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說得沒錯,他說的話幾乎總是正確的。幾個月前,我們坐在新宿的酒店裡跟後藤的使節進行的那次愉快的交談,就讓他說中了。從那時起,很多事情都變了。2005年11月,就在後藤的密使對我發出恐嚇的大約一個月之後,我正式辭職,離開了讀賣新聞社。
我認為,那篇關於後藤的報道將成為我最後的獨家新聞,是我的畢業論文。它還沒有寫完,而我也並不準備留下來再寫一篇自己不能在第一時間看到它登報的報道了。讀賣新聞社允許我把大部分沒用完的休假時間用來做我自己的事情了。我曾經喜歡過讀賣新聞社的工作,但2005年初開始的人口販賣採訪報道給我帶來了傷害,與後藤的執行殺手的不愉快的會面終於讓我下了捲鋪蓋走人的決心。讀賣新聞社在整個事情經過中都非常理解我的處境,即使在我離開之後還讓我保留著公司的保險。
辭職後,我回到了美國中西部的故鄉。我報名參加了lsatsup(2)/sup預備課程,準備去上法學院。我努力讓自己過渡到一種新的生活方式中去——不抽菸,凌晨3點之前不喝酒,午夜後不接朋友的電話,不必跟打黑警察、脫衣舞女或妓女廝混,身邊沒有比草坪修剪機更危險的東西了……
後來,我接到了一封電子郵件,是好友肯發來的,他過去在美國中央情報局工作。美國國務院正準備贊助一項日本人口販賣的大規模調查研究。他說,他已經推薦我參加這項工作了,想知道我是否感興趣。我把這封電子郵件讀了好幾遍。
我考慮了一下。我已經解決了和後藤的糾紛——表面上看是這樣的,有了勉強稱得上和平條約的東西。不過,我不想牽扯到我的家人,我也不信任那些傢伙。這份工作看起來不錯,報酬也不差,還可以為世界做一點善事。有了適當的資金,我也許能做更多的事情。然而,接受這份工作,就意味著讓自己回到那個已經被自己拋在腦後的邪惡世界裡去。
我想到了我上法學院的計劃,想到了我對淳的承諾。不過,我還是沒有跟任何人商量就回複道:「行,我樂意接受這份工作。」
我覺得不接受這份工作好像是錯誤的,覺得這就像一種責任和義務。或許我應該把它看作一種誘惑吧。
就這樣,那一年還沒有過去,我又回到了日本,重遊了我以前生活了那麼久的地方。我必須去看望關口,我覺得自己希望得到他的首肯,而不是他的建議。
我把近況跟他說完之後,他對我的回答很滿意。
「你有一個在美國中央情報局裡待過的朋友?過去總覺得你比那傻乎乎的外表多了一點什麼。不過,每次跟你說話的時候,我都會想‘大概不會吧’。嗯,這份工作值得做,而且很重要。報酬好像也不錯。你是準備把家人留在美國,自己去做這份工作的吧?」
「當然。」
「好。因為你做的事情有危險,讓我告訴你一些報道壓酷砸方面的事情吧。你可以盡情地寫他們的火併,他們的文身,他們的性剝削,但是,你一開始調查他們到底怎麼賺錢,開什麼公司的時候,你就在深入虎穴了。別搞錯了,人口販賣是這些傢伙的一種財源。兒童色情、賣淫……什麼利潤高他們就幹什麼。現在這些傢伙的眼裡只有錢,而那種報道有可能會搞砸他們的生意。」
我想到一個問題。我想知道我跟後藤的「停戰協定」是否靠得住。
「我敢肯定他知道你辭掉了《讀賣新聞》的工作。修正一下,我敢百分之百打保票他知道。對他來說,你就是一個前記者。至於你現在在幹什麼,只要他不知道,就沒問題。不過,你還是應該多加小心。東京是他的地盤,你即將在他的遊樂場裡擅自走動。如果你準備為那份報告四處打聽情況,就要特別小心了。當心你電話那頭的人,你見到的人,你說的話。明白了嗎?」
我點了點頭,表示明白了。關口的精神看上去不是很好,我不想再讓他為我操心了。我們聊著的時候,關口夫人回來了,女孩子們也回來了,她們兩個現在都是留著瘋狂髮型的少女了。世事難料啊。
她們都上來擁抱了我,我們聊了一會兒。關口夫人給我們大家炒了面吃,然後給關口按摩大腿,他的大腿硬得跟木板一樣,是化療的某種副作用。他讓我敲了敲他的大腿,就像撞在木頭上一樣。
我待了一個小時,然後打電話叫了一輛計程車。關口親自送我到門口,他示意妻兒留在屋裡。通常都是全家一起告別的,但這次不是。
甲南的夜晚一片漆黑,唯一有亮光的地方就是門廊前的那片開闊地,那光亮就像從我們站的地方窺視著空地。關口先生把那條香菸和開了封的那一盒還給我說:「謝謝,那一根已經足夠維持一會兒了。你的心意我領了。」
「知道了。要是我能再為你做些什麼就好了。」
他搖了搖頭,揮了揮手,彷彿在說,不必了。
「傑克,我認識你都已經10年了。太快了,是吧?你從一個天真的新晉小記者一路走過來,不容易。認識你我感到驕傲。我認為你做的是正事,但你最好要知道這樣做的目的,好嗎?當心你的背後,同樣要提防你所關心的人。你一開始調查這種性奴的事情——我忘了那個怪詞——就會得罪很多人。有時人們會退縮的。你要保持聯絡哦。」
他重重地拍了拍我的肩膀,看著我坐進計程車,然後揮手告別。車要開動的時候,他優雅地欠了一下身子,孩子們和關口夫人這時也走到門廊外面來,朝我揮著手。
我珍視他的意見,但我不再是個分不清搶錢包和武裝搶劫的新晉記者了。我很清楚自己在做什麼,至少我認為自己是知道的。
(1)級別低於隊長或副隊長的警官頭銜。——譯註
(2)lsat(lawschooladmissiontest)是由美國賓夕法尼亞州的法學院入學委員會負責主辦的法學院入學資格考試,幾乎所有美國和加拿大的法學院都要求申請人參加lsat考試。——譯註