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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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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拉看著又一個剛到青春期的男孩從分配給他們進行問訊的房間裡走出來。「你十四歲時也這樣嗎?」她問。

「別開玩笑了。如果這樣跟大人講話,老媽的巴掌肯定早就上來了。我不知道這是個體情況還是不同時代的人之間的差別。現在工人家庭的小孩脾氣也很大,但這些闊少爺更加驕橫。我不知道他們有什麼好橫的。但他們的所作所為確實令人作嘔。」

寶拉知道凱文的意思。她在孩子們死於持刀攻擊的案子發生後在學校裡待過一陣子,突如其來的噩夢似乎根本不知道是從哪兒產生的。她感覺到了瀰漫在學校走廊裡的驚悚感覺,看到了他們在不知道下一個受害者會不會是自己時的焦慮表情,聽到了他們憤怒聲音中隱含著的恐懼。這些眼下都沒有。丹尼爾的死似乎離這些孩子很遙遠——只是新聞裡的一則報道,或是父母茶餘飯後的話題而已。唯一心煩意亂的是丹尼爾的級任老師。連威廉·莎士比亞中學的校長都表現得像是碰上了點與己無關的小麻煩。「我如果有孩子,才不會把他們送到那兒去呢。」寶拉說。

「考慮過這個問題嗎?我是說要個孩子。」凱文偏著頭,細細地打量著她。

寶拉鼓起腮幫,呼了口氣。「警官,我以為你問的是多大的問題呢!老實跟你說,我還沒覺得到了該考慮這個問題的時候呢。倒是你,現在考慮這個問題還不算太晚。想當老爸了嗎?」

凱文對這個回擊到自己身上的問題感到有幾分驚訝。「是好事也是壞事,朝哪個方向發展就看你如何把握了,」他緩緩地說,「我肯定會很愛我的孩子們,他們會是我的掌上明珠——這是自然而然的,無條件的,也是永恆不變的。但與此同時,我也會害怕會失去他們。比如說這個案子,父母在埋葬自己的孩子時會怎樣想?這是在他們的心上割肉啊!」

敲門聲打斷他們的交流,一個十來歲的男孩不請自來地走進門。他又瘦又黑,比他們這天早上見過的所有男孩都要矮几釐米。他的皮膚呈現出完美的烤杏仁色,頭髮捲曲細滑,鼻子長得像維京人,嘴唇像初放的玫瑰花苞一樣可愛——搭配不怎麼協調的五官讓人會忍不住多看一眼。「我是阿西夫·可汗。」他說著一屁股坐在了椅子上。他把兩隻手插進口袋,蹺起二郎腿,然後不屑地說,「你們是條子對嗎?」

又遇到個二世祖了,寶拉心想。凱文為自己和寶拉做了簡短的自我介紹,然後便直入主題。「你知道我們為什麼來這裡。現在,請回答我的問題,丹尼爾是你的朋友嗎?」凱文沒指望從他身上挖掘出什麼東西。他們先詢問了被認為與丹尼爾最親近的六七個男孩,之後又問了八九個人。他們說自己和丹尼爾只是泛泛之交。

「我們是兄弟,明白了嗎?」阿西夫說。

寶拉從椅子裡探出身子,把臉湊向男孩。「阿西夫,幫我個忙,別這樣說話了好嗎?你是威廉·莎士比亞學校的學生,不是普通學校的混混。你爸爸是醫生,不是市場上賣蔬菜的。別再用學來的街頭行話跟我們說話了。請你帶著對長輩的尊敬正常地跟我們說話,不然我們會換個地方,到局子裡跟你好好談。」

