出來的……但是他很懷疑自己的記憶到底正不正確,因為除非你不想活了,否則哪敢隨便對媽媽亂吼亂叫。

更何況卡蘿爾確實是他的小女友,不是嗎?她曾經是他的小女友。

上車之前,他還有一個地方想去。他好好看了一九六〇年八月以前和媽媽住了多年的房子最後一眼,就沿著步洛街往下坡走,手裡的運動袋晃來晃去。

那年夏天十分神奇而魔幻,即使已經五十歲了,他對此仍深信不疑,不過他不再確定當時到底是怎麼回事。也許他只是像很多小鎮孩子一樣經歷了布萊伯利式的童年,或至少在記憶中曾經歷了那樣的童年——真實世界和夢中世界有時交疊在一起,創造出某種魔幻世界。

是啊,但……

當然還有玫瑰花瓣,卡蘿爾轉寄來的花瓣……但是花瓣有任何意義嗎?在他眼中有一度似乎很有意義——對一個寂寞迷惘的男孩而言似乎很有意義——但是玫瑰花瓣早就不見了。大約在他看到洛杉磯那棟燒焦房子的照片、明白卡蘿爾已不在人世之後,玫瑰花瓣也不見了。

在博比看來,卡蘿爾死後不僅是他不再有神奇魔幻的感覺,童年對他而言也失去了意義。如果童年會帶來這些,那麼童年又有什麼意義呢?年紀大了以後視力變差、血壓升高是一回事,但會胡思亂想、噩夢連連和無法善終又不同了。經過一段時間以後,你想對上帝說,啊,別這樣,老大,別這樣!好吧,每個人都曉得,長大以後會失去原本的純真,但是一定得同時失去希望嗎?十一歲的時候在摩天輪上親吻一個女孩又怎麼樣呢?如果你在十一年後開啟報紙時,赫然發現那女孩燒死在貧民窟的小屋裡呢?就算你一直記得她美麗的眼睛或在陽光下閃閃發亮的秀髮,那又有什麼用呢?

如果是一個星期之前,他會抱有這樣的想法,但後來過去的魔法再度碰觸他、對他低語著,來吧,博比,來吧,你這小雜種,回家吧。所以他就回來哈維切鎮了。他回來向老友致敬,在鎮上四處閒逛(而且一次也沒有迷路),現在差不多到了該離開的時候了。不過離開前,他還有一個地方要去。

現在是晚餐時間,聯合公園中幾乎空無一人。博比走到第二棒球場本壘板後面的圍欄那兒,三個原本在打球的孩子慢吞吞地經過他身旁,往另一個方向走去。兩個人用紅袋子提著球具,另外一個人則拿著音響,以超大音量播放著後裔合唱團的歌曲。三個男孩都對博比投以懷疑的目光,但他一點都不覺得訝異。他是個闖入孩子土地的成年人,而在這個年頭,成年人一點都不可靠。他沒有點頭打招呼或揮手或說些「比賽成績如何啊」之類的蠢話,免得火上澆油。他們繼續往前走。

他手指勾著圍欄的網子站在那兒,注視著夕陽餘暉斜射在外野草地上,映照著計分板和寫著「留在學校繼續求學」、「你知道為何毒品被稱為毒品嗎」等標語的牌子上。他再度感覺到那股令人喘不過氣來的魔力,覺得這世界彷彿是薄薄一層覆蓋在某個更光明又更黑暗的東西上面。現在四周都充斥著那些聲音,好像陀螺的線條一樣旋轉不停。

你敢說我笨,博比。

你不應該打博比,他和那些人不一樣。

他真是個大好人,小鬼,他最愛點史黛芙的那首歌了。

那是卡……卡就是命運。

我愛你,泰德……

「我愛你,泰德。」博比說出這幾個字,沒有高聲宣告,但也非喃喃自語,只是輕聲試探。他甚至不記得泰德的樣子了(只記得切斯特菲爾德香菸的味道,還有隨時都有得喝的沙士),但是說出這幾個字還是讓他心頭一暖。