阿西夫的眼睛因為恐懼瞪得渾圓。「你們不能對我這麼說話——我是個未成年人,父母在場才能接受偵訊。我們之所以會接受調查,是因為校方說這樣會比較好。」

寶拉聳了聳肩膀。「父母在場也無所謂,就把你爸爸叫來吧,看看他對你的大話會有何感想。」

阿西夫跟寶拉對視了一會兒,然後沉下肩,避開她的目光。「好吧,算你狠,」他嘟噥道,「我和丹尼爾是朋友。」

「沒人把你們當朋友看。」凱文在寶拉把背縮回椅子時說。

「我從不和丹尼爾平時混的那幫傻瓜待在一起聊天。我和丹尼爾,我和他做的是另外一件事。」

「什麼型別的事情?」凱文開始盤算著種種可能性。

阿西夫把一條腿從另一條腿上放下來,把兩條腿都塞在椅子下面。「我們都喜歡錶演喜劇。」阿西夫似乎有點尷尬。

「喜劇嗎?」

阿西夫不安地在椅子裡動了動身子。「我們都想成為表演單人脫口秀的喜劇演員,聽明白了嗎?」

之前有一個孩子提起過丹尼爾愛好喜劇,但是並沒有提到他有那麼大的抱負。「你們的志向可真是遠大啊,」寶拉說,「你們應該不會滿足於在校園裡表演吧。」

阿西夫的眼睛裡閃現出笑意。「我們希望能上國家電視三臺表演,成為聞名全國的喜劇演員,」他說,「從那裡開始舞臺生涯。」

「這麼說你和丹尼爾懷著相同的理想。那你是如何發現你們都想做喜劇演員的呢?」凱文問。

「我表哥,我表哥在城裡經營著一家夜總會。他們每月舉辦一次脫口秀之夜。儘管不到去夜總會玩的年齡,但每到那天我表哥總會放我進去。有一天我進去以後,發現丹尼爾正在門口和警衛爭執,他說他已經到十八歲了。可即便有假身份證,門衛還是沒讓他進門。於是我問他是怎麼回事,他說有一個他非常喜歡的脫口秀演員要進行表演,他在電臺裡聽過那人的脫口秀,特別想看看那位演員在舞臺上的表現。於是我讓表哥放他進去。之後我們聊了起來,發現兩人都有當喜劇演員的夢想。從那以後,我們每過幾周就會在我家聚一次,練習各自準備的喜劇橋段。」他用手摸了摸自己的臉。「丹尼爾真是有趣極了。他演什麼像什麼,完全不像是個孩子。而且他非常具有現場感。」他無奈地搖了搖頭。「真是糟透了。」

「我們認為丹尼爾週二放學後去坦普爾區見什麼人了,」凱文說,「他跟你提起過去那兒見什麼人嗎?」

阿西夫皺起眉頭。「他沒說起過。」

「你似乎不是很確定啊?」

「他倒是沒提過有什麼特別的約會,」阿西夫說,「但上次我們見面時,我是說上星期,他說他在網上認識了一個能在電臺幫年輕人展示喜劇天分的傢伙。你們也知道,我們這個年紀是不可能在夜總會的舞臺上表演什麼脫口秀的。」他聳聳肩後繼續說,「我問他是否能帶我去。他說當然可以,但他想先單獨和那傢伙見一面,先把腳踏進去再說。」他的表情突然黯淡下來。「我稍微有些氣惱,我琢磨著他也許想把我一腳踢開,把機會留給自己。但他說不,不是這麼回事,我們依然是好夥伴,他還欠我帶他進夜總會的那個人情呢。他只是想先和對方接觸一下,搞清楚是怎麼回事,然後再把我帶進去。」突然他好像意識到了什麼,眼睛睜得老大。「該死,你們不會以為他是因為這個被殺的吧?」

「調查剛剛開始,還不能這麼說,」凱文回答得十分倉促,「在目前這個階段,我們還說不準這件事和他的被殺有沒有關係。如果你能向我們提供他們接觸的細節,一定會對調查大為有益。你知道他們是怎樣搭上的嗎?」

阿西夫點了點頭。「他們是在碎碎念網上認識的。你們知道這個社交網站嗎?他們都加入了‘加爾文和斯黛西’擁躉的好友群——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明星後援群。他們有許多共同的興趣愛好,便在群外進行私聊,私聊中丹尼爾瞭解到對方是個喜劇製作人。」

「丹尼爾提到他的名字了嗎?」

「沒有。這是讓我不爽的原因之一。他不肯告訴我那傢伙叫什麼。他似乎不想讓別人知道那傢伙的名字,以免有人超越他。所以我一直不知道對方的名字。我只知道那傢伙可能在曼徹斯特替全國廣播公司製作節目。」他補充道。

「你不完全信是嗎?」凱文問。

「這非常像個玩笑,」他說,「我是說,那人從沒聽丹尼爾說過脫口秀,他怎麼知道丹尼爾很棒呢?但我沒辦法跟丹尼爾明說,他,他已經陷進去了。」

「丹尼爾和你說過他們會在什麼地方見面嗎?或者什麼時候也好。」凱文耐心地提示。

「我已經告訴你們了。他彷彿把這件事看成了國家的頭號機密,一點資訊都不肯透露。我已經把知道的全告訴你們了。」

寶拉知道他們有了個著眼點。掌握的資訊不算很多,但至少有了個開始。

看到加里·哈科普和帕特森在督察辦公室密談,安布羅斯的精神稍稍振作了一點。他一直舉棋不定,不太敢在帕特森面前把古怪小個的側寫師的要求提出來。但加里的在場替他稍稍解了圍,至少加里能分散帕特森的一點注意力。他們也許正有些事情要全力解決呢!