他還聽到另外一個聲音,當那個聲音說話的時候,是博比回來後第一次熱淚盈眶。

博比,你知道嗎?我覺得長大後當個魔術師也不錯,可以穿黑西裝、戴高帽,跟著馬戲團或巡迴遊樂場到各地表演……

「從帽子裡變出兔子和大便。」博比說完便轉過身去,離開棒球場。他大笑,擦乾眼淚,用手遮著頭往前跑。他頭頂光禿禿的,最後一根頭髮大約在十五年前就準時掉光了。他穿過小徑,(以前只是碎石子路,現在則鋪了柏油,還豎起牌子宣告:只准單車通行,嚴禁溜冰!)然後坐在長椅上,那可能是薩利邀他去看電影那天坐的同一張椅子,結果那一次博比沒有去,因為他想把《蠅王》看完。博比把運動袋放在身旁。

前面有一片樹林,博比還蠻確定那裡就是卡蘿爾在他開始哭泣後帶他去的那片樹林。卡蘿爾那樣做是免得其他人看到他像小嬰兒一樣號啕大哭。那次除了她以外,沒有人看到他哭。她當時是不是還摟著他,直到他把胸中塊壘一吐而盡?他不確定,但應該沒錯,他印象比較深刻的,是後來那三個聖蓋伯利中學的男生幾乎要把他們揍扁。卡蘿爾媽媽的朋友救了他們,他忘記她叫什麼名字了,不過她在緊要關頭及時出現……就好像《蠅王》的結尾,由於海軍軍官及時出現,拉爾夫才得以死裡逃生。

蕾安達,她叫蕾安達。她告訴他們她會告訴牧師,而牧師會告訴他們的爸媽。

但後來那三個男生又找到卡蘿爾的時候,蕾安達就不在她身邊了。如果哈利和他的死黨當年沒有欺負卡蘿爾,卡蘿爾後來還會燒死在洛杉磯嗎?當然你沒辦法確定,但是博比認為答案可能是不會。即使到現在,每當他想到「但是我逮到你了,哈利,對不對?」時,都可以感覺到拳頭愈握愈緊。

不過當時已經太遲了,那個時候一切都變了。

他拉開運動袋的拉鏈翻找了一番,拿出一臺收音機。這個收音機不像剛剛那幾個孩子手上提的音響那麼大,但是就他的目的而言已經夠了。他只需要轉開收音機,頻道已經設定在wknd電臺的「南康涅狄克州老歌的窩」。電臺正在播放湘戴爾的歌《這一次》,博比覺得這首歌也還好。

「薩利,」他看著那片樹林說,「你這酷斃的雜種。」

後面有個女人一本正經地說:「如果你說粗話,我就不要和你一起走。」

博比飛快轉過身子,收音機從他腿上掉下來落在草地上。他看不到女人的臉孔,只看到她的側影,她背後的紅色天空彷彿雙翼般延展開來。他想開口說話卻發不出聲音,而且完全無法呼吸,舌頭彷彿粘住了一樣,腦子裡有個聲音說:原來活見鬼就是像這樣!

「博比,你還好吧?」

她快步繞過長椅,博比看著她,眼裡滿滿映著火紅的夕陽。他倒吸一口氣,舉起手來,閉上眼睛。他聞到香水的味道……或許那是夏天的青草味?他不確定。他再度睜開眼睛的時候還是什麼都看不見,只看到一個女人的身形,當他注視著她的臉孔時,眼裡殘留的太陽影像飄浮在她臉上。