安布羅斯看著帕特森,知道他迫切想知道些新的有用的訊息。帕特森臉色蒼白,神情憔悴,眼睛旁邊是厚厚的黑眼圈,眼袋非常濃重。他的頭髮也很長沒梳洗了,一根根鋼絲似的。破案不那麼順暢時,帕特森總會是這麼個狀況。帕特森承受了所有的壓力和痛苦,旁人有時都會覺得他會就此垮下來。然後他心中的一些東西會發生改變,他會發現新的可能性,突然間變得信心滿滿。只要安心等待著那個時刻就行。「過來吧,」帕特森朝安布羅斯招了招手,示意他坐在椅子上,「加里也剛來沒多久。」

安布羅斯朝胖乎乎的電腦專家點點頭。哈科普和平時一樣不修邊幅,他頭髮蓬亂,衣服褶皺,鬍子上粘著些安布羅斯不願細查的東西。他的模樣看上去很難給人信心,但過去一段時間哈科普為他們查到的東西足以使安布羅斯不去計較他的長相。也許他可以把同樣的結論延展到託尼身上。安布羅斯之所以得出這個結論,是因為託尼接觸事物的方式似乎有點離經叛道。但這個結論下得稍嫌過早,他還要等待一段時間,看看託尼能不能像加里那樣拿出令人信服的東西。「加里,一切都還好嗎?」他問。

加里用勁地點點頭,肚皮上的肥肉隨之抖動。「很好。阿爾文,一切都進展得很好。」

「給我們帶來什麼了?」帕特森問。他靠上椅背,輕輕地用鉛筆敲擊著桌面。

加里從手提包裡拿出兩隻透明的塑膠封套。每隻封套裡都放有幾張紙。「這裡的東西有點亂。這個——」他拍了拍第一個封套,「——這是我能識別的機器名單。其中的一半可以知道位置在哪兒,其他的有的是無主的,有的過了兩三道手了。」

帕特森接過塑膠封套,掃了眼最上面的那張紙。他大致看完一遍以後,把封套遞給安布羅斯。他們沒用多久就看完了加里提供的這份名單。能識別出方位的電腦大多在網咖和公共圖書館,只有一臺在機場。「英國各地都有,」帕特森說,「伍斯特,索利哈爾,伯明翰,杜德利,沃爾夫漢普頓,特爾福德,斯塔福德,坎諾克,斯托克,斯通,霍姆斯查珀爾,納茨福特,斯托克波特,曼徹斯特機場,奧德漢姆,布拉德菲爾德,利茲……」

「上次我對你們說他喜歡打一槍換一個地方,但事實上這是不準確的,」加里說,「我回去以後分析了已經收集到的資訊,發現其中有幾臺電腦用了兩次甚至是三次。用了兩次的是伍斯特、布拉德菲爾德和斯托克的電腦,用了三次的那臺在曼徹斯特機場。不過這些都是公用電腦,任何人都可以操作。」

「這些地方都在高速公路的網路上,」高速公路的脈絡像手臂上的青筋一樣在安布羅斯的腦海中閃現,「這些地方分別在五號、四十二號、六號、六十號和六十二號高速公路的沿線,可以方便地出入高速公路。他如果跟蹤珍妮弗,伍斯特必定是起點。」他抬起頭,眼裡閃耀著光芒。「利茲是終點。也許他就住在那。」

「他可能也生活在另一個地方,」帕特森說,「曼徹斯特機場的公用電腦他用了三次,也許那裡離他住的地方最近。你最好把這些情況跟我們請的側寫師說說,看他是怎樣想的。他們不是有種能指認兇手居住地的電腦程式嗎?美國有兩個僱傭槍手不就是這麼被找到的嗎?」

加里似乎有點懷疑。「我不知道方位側寫技術有沒有達到這個水平。這是個非常特殊的研究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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