「卡蘿爾?」他問,聲音沙啞而不穩定,「天哪,真的是你嗎?」

「卡蘿爾?」女人說,「我不認識什麼卡蘿爾,我的名字是丹妮絲·斯庫諾弗。」

但那是她,上次見到她的時候,她才十三歲大,但他曉得是她,博比拼命揉眼睛。掉在草地上的收音機裡傳來dj的聲音:「您現在收聽的是wknd,您總是可以在這裡找到您的過去。接下來聽的是克萊德·麥克菲特的歌,他有個《情人的問題》。」

你知道如果她還活著的話,就一定會來。你原本就知道。

當然,他自己不就是因為這樣才回來的嗎?當然不是為了薩利,或者不只是為了薩利。他原本確信她已經死了;從看到洛杉磯那棟房子焚燬照片的那一刻起,他一直確信她已經死了,而且他當時是多麼傷心欲絕啊,彷彿她多年來一直都還是他的好朋友,是隨時可以通電話或在街上碰面的密友,而非最後一次碰面時看著她快步跑過聯合大道。已經是四十年前的事了。

他還在拼命眨眼想去掉眼前飄浮的太陽殘留的影像,那女人卻牢牢吻上他的唇,在他耳邊低語:「我得回家做色拉了,你知道我在說什麼嗎?」

「你小時候對我說的最後一句話,」他回答,然後轉向她,「你來了,你還活著,而且你來了。」

落日餘暉映照著她的臉,殘留的光影逐漸消失,他慢慢可以看清楚她的臉。儘管從右眼角到下巴有一道魚鉤形的疤痕,她依然很美……或許正因為有那道疤痕而更加美麗。她的雙眼旁邊有些許魚尾紋,但額頭上及嘴唇邊都沒有皺紋。

但她的頭髮幾乎完全灰白,博比不禁驚歎。

她彷彿看透了他的心事,伸出手來摸摸他的頭。「對不起,」她說……但是他看到她的眼睛裡閃爍著以往那種逗趣的神情,「你的頭髮最漂亮了,蕾安達以前常說我有一半是愛上你的頭髮。」

「卡蘿爾——」

她伸出手,用手指按住他的嘴唇。博比看到她手上也有疤,小指扭曲變形到幾乎像熔掉似的。她手上的疤痕是燒傷的疤痕。

「我告訴過你,我不認識什麼卡蘿爾,我叫丹妮絲,和蘭迪與彩虹合唱團那首老歌裡面的丹妮絲一樣。」她哼了幾句,博比很熟悉這首歌,所有老歌他都很熟。「如果你檢查我的身份證,就會看到上面寫著丹妮絲·斯庫諾弗。我剛剛在追思禮拜上看到你了。」

「我沒有看到你。」

「我很擅長不被別人看到,」她說,「很久以前有人教我這個竅門,讓自己變得不顯眼的竅門。」她打了一個寒戰。博比曾經在書中看過形容有人戰慄的樣子,大半都在一些不入流的小說裡讀到,但從來沒有真的見識過。「碰到人多的時候,我很懂得怎麼樣遠遠躲在後面。可憐的薩利,你還記得他的波露彈力球嗎?」

博比點點頭,露出微笑,「我還記得有一次他想耍酷,想把球從兩腿中間彈到後面?結果球打到他的蛋蛋,我們都笑得肚子痛,剛好有幾個女生走過來——我很確定你也是其中之一——你們想知道發生了什麼事,但是我們不肯說,你們簡直氣壞了!」

她也笑了,舉起一隻手掩著嘴,博比幾乎可以從這熟悉的動作中清楚看見從前那個小女孩的身影。

「你怎麼知道薩利過世了?」

「我在紐約《郵報》上看到的,他們最擅長取這種恐怖的標題了——還登了他的照片。我住在波基浦西,那裡看得到《郵報》。」她停了一下接著說,「我在瓦沙學院教書。」

「你在瓦沙教書,而且你看《郵報》?」

她聳聳肩微笑,「每個人都有缺點。你呢,博比?你也在《郵報》上看到這則訊息的嗎?」

「不是,是泰德告訴我的,泰德·布羅廷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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